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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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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精选3篇)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篇1

一、调查的背景、对象

近十几年,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经过深入改革已逐步构建起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内容的新的体系框架。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主体尤其是政府做了积极的努力与探索,城市社会保障资金投入逐年上升。但由于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过多,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快速增长的医疗需求及费用与现有收入间的矛盾日益加大,社会保障制度在操作层面存在着诸多漏洞……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成为城市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根源。目前,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确实进入一个亟需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继往开来的新阶段,把握城市社会保障对象的参保情况,了解他们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评价和理想期待,就能为今后城市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于20xx年7月委托我院对西北重镇——西安市的500名城市社会保障用户进行了调查,包括对离退休人员、在岗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情况及其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认知和评价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

为获得西安市城市社会保障用户较为全面的情况,本项调查根据西安市民政局提供的西安市城区分布手册,按多级抽样和等距抽样的原则从雁塔、碑林、莲湖、新城、未央五个区抽出10个街道办事处的20个社区(居委会),每个居委会再抽出25个访问对象,然后采取统一问卷,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了面访。

本项调查于20xx年7月实施,受访者总数为499人。其中最多的是离退休人员,共162人,占32.5%;第二类是工人,71人,占14.2%;第三类是干部及行政人员,57人,占11.4%;第四类是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10.4%,以上四类共占受访总数的68.6%。受访者中50.1%的人(250人)在国企工作;18%的人(90人)在国有事业单位工作,12%的人(60人)是集体企业的职工。受访者中90.2%的人(450人)属本市城区户口,外地城镇户口有22人,占全部受访者的4.4%。受访者平均家庭人口为3.16人,家庭上个月收入平均为1883.39 元。家庭住房面积平均为64.9 平方米,50%的人住房面积在45-80 平方米之间。

二、调查结论及评价

从1997年到1999 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国务院先后颁发了旨在针对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初步构建了城市社会保障的新体系框架。作为西北五省区最大的城市西安市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在西北地区乃至西部地区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三大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性排名情况是:排在首位的是养老社会保险(回答养老保险在第一位的有275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55.1%);排在第二位的是医疗保险(回答医疗保险在第二位的是285人,占总人数的57.1%);排在第三位的最低生活保障(回答低保在第三位的有202 人,占总人数的40.5%)。另有148人(占总人数的29.7%)把失业保险排在第三位,相比之下,调查对象认为工伤保险最不重要。只有1人把工伤保险排在第一位,12人认为工伤保险排在第二位,43人认为应排在第三位。

调查对象参加( 享受)养老社会保险的比率有较大提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有262人,占调查对象总的52.5%;单位沿用原来退休制度的69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3.8%;单位自己制定养老规章的有39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7.8%;没有养老社会保险的有113人,占调查对象的22.6%,另有3.2%的人(16人)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在问及调查对象的企业或雇主是否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费时,270 人回答了缴纳,占全体调查对象的54.1%;回答不用缴纳的有14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8%;57人回答没有缴纳,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1.4%;有1.8%的人即9人回答“拖欠”;另有5.8%的人(29人)回答不清楚;120人没有回答此题,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4%。 在问及调查对象自己是否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时,有44.9%的人即224人回答“企业代扣”;占全体调查对象的4.4%的人(22人)回答“不用缴纳”,只有10.2%的人即51人回答“自己缴纳”。回答没有交的有60人,占12%,回答“不清楚”的有20人,占4%。另有122人没有回答此题,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4.4%。至于问到是否参加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只有9.8%的人(49人)回答参加了。

由此可见,西安市城市社会养老保险还存在不同的体系。有的单位另行一套,制定自己的养老规章,还有2成多的人没有享受养老社会保险。在养老费交纳问题上,还存在企业或雇主不交或拖欠现象。此外,被保人自己缴纳养老费的比率还太低。

居于第二位的医疗社会保险情况更复杂,因为它是由医、药、保、患四方联动形成的复杂关系。1999年开始推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但从本次调查结果看,西安市医疗社会保险并未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回答参加(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有232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46.5%;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医疗费报销规章的有68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3.6%;回答没有参加的有177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35.5%;只有12人不清楚自己是否享有医疗社会保险,还有10没有回答此题。当问及被调查者的企业(雇主)是否为其交纳医疗保险或负担医药费时,34.5%的受访者(172)人回答企业(雇主)为其缴纳保险费;10.6%的人(53人)回答企业(雇主)为其负担医药费;回答随工资发给个人的有15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3%;回答“不管” 的有56人,占11.2%; 回答不清楚的有52人,占10.4%;另有30.3%的人即15人没有回答此题。当问及受访者是否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费时,有36.5% 的人即182人回答“企业代扣”;自己缴纳的只有44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8.8%;回答自己没缴纳的有91,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8.2%;回答不清楚的有33人,占6.6%;另有近30%的人即149人没有回答此题。当问题20xx年以来是否在医疗保险机构或单位报销过医疗费时,只有72人、占14.4%的人回答报销过;204 人(占40.9%的人)回答没得过病;41人嫌麻烦没去报销;34.5%的人、即172人回答“不给报销”;另有2%的人(10人)没回答此题。

调查结果显示,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社会保险覆盖面不高,医保制度多样,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与管理比较混乱,医药费的报销执行起来较困难。

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相对较低。对337名18-59岁的劳动阶段的调查对象访问结果显示,81 人回答“参加了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4%;9 人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失业补偿规定”,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7%;有206人回答没有参加,占回答此题人数的61.1%;另有36人回答“不清楚” ,5人没有回答此题。75人回 答企业(雇主)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2.3%;72人回答自己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1.4%。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总体的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与近年来其它统计数据接近,正在享受低保的有32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6.4%。而回答曾经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只有10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说明近几年西安市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大幅提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有10多位受访者对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不公正的现象提出强烈批评,认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有些人“念歪了经”。

三、不同年龄段的调查对象享受城市社会保障情况及其评价

我们将499 名调查对象按年龄分为三组:一是18-40岁的居民;二是41-60岁的居民;三是60岁以上的居民。它们分别是144人、258人、97人。

18-40岁的受访者回答参加养老保险的有70人,占此年龄段总人数的48.6% ;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的8人,占此年龄段总数的5.6%;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养老规章的有10人,占6.9%;有高达34.7%的人(50人)回答没有参加;4.2%的人不清楚。

41-60岁受访者回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37人,占此年龄段的53.1%;29人,占11.2%的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24人,占9.3%的人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养老规章;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占22.9%,有44人;3.5%的人不清楚。

60 岁以上的人回答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55人,占此年龄段总人数的56.7%;33%的人即32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5.2%的该年龄段的人(有5人)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养老规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有4人,占4.1%;1人不清楚自己是否享受养老保险。

调查结果显示:年龄越大的受访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愈高,这三个年龄段参加(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是48.6%、53.1%、56.7% ,而没有参加(享受)养老保险的则分别是34.7%、22.9%和4.1%;并且年龄直接与参保意识有关,低年龄段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有养老保险的人有4.2%,60以上的人只有1%不知道自己有无养老保险,说明年龄越大,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识越强。此外,养老保险制度还体现了老人老办法中人新办法的差异性,33%的60岁以上的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而18-40岁年龄段只有5.6%的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相比之下,中人的养老保险问题较多,一是参保率低,二是体制混乱。

各年龄段参加医疗社会保险情况与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大致相同。18-40 岁年龄段,41-60岁年龄,60岁以上的受访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是41.7%、50.4%和43.3%;而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则是44.4%、34.9%和23.7%;这三个年龄阶段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医疗报销规章”的比例分别是6.9%、11.2% 和29.9%。显然,年龄越大,参加或享受医疗保险的比例相对高。当问及20xx以来受访者是否在医疗保险机构或单位报销过医疗费,这三个年龄段回答“报销过”的比例分别是7.6%、10.1%和36.1%;回答没生过病的比例分别是:51.49%、41.9%和22.7%,可见年龄越大,患病几率越大,而报销药费的人数比例也就越高。而当问及自己是否缴纳医疗保险费,18-40 岁年龄段回顾答“企业代扣”的有30.6%;回答自己缴纳的有10.4%。41-60岁的受访者回答“企业代扣”的有41.5%,回答“自己缴纳”的确良有10.1%。60 岁以上的受访者回答“企业代扣”的有32%;回答“自己缴纳”的只有3.1%。调查还发现,年龄越大,不知道自己是否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受访者的比率越高。

18-40 岁的受访者回答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比率是25%,41-60岁的受访者参加失业保险的只有17.4%。这两个年龄段回答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是63.9%和43.8%,这两个年龄段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比例都有是9%。由此可见,受访者对失业保险缺乏足够的重视。

关于三个年龄段的受访者家庭享受低保情况大致是这样,回答“现在享受”的比例是18-40 岁年龄段是6.3%,41-60 年龄段是7.8%,60岁以上的是3.1%。看来,受访者中的中年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高,这是因为失业下岗者大多集中于这个年龄段。

四、不同性别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低保的享受情况

在499名受访者中,有217名男性,282名女性。调查表明,有50.7%的男性和53.9%的女性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15.2%的男性和12.8%的女性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10.1%的男性和6%的女性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养老规章”;18.9%的男性和25.5%的女性没有参加养老保险;5.1%的男性和1.8%的女性回答不清楚。从以上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覆盖率来看,男性高于女性,但养老保险意识弱于女性。另外,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男性有12.9%,女性只有7.4%。回答:不清楚的男性是12%,女性有17.4%。可见,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男性比例也高于女性,同时这种参保意识亦强于女性。

217名男性有52.1%的人回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而282 名女性只有42.2%的人参加该项保险。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医疗报销规章”的男性是16.1%,女性是11.7%。当问及20xx年以来是否在医疗保险机构或单位报销过医疗费时,回答“报销过”的男性有18.4%,女性是11.3%;回答没得过病的男性是45.2%,女性是37.6%。可见,女性比男性患病比例高,但享受医疗保险的比例却低于男性。

不同性别参加失业保险情况的调查结果是:有147名男性和197 名女性回答了这个问题。 回答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男性43人,女性38人,分别占回答人数的29.3%和20%。另有占回答人数2.7%的男性和2.6%的女性表示单位自己制定了失业补偿规章。此外占回答人数51.7%的男性和68.4%的女性表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男性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但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明显强于男性,占回答人数的16.3%的男性回答不知道自己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而女性只有6.3%。

不同性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恰恰相反。7.4%的女性回答现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男性则是5.1%,过去曾经享受低保的比例也是女性明显高于男性,女性是3.2%,男性则只有0.5%。

五、不同职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低保的享受情况

参加不同社保

项目的百分比(%)

不同职业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最低生活保障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单位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没有养老保险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单位医疗补贴

没有医疗保险

参加社会失业保险

单位失业补偿

没有失业保险

家庭现在享受情况

家庭曾经享受情况

在本次调查的499名居民中按职业分为10类。他们参加(享爱)社会保险或保障的情况见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职业对参加(享受)三大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影响很大。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覆盖率较高,高达96%;其次是干部、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除私营企业主、个体户外,参加(享受)养老保险比例较低的主要是无正式职业者或失业、待岗人员,而这一部分人有的是从来没有正式工作,有的是企业早已倒闭,有的是因种种原因被原单位除名或解聘,他们的养老保险存在着很大的缺失。

不同职业参加(享受) 医疗社会保险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别。总起来看干部及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在职工人参加医疗社会保险的比例均在70%以上,其它职业参加医疗社会保险的比例都不到一半,甚至不到30%,医疗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

各种职业参加(享受)失业保险的比例都比较低。相比之下,干部及行政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较高,达38.6%,其次是登记失业人员达30%;再次是专业技术人员达28.8%;在岗工人只有4.2%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比例最高的是登记失业人员,高达60%,其次是家务劳动者28.6%;再次是待岗人员;干部家庭、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现在与过去都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由此可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则保。

六、受访者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看法

总的来说受访者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关心。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与收益关系这一问题,56.4%的受访者选择多交多得。不过,在回答个人承受的社会保险缴费占工资的最大比例是多少时,65.8%的人选择在10%以下。46.1%的调查对象反对个人投保与企业无关的意见,64.2%的人认为对社会保障问题政府统一管理应多一点,只有27.3%的人赞同个人选择余地大一点。75.4%的受访者对社保基金的运营情况持关心态度,76.6%的人认为社保制度的各个项目之间有关系。

不过,受访者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的特点、计算方法、运行情况了解得并不多。比如对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只有35.7%的人回答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51.9%的人不知道退休时怎样计算自己的养老保险金;甚至有60.3%的人不知道自己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有多少钱,23%的人没有个人账户。在回答“取消个人账户只按缴费年限计养老金,个人有无损失”时,37.1%的对此不知道,28.3%的人认为可能有损失。此外对医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有58.3%的人不知道,有51.9%的受访者赞成家庭中有工资者替其他成员缴社会医疗保险费。但是,80.6%的受访者表示知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调查表明,受访者对现行社保制度满意度不高。20.2%的人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表示满意,41.7%的人认为一般,25%的人表示不满意。44.7%的人认为现行养老保险勉强能保障基本生活。21.4%人则认为不能。37.5%的人表示对现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额度没有困难14.8%的人对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表示满意,30.9%的人表示一般,42.3%的人表示不满意。64.7%的人认为改革后医疗保险制度使自己医疗负担加重了,只有7.2%的人认为负担减轻了,56.5%的人赞成医疗社会保险用于常见病上,大病保险由保险公司来做,有27.8%的人对此反对。对失业保险制度满意的只有8.6%的人,26.5%的人认为一般,35.5%的人表示不满。50.3%的人认为失业保险只能领2年帮助不大。有15.2%的人对工伤保险制度表示满意,25.7%的人表示一般,16.4%的人表示不满,而41.3%的人则表示不知道,另有89%的人认为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负责。有74.3%的人认为最低生活保障不能满足贫困家庭起码的生活需求,4.4%的人认为低保养懒汉。44.3%的人认为社区服务帮助不大,有10.6%的人认为帮助很大。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目前西安市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仅仅是初步建立,尚存不少缺失。比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各行业的社会保障覆盖面有很大不同。城市居民参保意识比较强,但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基本的知识,同时居民对现行社会保障多存有不满,所有这些都强烈呼唤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一是需要刚性贯彻三大社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强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对社会保障的特点、内容要加大宣传解释力度,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个人缴费意识。三是要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建设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行列中来。

当然社会保障工作是一个复杂艰巨的工程。目前仍需要组织和发展社会力量加入这项工程建设中来,比如政府支持在社区组建专门的社保工作组专门从事宣传实施工作。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篇2

一、调查方案

调查思路: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

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从城市到农村的不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我们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课题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查其落实情况,并从大学生的角度对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具体研究目标如下:

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调查方法:

个别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调查法;

走访xx市xx区韩村河镇,实地调研。

调查时间:

20xx/3/20~20xx/3/31

二、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xx市xx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该地区常住人口88.6万,户籍人口75.8万,其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优异,每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在xx地区名列前茅,以07年为例: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1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6.77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17.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

该地区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为维护该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政策举例分析

随着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亦步亦趋地前进,根据特有的社会状况,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下面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体系结构的缺陷:近年来,xx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律法规依据:20xx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具体实施办法

给付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缴费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参保方式: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就医和结算: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xx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和《xx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3.政策特点

这项大病医疗保险具有五个特点:

一是大病有保障,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

二是政府补贴高,政府每年为参保的城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每年为参保的学生儿童补贴50元。

三是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仅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四是覆盖人群多,此项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200万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五是制度衔接好,此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4.实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一老一小”顺利参保,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绩:

截至20xx年底,xx地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单位163家,参保人数66555人。其中,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调查参保人数的148.21%,学生、儿童56476人;城镇户籍45190人,农业户籍11286人。另外,xx地区有4.10万农业户籍学生、儿童已自愿选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xx区已为223名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审核报销医疗费35.45万元。

5.群众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所属范围内的大多数老年、儿童和学生都积极参保,政策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群不断增加,有关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然而,越是发展就越容易发现问题,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众最容易发现体系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此,本小组专门与受益群众进行了访谈,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众的意见亦是值得重视的:

首先,大多数群众在谈及这项政策时,认为政府能够有这样的举动是对民生问题的极大重视,但也不能说明政策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认为,“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条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疗过程中占医疗费用比重较大的器材费并没有包括在报销范围内,折合下来,真正能够报销的费用往往只是少数,大部分费用还得由群众自己负担。当然,这并不完全是政策体系的问题,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处在欠发达状态,要发展就不能只顾公平不顾效率。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可以和经济得到同步的发展。

其次,多数群众有这样一种看法。在他们的就医治病过程中,医院一方往往利用群众对医药方面知识的不了解加以冗杂多余的用药和检查项目,院方认为群众有医疗保险,所以并不会因此而加重负担。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和做法在是极其恶劣的,这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掠夺,更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在经济迫切要求又好又快发展的今天,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本小组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众知识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制度体系和加大科教文卫事业的宣传力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篇3

论文摘要: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乌江镇现行的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就此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乌江镇20xx年,实现农民参保率在85%以上;20xx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在这一条件下,周文青、陆晓和我等人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农场社会保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一些资料,获得了大量真实、有价值的数据,通过对所获取的信息材料及相关数据的分析研究,为乌江镇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一、调查内容简介

1.调查时间和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是当代草圣林散之的故乡,素有“金陵门户”之美誉,地处南京市长江北岸,与南京老城隔江相望,位于东经118.37,北纬 30.23,总面积57平方公里。乌江镇目前总人口数为22000人,农业人口14000人,占总人口的64%。其中已参加农保人数7300人,其他社会保险人数约20xx人,参加农保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此次调查自20xx年4月份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我们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进行了集中调查。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具有本镇户籍,男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当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各类农村居民(不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为了更全面、真实地了解问题,我们还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乌江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就业局的负责人以及当地的企业主管进行了专门的走访调查。

3.调查方法

在团队出发前的准备阶段,我们设计了相关的调查问卷。我们全队共分为两个小组,每组两个人。其中一个小组着重对五一村的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填写调查问卷。另外一个组对武家嘴造船厂进行了调查,调阅其所掌握的统计数据及相关政策文件以作参考。

二、调查成果综述

1.乌江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评价

乌江镇现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扶贫救济及优抚安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但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细则,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制度比较成熟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国正在试点,乌江镇与南京市同步,全面推进,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筹资困难较大,报销水平偏低,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仍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状况相同,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保障效果不尽理想。另外,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总的来说,在目前城乡经济快速发展所能提供的基础条件上,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水平亚待提高。

2.乌江镇的农村社会保障具体情况分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保障对象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乌江镇于20xx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初现成效。

(1)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保障体系。一是实施农村五保制度,保障老人安度晚年。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农村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纳人救助的五保户。目前,五保户共有127户,其中集中到敬老院供养为63人,占五保户总数的49.6%。二是建立农村低保补助制度。按照“特困重保,阳光操作”的原则,乌江镇自19%年起,对农村中因残、因病等因素导致的贫困户建立低保补助制度。目前,已年有275户农村贫困户纳人了农村低保补助范围,涉及1100人,占总人口的5%,根据社会生活指数和农民平均收人每户每月260-36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启动了农村低收人纯农户增收工程,对人均纯收人在20xx元以下的农村纯农户在“增收项目”“多免多补”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地资金补助,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村低收人群体的收人。

(2)着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保障。一是不断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面,同时实行村干部农保进城保制度,现已将在职的50余名村干部由农村养老保险转纳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对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通过养老保险渠道进行解决,从土地征偿费中切出一块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改变以往将土地征用的各种补偿一次性发放到失地农民的做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三是着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21560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8。四是推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近几年浦口区财政持续增加投人,建立疾病防控中心,壮大了乌江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配套了医疗设施,村村建有卫生室,形成了以区为中心,以镇为纽带,以村为基础的疾病防控体系。

(3)逐步健全农村教育保障体系。加大贫困学生的教育费用减免幅度。自1996年开始已对农村中小学生减免部分学杂费,对特困生发放助学券,免费提供基本学习用品,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利用社会资源解决贫困生的上学问题。

(4)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民生命安全。自19%年开始实施危房改造,截止到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在改造过程中,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镇政府和农户各筹一半,浦口区联合乌江镇共投人200.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占总额的一半,对农村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保障了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