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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质量管理制度(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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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质量管理制度(精选3篇)

施工的质量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 、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 、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 、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e)原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检,自检合格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该项连续二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500元,项目负责人300元;该项连续三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800元,项目负责人500元,并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做出书面保证该项不再出现不合格品。

f)经考核项目部质检人员连续三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三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500元;连续六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六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1000元。

(2)对个人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200元。

b)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50元~200元的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班组负责人可处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

c)本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公司工程部,经核实后报公司总工批准奖励,每次嘉奖50元~500元,重大问题给以特别奖励。

e)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员工,公司工程部可将意见反馈其主管领导,计入当月薪酬考核。

施工的质量管理制度 篇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从设计到施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它涵盖了项目管理、施工工艺、材料检验、安全监督等多个环节,旨在打造优质、安全、高效的建筑产品。

内容概述:

1.设计质量管理: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施工过程管理:监控施工流程,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3.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对进场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检验,保证其性能和质量。

4.质量检查与验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各阶段满足质量要求,最终通过验收。

5.人员培训与责任制度:提升施工队伍的专业技能,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

6.技术文件管理:规范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和执行,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7.纠正与预防措施:针对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施工的质量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