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管理制度(推荐三篇)》
家政管理制度(精选3篇)
家政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规范家政服务,及时提供服务工作,确保管理服务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服务工作。
3.0职责
3.1环境主管负责安排服务工作。
3.2保洁员依照保洁工作要求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接客户提出的地毯清洁、地板打蜡、室内清洁、绿化养护、送水等家政服务需求,按'家政服务收费标准'告之业主。
4.2业主确认服务费用后,与其确认服务项目、地点、业主姓名、需派人数,预约服务时间,并登记在《家政服务表》上。
4.3如业主提出长期服务需求,根据客户需求按照服务项目签定《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
4.4按照《员工行为规范》中家政服务操作规范及礼仪要求,在约定时间上门进行服务或组织施工,并对服务或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4.6每次服务结束后,请业主验收并在《家政服务表》上签字认可;如未达到业主服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4.7业主签字认可后,按事先确认的收费标准收费:
业主当场付费的,由家政服务员收取费用,将钱款与《家政服务表》一同交给环境主管,再由环境主管将钱款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业主当场未付费的,家政服务员将《家政服务表》带回交环境主管,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并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庭院绿化施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费用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4.8收费员按《家政服务表》或《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的收费金额进行收费确认并开具发票,将发票号码登记在相应的表单上,发票于24小时内送达。
4.9根据《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所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定期按时上门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4.10每月汇总《家政服务表》后,由客服主管抽查回访5单,不满5单全数回访,记录回访情况,并统计服务项目质量满意率。
5.0相关记录
《家政服务表》
家政管理制度 篇2
1、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洁、配戴工牌。
3、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做到友善微笑、礼貌待人,及时解决业主或顾客提出的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报相关主办。
4、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顾客或业主家中,严禁推季、迟到。
5、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勤俭节约、爱惜工具物品、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6、家政服务工作人员每完成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规定如实填写好时间、收费标准以及联系电话。
7、家政服务工作人员严禁收受顾客或业主钱、财物或小费,如遇顾客或业主强行员工收下其物品时,应婉言谢绝。
8、家政服务工作人员严禁泄露公司重要机秘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家政管理制度 篇3
1、家政服务员在接到通知后,携带工具、物品及时到业主家中提供家政服务。
2、家政服务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知会组长,以利于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是否安排人员进行顶岗。
3、家政服务人员在进入住户居家前须轻扣房门,待客户开门后,核实住户所需的服务项目,并征得住户的同意方可进入住户家中。
4、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应注意安全,搬动物品要轻拿轻放,对家电、厨具、防潮物品要避免水淋,对于自己力不能及之处,应耐心向业主解释。
5、当服务完毕后,请业主验收家政服务情况,通知班长按公司规定收取家政服务费,严禁出现多收或少收现象,及时上交财务。
6、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须礼貌用语,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不得收取业主的红包或其它物品。
7、家政服务员应在服务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