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热门3篇)》
学生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精选3篇)
学生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1
长期来,我校承蒙各位家长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学校和谐稳定发展,为确保孩子能健康成长,平安生活学习,请家长将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遵守学校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承诺做到:
一、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孩子安全第一的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子女不携带点火用具、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消除火灾隐患;教育子女注意用电安全,不***,不吸烟,爱护消防设施。不得私拉电线、安装插座;教育子女不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性物品进入校园。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灭火灾行动,发现火灾,及时报警。遭遇火灾,争取有效方法自救逃生。要牢记火警电话号码是119。
三、教育孩子遵守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不早到、不迟到。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安排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3:50(周三3:00),要求孩子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做好孩子上学、放学路上安全教育。
四、增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不在上学往返路途中逗留、玩耍,有事要请假;未经家长同意,不让孩子单独外出或在外留宿,严禁孩子沉溺网吧、游戏机室;如果孩子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事先如实告诉孩子班主任,便于予以照顾。如遇歹徒或他人敲诈勒索时要沉着应对,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危险时想办法拨打110报警。
五、家长要重视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坚持六个禁止:(1)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2)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水游泳;(4)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池塘水库游泳;(5)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水库、溪河、池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掌握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知识。(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六、增强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要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驾证不符等违法车辆。不雇佣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共同维护孩子上放学安全。
七、引导孩子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做好防疫,预防疾病发生。教育孩子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勤洗手,喝开水(上学自备饮用水),预防疾病或中毒现象发生。
八、模范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孩子的表率。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校内安全,家长要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不进入校园。接送孩子在校门外两侧等候,为方便孩子出入,不将车辆停入学校门口主干道;严格学生请假离校制度。学生按时上学到校后严禁私自早退离校,因病急事必须提早离校的要有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并要办理登记手续,校卫才能开门放行,请家长或监护人要自觉、积极配合学校。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的幸福,是学校的.欣慰。让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对孩子的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共同明确安全监护的责任范围,请各位家长支持配合,承诺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认真阅看后签名交回学校。
顺祝:家长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孩子健康成长,学习进步!
xx小学
xx年9月1日
学生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2
为配合学校对暑假留校学生的规范管理,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愿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为表现向学校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留校期间能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二、保证留校住宿期间严格遵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办法》,服从统一安排和管理。
三、留校住宿期间能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能妥善安放,由自己负责保管。
四、保证严格执行我校公寓现行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室,按时就寝,未经二级学院批准,不私自离校及校外租房居住,无正当理由不迟归,不夜不归宿。
五、保证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六、保证在暑假留校期间从学校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自己负责。
七、保证在暑假留校期间不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游泳,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本人自己负责;
八、保证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以上安全承诺,本人保证认真遵守,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若有违反,学校可立即取消本人假期留校住宿资格。
学生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3
西洞学区:
为切实确保我(家长)的孩子在接送路途中的安全,我(家长)将与学校全力合作,强化安全管理,担负起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确保孩子在接送路途中的人身安全。
1、我(家长或监护人)将自觉遵照《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我(家长)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学生在上学、放学路途中的安全。
(1)、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为动态。
(2)、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上学、放学路途中的交通、饮食、防电、防火、防骗、防抢、防暴、防溺水、防雷击、防疾病传染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在上学、放学路途中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沟涧、水沟、池塘、铁路等)活动,发现情况及时进行管教,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在上学、回家路途中,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禁止子女驾驶机动车辆,未满12周岁少年儿童禁止骑自行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禁止吃零食,不到路边店、地摊消费,不购买“三无”食品,以防食物中毒。禁止乱丢乱刻,造成不良后果或不安全事故一概与学校无关。
(5)、教育孩子在上学、回家路途中不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小偷小摸、玩危险性游戏、攀爬树木、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若造成不良后果一概与学校无关。
(6)、在上学、放学路途中发现孩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我(家长)要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或离校;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私自离校。
(8)、孩子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和老师,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我(家长)负责。
(10)、我(家长或监护人)要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纪律管理工作。
2、由我(家长及其监护人)负责接送的住宿生、非住宿生在接送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我(家长及其监护人)全权负责。我(家长)在接送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做到准时接送,不迟到或早到。
(2)、不酒后驾车、骑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不委托他人接送孩子。
(3)、自己的孩子自己接,不委托他人或用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照驾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黑车以及车况差、超员客车及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
(4)、委托他人接送学生,接送路途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向学校郑重承诺:遵守以上承诺,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