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的工作计划【4篇】》
学校结核病的工作计划(精选4篇)
学校结核病的工作计划 篇1
结核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疾病,也是全球关注的严重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制定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宣传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的有关知识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学校结核病的工作计划 篇2
加强我校结核病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治意识,保障师生健康,从学校向家庭和社区辐射,提高结核病防治意识。普及SIS防治知识,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我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更好实施和完善。建设健康城市的目标是制定这一计划: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结核病控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主要工作:
一、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或不定期会议审议结核病控制计划,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结核病控制的实施。
1、一个负责领导的学校和一个健康教育教师应积极参与城市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统一培训;
2、参加市级培训或负责任的健康教育教师,并使用宣传手册使用讲座形式对全校教师进行结核病预防知识培训;
3。学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普通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并为学生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4、我们可以通过主题班会议、组织学生观看、专题讲座、国家拥有的演讲、知识竞赛、黑板报纸和窗口进行宣传。
5、学校通过举行家长会议或向家长发出“致父母的信”(阅读后收集家长的反馈),将结核病预防和控制知识从学校传播给家庭。
6、加强学校早晨检查工作,落实患者发现的各项措施,开展学生患者发现工作。
7、加强全国结核病免费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8、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三、保障机制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查询制度。肺结核防治工作应纳入评价和目标评估,对在本工作中出现错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人员负责。学校领导应对结核病的防治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学校应在财政和物质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评估中。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和结核病控制措施进行自查。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学校配备专(兼)职医学院医生或卫生教师,确定卫生信息员;建立学生健康检查制度、新生健康检查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每年必须对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检测,将结核病检查纳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以便及早发现结核病。早期控制;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责任制,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应对结核病暴发的应急预案。是学校疫情的爆发,积极开展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的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对场所进行通风消毒、清洁、清洁,消除健康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掌握卫生知识,掌握卫生知识。举办猫头鹰讲座,分发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开展结核病管理。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日常监测报告的传播,及时应对疫情相关知识
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早期治愈结核病和呼吸道感染是控制学校结核病和呼吸道感染的最有效措施。学校教师和学生涉嫌咳嗽,咳嗽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瘀等疑似肺结核的症状可通过自我报告和相互报告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官报告。对于有青少年可疑症状的人,疫情信
息提供者也应告知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加强早晨检查和学生的疾病。缺席登记跟踪工作,为患病病人追查病因,防止结核病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结核病疫情。
同时,学校应定期使用紫外线消毒(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集体环境)。改善宿舍和教室的过度密度,以及室内通风条件。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学校结核病的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庄九年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富平(校长)副组长:蔡睿智(政教主任)
成员:张元鹏冯玉龙张元鹏李王长袁文瑾任长洲各班主任
分工如下:
张富平: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蔡睿智: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冯玉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张元鹏: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李王长: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袁文瑾任长洲: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理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经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2、核心知识包括: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级结防机构(设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核查和治疗;
(4)在县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能够治愈
五、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县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3、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4、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构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县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结构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
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六、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镇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核定事件,并确定事件级别。镇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确定学校是否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构成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理。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加强学校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者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学校结核病的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防治条例》和《关于做好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卫生局与教育局联合发布《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划。以及学校结核病的控制。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如果在群体环境中存在结核病感染的来源,则特别容易发生结核病的传播。学校是一个典型的群体环境,结核病聚集病例的风险很高。
建立卫生和教育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和实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体系,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效实现结核病早期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学校将在区域卫生计划中纳入结核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并负责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及时联系县疾控中心,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学校应指定学校的医务人员负责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并承担结核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可疑患者转诊,管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并纳入年度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
相关部门职责德育处监督检查学校结核病疫情的防治。协同卫生局,制定学校结核病控制制度,组织学校人员开展结核病控制培训。
1、加强与卫生局的沟通,了解本区学校结核病疫情。
2、设立一个学校医生办公室,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该单位的结核病流行班主任。
3、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监测、收集、汇总、报告管理制度。收集、汇总和报告健康信息,如因病缺勤。
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病人隔离、密切接触筛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理措施。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监督检查。
1、负责组织学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2、班主任是我们班结核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