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借款协议通用四篇》
[热]借款协议(精选4篇)
[热]借款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与某公司、另一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一个名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下称“股份公司”)。
2.乙方拟以发起人身份出资认购股份公司______万股股份;
3.由于乙方的资金紧张情况,他们计划向甲方借款以认购公司股份。为此,甲方愿意提供相应的借款支持。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借款
1.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下简称“借款”),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借款。
1.2乙方同意,其从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1.3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借款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进行计算,并按照借款期限分期支付。具体的支付时间与方式将在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
1.4双方同意,乙方应于三年内清偿借款,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1.5如发生下列事项,乙方应立即偿还借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费:
1.5.1乙方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可能会终止,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售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或股份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
1.5.2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1.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者在本协议第1.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未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乙方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三、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签署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规定
5.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5.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热]借款协议 篇2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需要于20xx年9月30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肆佰万 元整(其中叁佰捌拾陆万元转账,乙方法人收现金壹拾肆万元),后乙方偿还了贰佰万元,余款贰佰万元乙方需继续借用,甲方同意将贰佰万元借给乙方,丙方愿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利息为月息 %。
3、乙方承诺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到期全额归还本金和利息。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归还本金和利息,乙方除应按上述约定按月继续支付利息外,每延迟一天乙方还应按未还本金和利息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天按 元计算。
4、本协议同时为乙方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之一。乙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和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协议的附件。
6、甲方依法起诉后,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支付全部违约金,承担甲方为索要该借款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天按 元计算。
7、丙方自愿同意作为乙方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丙方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丙方保证乙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如乙方未按期偿还借款,丙方愿意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愿向甲方偿还所欠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及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持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热]借款协议 篇3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新店铺开设及日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2.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个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个月。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每月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月结息,结息日为签订合同,款项到位后次日。
3.甲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借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乙方款项直接汇入该账户,甲方出具相应收款凭证。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5.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约定借款期限计算。
6.乙方若要求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并扣除乙方借款金额的2%作为合同违约金。
第四条 借款展期
1.借款合同到期,甲方仍有借款需求,在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继续展期,并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2.若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十五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的2%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2%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热]借款协议 篇4
借款人:
,男/女,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女/男,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贷款人:
,男/女,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女/男,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与两贷款人是父母子女关系, 与 为夫妻关系, 与 是夫妻关系。现因 与 婚后购房,资金紧张,特向父母借款,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和 向 和 出借人民币 元用于购房,于 年月 日之前支付至 的如下银行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
二、该贷款在十年内为无息贷款, 和 应在十年内还清该万元。即借款期限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三、如到期未能归还,除应继续归还本金外,还需加收利息,利息将以 元为基数,自年 月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8月20日之后)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贷款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