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体会所员工合同书(汇编三篇)》
美容美体会所员工合同书(精选3篇)
瘦身美容合同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系指藉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之健美,所实施之综合指导、措施之非医疗行为。
第二条 会员
1.甲方如有需要,得申请成为乙方之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之规定(如附件一,略),双方其权利义务并得以书面约定之。会员就相同瘦身美容项目所得享受之权利,不得低于非会员,所负担之义务,不得高于非会员。
2.前项会员规约为本合同之一部分,并应于缔约前交付甲方审阅。
3.如发行会员卡者,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具切结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三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
1.乙方应将甲方得接受瘦身美容实施之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之瘦身美容项目、对价、计价方式、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相关产品之内容、性质、效用、数量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为充分明确之说明,并提供相关之书面。
2.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之服务内容及使用之商品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之,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_____年,以供查对。甲方得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纪录之影本。
第四条 乙方之询问及处置义务
1.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它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之事项。甲方对于乙方之询问应诚实告知。
2.前项询问,应以书面为之,并经甲方签名确认后至少保留_____年,以供查对。甲方得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纪录之影本。
3.于甲方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之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即告知他方。乙方除应即中止实施外,乙方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之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之原因,如非乙方之实施行为所致者,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之相关费用。
4.关于诊治医师之选定,应尊重甲方之意见。于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之期间应予延长。
第五条 审阅期间
乙方与甲方订立合同前,应给与甲方至少_____日之期间以审阅合同内容。
第六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之瘦身美容课程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之用品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其细目如附件二、附件三(略)所示。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付款方式:
(1)全额预付。如全额预付之折扣率应载明,并不得高于周年利率百分之____。
(2)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分期给付者,毋须计付利息,且应载明头期款及各期价款与其它附加费用合计之总价款与预付全额之差额。
2.前项价款得以_____(现金、票据、信用卡或其它)方式给付之。以信用卡分期给付对价者,应每期一次刷付,同一日不得分刷或预刷未到期价款。全额给付者,不得分刷。若甲方用信用卡付款者,手续费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卡券
1.乙方如以卡、券或其它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之凭证者,应将卡、券之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之上,并向甲方为明确说明。
2.前项所谓有效期间系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年(月)之期间内。但嗣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者,不在此限。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退还价金并回收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之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之原价计算外,并应依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办理。
第九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
1.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之退费标准
(1)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因甲方任意解除本合同者,乙方应于解约日后_____日内将已收取之费用扣除解约手续费后退还于甲方。
(2)前项之解约手续费,系指本合同价金总金额之百分之____。
2.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之退费标准
(1)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因甲方任意终止本合同者,乙方应于终止后_____日内将已收取之费用扣除已接受服务之费用,并扣除已提领并拆封之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后退还于甲方。
(2)前项之终止合同手续费,系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费用,及已提领并拆封之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之百分之____。
3.实施前,乙方任意解除合同之赔偿标准
(1)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者,应于解约后_____日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之损失。
(2)前项甲方之损失,系指本合同金总额之百分之____。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上述金额者,不在此限。
3.消费者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1)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或实施中,因死亡、疾病、副作用、迁移他处致未能接受服务或其它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或难以参加或继续本合同之课程者,甲方或其继承人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请求乙方将已支付之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之费用,及已提领并拆封之附属商品价额后退还,但不得扣除手续费。
(2)甲方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解除、终止合同者,除得请求退还已缴交费用外,并得请求损害赔偿。
4.乙方得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有下列事由之一者,乙方得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
(1)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不能履行债务者。
(2)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之课程者,但其情形为乙方订约时已知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3)乙方依前项第二款因甲方之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而终止合同者,应自知悉或可得而知之日起_____个月内为之,逾期不得终止。
(4)前项情形,乙方应依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项第一款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5.终止合同后乙方之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本合同终止者,乙方就有关甲方之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仍有义务为必要之告知、协助及交付。
第十条 担保约款
1.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者,其担保事项为_____、_____,而甲方应配合事项为_____、____。
2.乙方向甲方为前项之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者,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之费用。但因甲方未遵守配合事项,致无法达成约定效果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甲方之变更
1.甲方经乙方之同意后,得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之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2.前项之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之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之变更
1.乙方经甲方之同意后,得将依本合同所生之权利义务让与其它瘦身美容业者。
2.前项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得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并得请求赔偿。
第十三条 代为履行
1.乙方未经甲方之同意,将本合同之全部或部分委由其它瘦身美容业者或业者之分支机构代为履行,或变更服务地点或约定之美容师时,甲方得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并得请求赔偿。
2.就本合同之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之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十四条 乙方之保密义务
1.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之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之课程事项、课程记录及其它相关之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2.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从业人员之资格
乙方依本合同提供服务之美容师、营养师或其它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之专业资格。
第十六条 争议之处理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2)向_____行政部门申诉;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容美体会所员工合同书 篇2
瘦身美容合同解除(终止)合同书
本人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贵公司(商号)_______(瘦身美容中心)所签订的合同,兹依瘦身美容合同规定解除/终止。
就贵公司应退本人之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请于一个月内支付现金、票据或汇入下列银行帐号。
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存款帐号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又本人所购买寄存于贵公司的未退还的商品,请许可领回。
原立合同人(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公司(商号)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瘦身美容合同解除(终止)合同书
美容美体会所员工合同书 篇3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美容美体会所(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会所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会所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按《会所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会所规章制度。
(4)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休息时间是按照员工轮休制执行,由甲方调节安排,节假日不休息),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无偿工作,一般都是有点就有提成。
(5)工作上班时间上午10——下午23点,中间没有客人可以自动休息。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绩效根据员工表现和成绩大小在年终分别给予奖励。
(3)补贴不存在,本会所包吃包住。
(4)提成奖金:按照本会所的提成方案执行。
(5)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由乙方负担,社保、医保(个人向社会缴纳的资金等)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6)按会所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7)甲方每月____日左右如期发放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8)所辖的人员聘用、解雇或者辞职均须在三个月之前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
(9)聘用人员需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是防止住店(看守店铺)物质被丢所扣,违约而提前辞职离开所扣等。如果是熟练的美容师,第一次来上班应聘实在没有钱,经店长同意可以从第一、二个月的基础工资里扣除。
(10)为工作需要,甲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技能培训。如果是初学者,必须要先交纳保证金元后,再住店学习,当学徒实习的三个月期间无任何工资,包住,缴纳生活费每月300元。三个月满后根据合格的标准,甲方再下聘请书,并签订合同。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会所的发展战略规划,可以随时增删会所制度的权利。
(2)根据会所的经营管理需要,随时可以调整用人的权利。
(3)甲方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内容时,可随时解聘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提供乙方基本的安全工作环境,可以提供吃住条件。
(2)乙方可以随时随地提供一切证明(暂住证、上岗证、务工证、健康证,婚姻证明等)。
(3)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定向技术和管理的培训,宿舍乙方自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拒绝执行违反国家法规或侵害人身正当权益的指派的权利
(2)乙方在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因美容行业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该法定假日前后60天内补放。
(3)乙方因病,实行计划生育,分娩及婚事、丧事等,可请假但无工资,一个星期之内有基础工资;超过一个星期无基础工资,请假超过一个月作自动离岗,保证金不予返回。分娩凭小孩出生证明也不能超过一个半月,否则,做主动离岗处理,保证金也不返回。
(4)乙方请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及以书面申请和经店长批准方为有效,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
(5)因公、私伤残、死亡,则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处理。本会所概不负责。
(6)对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坚决维护会所的经营管理人事机密、信誉等一切利益的义务。
(2)根据会所的工作需要调整工作与休假的义务。
(3)不对会所隐瞒任何真实情况的义务。
(4)乙方在本会所工作期间的凡向上级各部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乙方自行缴纳。
五、福利及劳动保险:
(1)员工服务满N年,可依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年假: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____日。
B、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____日。
C、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____日。
D、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递增一日,但总数不超过____日。
(2)基础工资按照在本会所工作年限递增。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月工资增加100元。
B、工作满二年以上月工资增加200元。
C、工作满三年以上月工资增加300元。
D、工作满四年以上月工资增加400元。
E、工作满五年或者五年以上月工资增加500元。
六、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三次遭到客人投诉或者不满,有一次故意与客人争吵或者谩骂客人的。
5、不能履行遵规守制,看守好店铺,因个人大意使会所遭到损失或者有五次迟到早退。
6、与客人当面交流或者是电话交流,故意诽谤本会所名声的;或者在职期间在异地非会所之内故意诽谤本会所的。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会所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会所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0、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七、本合约期满,如果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供应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会所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一、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和相关员工的制度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签署):
盖章:员工姓名(正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