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保安安全协议(精选三篇)》
中粮保安安全协议(精选3篇)
中粮保安安全协议 篇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乙方在承接保安服务时的安全行为,促使乙方加强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局(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乙方工作场所配备必要办公用具、用品,提供乙方应遵守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甲方不得因乙方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惩罚。
二、甲方授予乙方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权,乙方必须履行职责,并积极做好如下工作:
1、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值班值勤,保障局(公司)财产安全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值班时间保持在岗,不擅自离岗,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3、所有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登记,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4、严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续,防止公物丢失。
5、每天检查消防监控设备运转情况。发现不能正常运转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报告安保科负责人。
6、值班人员要严密巡逻,特别是夜班。要注意检查门锁、水电等状态,确保正常,杜绝安全隐患。若发现有不明身份者或正在进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制止并汇报安保科、办公室负责人并拨打110报警。
7、值班值勤期间应尽职尽责做好保安工作,所有记录应留底备查。
8、若因自身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值班值勤人员应负相关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安全责任人签名:
乙方安全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粮保安安全协议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严格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下,双方就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 《 年度中粮保安外包合同》 履行期限相同,属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乙方每月10日前须将派驻甲方所有保安人员(含试用期保安员)名单、人员照片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对于有变动的队员,也需及时上报甲方,并附上前述材料。
三、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区域内应:
1.负责对保安员进行上岗前、上岗后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安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由于未进行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严禁保安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不需保安巡检的生产区域,如天然气、淀粉粉尘危险区域内等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须根据本行业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为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所有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等,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保安员在甲方工作过程中,因公产生的各类职业病、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保安上下班及工余时间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不遵守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甲方有权开具处罚单,处罚金额在每月结算时进行扣除。造成人员伤亡、其他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粮保安安全协议 篇3
为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各供应商必须遵守以下职业健康安全协议:
1、 供方的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省、市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2、供方必须对职业健康安全采取积极预防并不断改进的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达到所在地的标准,同时应作出持续改进的承诺。
3、为确保供方的活动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对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得到持续有效控制,供方必须建立环境控制制度,同时应建立定期评价职业健康安全影响控制的制度。
4、在给我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前,供方必须将产品或服务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可能的影响向我司提供书面的说明(如是化学品须提供MSDS),并且得到我司的确认。对于本协议签订前供方已提供给我司的产品或服务,供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及时补充书面说明给我司。
5、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供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产品或服务有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危险得到识别,以便我司在接收产品或服务后能有效控制。这种识别措施应包括按相关法律法规在产品外箱上的安全标识和其它内容的标识。
6、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供方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并不断减小交付活动给职业健康安全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活动应包括产品的运输、包装、标识和装卸等。
7、供方向我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后,必须对产品或服务随后带来的环境影响作出协助处理义务的承诺,这种承诺应包括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带来的安全和健康进行无偿处理和协助我司对其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与管理。
8、供方必须建立一套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程序并且定期试验和评价该程序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9、供方应建立接收和满足我司提出的其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程序,并主动告知我司,这种其它要求包括书面的和口头的。如当我司对供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投诉时,供方应及时作出响应。
10、我司每年将定期对供方在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核,对审核工作供方应主动配合,并对审核中的不合格项,供方应采取改进措施。
11、我司每年将通过派专人对供方进行无偿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或发送职业健康安全资料协助供方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供方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12、以上对供方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由我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供方随时可向我司咨询。
以上请供应商确认回传!
确认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