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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模版(有利于施工方)【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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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模版(有利于施工方)(通用3篇)

装饰装修合同模版(有利于施工方) 篇1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总价:82000元。大写:八万二千圆整。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工期:100天。20xx年5月9日至20xx年8月19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水电:水管[日丰25管]、电线[玉蝶]、开关插座[TCL]、[灯具由 甲方购买]

2、泥工:水泥[乌蒙山325水泥]、防水[JS991防水]、灶台石[人造 石音石160元每米]。

3、木工:木方[3x5木方]、木工板[威建]。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建墙、玻璃封顶[45X75]不锈钢管架子上封1.2钢化玻璃封顶。

2、水电:水电安装、安装开关及插座。

3、泥工:厨房、卫生间、客厅饭厅、卧室、地砖墙壁沾贴、厨房地柜制作、新建墙体外墙面砖沾贴。瓷砖由乙方购买。

4、木工:客厅、饭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塑料扣板吊顶、鞋柜1.5米、主卧室衣柜2米、客卧衣柜2米、厨房吊柜3米、电视背景墙制作。

注:衣柜移门由乙方购买每平方米130元。

5、油漆、墙纸、客厅两个卧室满贴墙纸,全室新制作家具三次油漆喷图。

6、防盗门3个、塑钢窗6个、塑钢门3个、套装门1个、客厅双扇移门1个、防护栏6个。

第四条其他约束

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一切工程甲方有权按每超出一天扣200元处理。如甲方在乙方要求付款在两天内没有付款而影响工期乙方有权向甲方出延期要求。

第五条安全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如伤到工人,行人及车辆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分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增加项目双方友好协商。

本合同不含热水器、油烟机、洗脸盆、坐便器、洗菜盆、灯具。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合同模版(有利于施工方) 篇2

合同编号_____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的办公室/商铺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其有权对该办公室/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施工地址       市       区(县)       路       号(弄)

楼       室。

3、该办公楼/商铺/住宅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结构:    

4、装饰装修内容:见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5、施工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税金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     %。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变更或增加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变更或增加部分的工程款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发生以下情况,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 甲方增加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或变更设计的。

(3) 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5) 因甲方通知停工或者错误指令导致工期延误的。

(6) 其他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第三条 材料供应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与乙方办妥验收、交接手续,不利后果甲方自负。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如双方未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通知甲方验收。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天内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逾期视为甲方同意使用。

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以下第     项约定:

(1)国家及       市的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双方签订书面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又未通知改期,或恶意拖延验收时间的,逾期之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商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10、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经验收和交付的情况下使用,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1、乙方仅对其施工部分的工程进行保修,非乙方施工部分以及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五条  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区域的安全,防止相邻区域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共用管道、设施。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室内装饰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施工队伍进场

开工日

%

基础设施施工过程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

保修期满

保修期满当天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经济来往的,均需开具甲、乙双方认可的“收据凭证”,以作该工程竣工决算时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最后尾款时,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     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滞留物损毁的,甲方自行承担。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分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支付。

(5)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6)甲方如需工程质量第三方监理或工程质量检测检验的,须与乙方协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应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进驻工地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工期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相应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进行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8、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

3、施工过程中,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附件:《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工程结算单》

附件:《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饰装修合同模版(有利于施工方)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承包方式:大包

5、工期:本工程自20年月日开工,至20年月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工程总造价:元

7、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结算约定

1、结算方式:(1)以20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