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品牌合同【通用7篇】》
2024品牌合同(精选7篇)
2024品牌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地址: 县(市、区) 乡(镇) 村 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自愿品牌加盟 品牌项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合作采取特许品牌加盟的方式开展。甲方作为特许人向乙方(受许人)提供百全的商业经营特许权。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其经营店(品牌加盟店)悬挂统一标识。
2、甲方以不高于同质商品的市场供货价格向乙方全部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其他渠道进货。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烟草专卖等证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经营范围
1、在现有村邮站供货商品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更加丰富的商品种类,包括国内知名品牌以及部分国外商品。
2、为提升乙方形象,扩大影响力,增加客流量,甲方同意乙方代理以下业务。
-代售普通邮票、邮资封、明信片、出售品、集邮品。 -代收寄平常信函、印刷品(简称)。
-各类邮发报刊、出版物的订阅和零售。
-代收费业务。包括代收各种费用,空中充值,代收水电、天然气费,代售机票,火车票及代售充值卡、体育彩票、票。
-邮储小额贷款咨询及保险申请
-代办新农保
-逐步实现代理计划开办的各项业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制作悬挂品牌加盟店统一标识,并配发统一。
2、负责对乙方代理业务进行操作流程、法律法规、通信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3、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代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如遇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遇情况发生变化,乙方不具备代理业务条件或违反协议约定时,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若品牌加盟合作结束,由甲方投资配置的店招、标识及用品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纪律,严守通信秘密,保障通信畅通。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办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定期制定的商品促销政策。
4、代理甲方代收费业务,必须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预存款,代收费金额不得高于预存款资金余额。
5、乙方应当及时、完整、真实的填写相关登记账簿、清单和月报表,及时缴清货款。
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诉或执法部门查处以及不是由甲方提供的商品所导致的各种损害、赔偿和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7、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店内外改进、修、饰、店招和标识安维护过程中以及在商品、服务经营过程中,以及在订货、进货、退货、换货、送货、结账过程或路途中等遭到人身财产损害、死亡,或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由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
8、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甲方直营的百全店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因为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不是甲方或XX企业的员工或雇工,所以必须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无权和不能向甲方或XX企业主张工伤、工亡。
9、乙方对外所欠债务,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乙方自己负责。
第四条 订货、调货及退货
1、乙方订货时,甲方的品牌加盟店管理员与乙方沟通并形成订单,由品牌加盟管理员负责协调备货、供货给乙方。
2、根据不同商品的规定,甲方自行决定要求乙方采用自取或百全店配送的方式收货。收货后,乙方签收确认并向甲方制定配送人员结算货款。
3、就每种商品,在订货或送货、取货时,双方应当明确具体的退货比例和调货比例;没有明确的,乙方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10%,调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20%。
第五条 配送模式
甲方对乙方实行订单式配送,配送频率为每周一到两次。乙方按照规定于每周 向甲方发送订单,甲方于每周根据乙方订单进行配送。
第六条 结算
1、乙方须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2、因节假日、农资旺季等原因,乙方向甲方预定大宗商品,乙方须向甲方预付货款或订金。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和违约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生效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无约情形且无其他纠纷时可以全部返给乙方。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且有关的转让行为或协议无效,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
3、本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返还甲方的全部店招和标识、等投入部分,乙方在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继续使用的,甲方将依法维权。
4、乙方如果 不按期支付货款,甲方予以警告,记录考评并降低信用额度。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应当按照按未缴货款的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5、甲方提供假冒商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6、甲方多次未按本协议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致使品牌加盟店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第八条 协议期限及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到期如需续约,甲方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协议。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协议履行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品牌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________服饰________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开设“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_____%换,补货买断为____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___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品牌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伙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未履行出资义务;
(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 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 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4品牌合同 篇4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进行统一装饰设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统一设计进行装修,在未经双方协定,乙方不得私自修改装修设计。
4、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袋、产品展示相关道具等由甲方统计进行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a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2、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
第五条、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
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
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
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第六条、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相关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同类产品品牌的产品。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
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_____%。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_____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品牌合同 篇5
第一条合同双方
特许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则
2-1特许方、受许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2特许双方在互利互惠、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特许经营效率、降低商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2-3保护特许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特许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parker品牌的商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2-4确保特许方、受许方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规定
本合同有效期从__年___月___日至年月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受许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特许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合同期限的书面请求,经特许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
第四条:特许经营注册费及特许物品费规定
本合同签订时受许方应向特许方交纳特许经营注册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时受许方应向特许方缴付领用特许经营物品费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费用须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许方不再经营本品牌终止履行本协议,本公司无须退还以上二项费用。
第五条:特许经营范围规定
5-1特许方根据派克家纺特许经营的市场规划和受许方的申请及受许方的经营能力,同意受许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地点(商畅⒔ㄖ物)(代理、经销、专卖、零售)专属性经营派克国际家纺(集团)有限公司“、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5-2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上所列地点经营特许方商品,跨出此区域该特许经营证无效。
5-3同一个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不得同时经营特许方的“派克”与“派克莱、paikelai”两个品牌同一类商品。
5-4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只能在所属分销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点,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经销商、零售商经营及开设专卖(店、厅、柜),进行有序的分销业务。新增分销网点,必须向特许方申请,签订《意大利派克国际家纺集团有限公司“、parker”品牌特许经营合同》,颁证后方可运营。
5-5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授权的分销区域内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不得在未特许区域销售特许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销商、代理商经营的区域,特许方鼓励受许方开拓市场,但必须向特许方申请,签订《意大利派克国际家纺集团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许经营合同》,颁证后方可运营。
第六条:知识产权规定
6-1“、parker”属特许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国际分类第24类商品。
6-2所有带有“paike”及派克品牌标识,均属特许方所有。未经特许方事先书面授权,受许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特许方知识产权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特许方的标识用于本合同所规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许方的商标、标识;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规定的受许范围(受许性质、受许区域、受许产品)擅自制作恒源祥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等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商业或其他活动。
6-3受许方经营特许方“、parker”品牌产品的经营场所(包括展示地、专卖店、专卖厅、专卖柜)的“、parker”品牌vi形象设计由特许方统一提供,或特许方授权受许方按特许方vi形象设计制作门头招牌。受许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变特许方品牌vi形象及专卖店、厅、柜的门头招牌。
6-4受许方不得制造或销售假冒的特许方商品。
6-5受许方不得擅自拆换商标、标识,造成标识与产品不符。
6-6在特许经营过程中,涉及特许方的商业秘密,受许方有义务保密,受许方并有义务要求其员工保密,该保密义务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如受许方或其员工泄露特许方商业秘密,特许方有权追究受许方的法律责任。
6-7受许方有义务协助特许方打假,规范市场,在特许经营网络内举报、举证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物流与渠道规定
7-1受许方必须从特许方(或特许方指定的进货渠道)排他性地获得特许方的商品。
7-2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
7-3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必须按特许方指定的物流渠道发货,不得将商品分销给无《“、parker”特许经营证书》的经营者。
7-4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的配货中心内,受许方必须只经营特许方“派克”品牌床品,不得经营其他品牌商品。从事零售业务的受许方在专卖(店、厅、柜)内必须只经营特许方“、parker”品牌床品,未经特许方许可不得经营其他品牌的床品。
7-5特许方有权在同一区域按市场的需求,特许第三方设立分销或经营网点。
第八条:商品价格规定
8-1特许方根据不同区域分销的市场情况,制定该区域的价格政策,并确定建议价格和最低价格。
8-2受许方在执行特许方价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情况,经特许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商品价格,不得擅自调价。
第九条:市场营销规定
9-1特许方负责组织品牌的全国性(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广告投入,做好品牌宣传,并协同负责区域分销的受许方开展区域性促销活动,以支持受许方的经营活动。
9-2受许方使用特许方提供的统一品牌形象及特许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受许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月内,按特许方提供“、parker”品牌特许经营手册或其他资料中装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货中心、专卖(店、厅、柜)的布置和装修,并寄送相应效果图片至特许方,以给特许方审核及备案。
9-3特许方在为特许经营活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受许方,以使受许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9-4受许方应无条件积极参与特许方所举办的宣传及推广促销活动。
9-5受许方有义务为特许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特许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特许方。
9-6受许方必须妥善保存其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特许方的核查。
第十条:培训管理规定
10-1特许方负责向受许方提供特许经营所需的相关培训。
10-2受许方在签订合同后,开始经营之前,必须在特许方处接受特许方相关类型的培训,包括书面的等。
10-3受许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特许方的各种培训指导。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规定
11-1履约保证金是受许方为保证其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而交付给特许方的费用,如受许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特许方有权在其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归特许方所有。如受许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有违约行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则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二个月由特许方返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11-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受许方应向特许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在规定期限内受许方未向特许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许方不予颁发特许经营证。
11-3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应视为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2,作为对特许方的损害赔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许方违反上述条款二次,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全部,作为对特许方的损害赔偿,特许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4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应视为违约,特许方有权在每
次受许方违约时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4,作为其违约对特许方的补偿。
11-5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视为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全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6受许方违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条款,而被特许方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受许方应在特许方处理违约事件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足其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万元,否则特许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
11-7受许方违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条款,或违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条款二次,特许方除有权按本合同11-5或11-3条款处理外,受许方应偿付特许方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善后处理的规定
12-1违约终止
12-1-1因受许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特许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的,特许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许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有关特许方品牌的灯箱、装饰用具,营业点装修、宣传品等,该软、硬件投资损失由受许方承担。
12-1-1-2依法提请司法机关或有关执法部门追究受许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2-1-1-3受许方不得继续经营特许方产品。
12-1-2受许方应结清与特许方(特许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
12-1-3受许方应承担顾客的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12-1-4受许方库存的特许方产品按如下处理:
12-1-4-1能拆除特许方商标标识、包装及反映特许方标识图案的应予拆除,无偿交还特许方销毁,该商品由受许方自行处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许方商标标识及图案的,按如下处理:
受许方当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3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受许方前一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2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受许方库存已两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1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12-2合同终止
12-2-1因特许方无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受许方的一切损失由特许方赔偿。
12-2-2受许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本条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满终止。
受许方未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签合同申请的或者经特许方审核不予续签者,在合同期满时受许方可提出申请,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三个月,以使受许方处理库存商品。在延长期内受许方仍应受本合同约束。受许方未提出延长申请或延长三个月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按本条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4受许方与特许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经特许方核查受许方按本合同的经营行为未实施的,即视作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受许方承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规定
13-1如特许方或受许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合同可以终止履行。
13-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的一方,将不能继续从本章合同中获益。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规定
如果产生有关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方均应向本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知及备案规定
16-1本合同所规定的“、parker”特许经营,受许方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特许方应提供备案所需的有关文件。
16-2本合同所书双方的注册地或经营地、传真号、e-mail地址即为当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条附则
17-1受许方无权以特许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17-2合同签署地为江苏省XX市大庆路40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17-3特许方、受许方承认签署本合同前,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的含义,并由双方协商同意受其约束。
17-4本合同各条款在履行中和发生争议时,特许方有权按现行国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17-5本合同中有关特许方产品的供给、产品流转与结算等,由特许方的子公司或特许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货单位,在本合同规定的原则下签订合同。
特许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受许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2024品牌合同 篇6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系列饰品在
(商场)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者和拥有者。
2、 乙方应具有法律上的独立签约人资格,并以自身名义及帐户购销经营。尊重和维护该品牌声誉,成功地在如上商场推广该品牌产品。主动向甲方介绍有关商场经销状况(包括柜台相片、商场协议、促销活动等)。
3、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如上商场经销品牌项下发饰、丝巾、新潮首饰、太阳镜、阳伞、梳等饰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并履行所有有关授权协议。
二、 甲方同意对乙方授权的条件:
1、 乙方需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商场营销能力,保证有能力进入相应商场设立专柜或联销,并能达到一定销售额。
2、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乙方须配套齐全品牌各系列产品进入以上商场销售,保证品牌的完整性,并严格遵守零售指导价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进货格是零售价的25%。
3、 乙方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 2万 元以上;品牌保证金为5000 元整;加盟金为3000元整。品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例:未经公司允许跨区经营、严重串货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结束日起计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进入以上商场经销该系列产品,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独立进商场销售单据证明和柜台相片等资料,甲方凭此出具正式授权书。
5、 为了统一体现品牌专柜形象,形象专柜一律由公司统一设计及制作装修。(注:专柜制作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乙方保证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及定期销售任务。甲方授权乙方壹个商场,经营品牌系列产品,相应的商场每月补货金额不低于二千元。如果相应商场连续六十天内未有补货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补货金额低于六千元,乙方须提供书面解释,甲方有理由认为该商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有关授权及是否中止该协议。
7、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8、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填写有关销售会计统一报表。
9、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
日期: 日期:
签名: 签名:
2024品牌合同 篇7
打造遗留品牌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_____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___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2.3、甲方免费提供“__”的______予乙方,以作为乙方______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2.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政策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手册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不得擅自更改。
3.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北奥”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4.1、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的形象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3.4.2、 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4.3、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或展架上。
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4.4、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4.1、乙方在制作形象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4.2、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3、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
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4、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5.1、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的照片和发票原件。
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2、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发票原件。
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3、乙方务必出示与广告媒体签定的合同、广告片、报刊的原稿及发票原件和总结报告。
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六、费用报销的期限与方式:
6.1、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第二季度第一个月的一至十日为结算日。
6.2、甲方用等额的货款冲抵乙方垫付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费用。
七、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执行。
注:本广告投放合同仅针对北奥数码产品,原产品不计在内。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