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丧假管理办法汇编3篇》
员工丧假管理办法(精选3篇)
员工丧假管理办法 篇1
丧假
一、丧假是员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二、丧假一般为1-3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
三、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员工丧假管理办法 篇2
为规范楼宇钥匙及其他钥匙的移交、借用和保管手续,确保钥匙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于物业部门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钥匙包过物业部门所有接管的钥匙
1、 物业相关人员对所有接管的钥匙进行详细核对,对钥匙不全、有问题的概不接管。
2、 所有接管的钥匙,必须交给钥匙管理员进行审核、保管。
第三条:钥匙管理规定
1、 钥匙管理有行政助理负责,物业部门所有钥匙必须统一放在钥匙制定地点。
2、 钥匙统一放在“钥匙箱”,并注明钥匙使用位置,便于查找与管理。
3、 不定期对钥匙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进行安排处理。
4、 对已经换掉锁的钥匙及时进行更改,做好详细登记。
5、 在管钥匙要有详细的清单,并建立档案。
6、 租户、业主需要物业保管钥匙,租户、业主必须签订《钥匙保管协议》,拒签协议物业概不接管。
第四条:钥匙借用管理规定
1、 任何借用钥匙必须按照《钥匙借用流程》进行办理。
2、 借用钥匙双方(保管人、使用人)必须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面详细登记(包括签名、数量、用途、借用日期、归还日期)。
3、 当天借出的钥匙必须当日归还,当日没有归还钥匙追究保管人责任。
4、 借出钥匙必须有相关人员陪同开门,对场地的物品进行交接,进场、撤场必须做好交接记录,抽查时没有做交接记录的,发现问题有当班人负责。
5、 借出钥匙使用场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没有及时汇报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责任。
以上管理规定请所有外借、使用钥匙人员严格执行,使用期间出现问题,根据问题严重性,追究相关人责任。
员工丧假管理办法 篇3
请假程序
一、员工需请丧假的,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按照请假单签批流程进行办理。
二、员工请丧假由所在单位签批即可。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口头(电话)向所在单位班组、工段请假,待丧假结束到岗位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员工请假审批表》由员工所在单位保管,作为工资考核依据。
五、员工所在单位在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中录入员工丧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