《证件管理制度【通用4篇】》
证件管理制度(精选4篇)
证件管理制度 篇1
1、安保部负责证件的管理、建档。
2、安保部人员负责证件的.发放。
3、《出入证》办理程序:
⑴安保部在施工单位签订《装修申请表》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入证》。
⑵办理《出入证》时需携带办证人员的l张照片贴在证件上;《身份证》、特殊工种(电工等)证书复印件,核实后可为其办理《出入证》。
4、《施工动火证》办理程序:
⑴安保主管接到施工单位在公司区域内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具体操作人的申请后,办证人员需详细询问具体作业内容、时间、地点、检查操作人员具有劳动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行业操作证。
⑵安保人员现场核实有无消防器材,防火措施及火灾隐患,合格后通知安保部。
⑶安保部填写《施工动火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看火的安保人员。
⑷看火安保人员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控,有情况及时报告。
⑸看火安保人员直至动火完毕后方可撤离。
5、《物品出门条》办理程序:常住客户及施工队《物品出门条》由安保部参照《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程》执行。
证件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车辆的证照管理,保障安全正常营运,营运车辆必须证照齐全,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好所持各种证照,并作如下规定:
1、凡因违章罚款,一律由司机自己承担。
2、不接受有关部门检查,拒付违章罚款,证件、车辆被扣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承担。
3、证照管理不善,造成遗失、被盗等,重新补办证照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罚款由责任人承担。
4、由公司统一办理 证件,逾期不办理者,由个人承担损失和费用。
证件管理制度 篇3
一、管控目的
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员工及证件管理,加强各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员工协调,对特种作业数量进行适当控制,使特种作业员工满足公司发展要求,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稳定和持证上岗。
二、管控范围
公司内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叉车司机等人员及证件管理。
三、管控对象
1、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四、管控内容
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1特种作业岗位的设定和人员确定,由相关车间(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如实上报人员,经人公司安全部门审核批准后联系培训取证。
1、2对无特种作业证件或证件过期失效的人员,不得安排其到相应的'特种作业岗位上工作。
1、3生产安全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各车间、部门必须给予安排学习时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培训。
1、4各相关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定期组织进行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
1、5各相关车间、部门不得私自调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因工作需要或个人身体等原因确需变动岗位的,必须上报公司人事部门和生产安全部门进行审核。
2、特种作业证件管理
2、1生产安全部结合生产安全部门负责联系国家相关机构对经审核确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取证,所取证件均由生产安全部门统一存档管理。
2、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费用由公司先统一垫付,然后根据证件类别和性质,按比例由x公司财务扣除。
a、电工、电焊工作业证费用由个人负担50%,公司负担50% 。
b、公司内机动车辆司机(包括叉车、装载机、拖拉机)、起重工取证费用由个人负担40%,公司负担60%。
c、压力容器操作工、电梯司机、危化品(***)操作工取证费用由公司负担。
2、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由生产安全部门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审证费用由公司承担。
2、4特种作业人员在待业期间相应证件需要复审的,公司给予复审,但其本人必须承担全部审证费用(由本人直接交予培训机构),否则不予审核。
2、5取证后离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到生产安全部门审核登记,交纳公司支付的全部取证费用,由生产安全部门开出单据后员工到财务部现金会计处进行缴费。
五、罚则
1、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一律视为严重违章作业,按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调动时,相应车间未上报生产安全部门审核的,每发现1人次扣车间安全分10分。
3、不得安排无证或证件已失效的人员到特种作业岗位工作,每发现1人次,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分5分。
4、不得将身体状况不符合特种作业要求的人员安排到特种作业岗位,每发现1人次,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分5分。
5、对未遵守本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件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强化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证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证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卫生证等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企业证件及个人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的健康证及结业证等)。
2.证件申办及年审:由行政部根据需要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3.证件管理:各分公司、场营业执照由各基层单位管理,并上墙亮证经营。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上墙亮证经营。企业办理的所有个人证件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财务凭证、发票及有价证券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4.证件借用程序:
①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关证件原件,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经行政部部长和相关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②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复印公司相关证件,按上款履行手续后,由行政部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公司行政印章。
③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证证件遗失,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当事人或部门承担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