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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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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通用18篇)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

这学期我们学了《穷人》这偏课文。我觉得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这偏课文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桑娜的丈夫出海打渔去了,她家里有五个孩子,家里十分穷苦,一家人的生活全靠丈夫打渔来维持。桑娜去探望女邻居时,发现她已经死了,就把她的孩子们抱回了家。回到家,她有些后悔了,因为她明白自我家的条件不好,丈夫肩上的担子已经够重了,再多养邻居家的两个孩子,无疑是雪上加霜!可是,她还是善良地决定要收养邻居留下的两个孩子。

过了一会,丈夫回来了。当他得知这些情景后,主动提出收养邻居留下的两个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桑娜的善良。她把邻居的孩子抱过来有,有过后悔,担心丈夫揍她,但她还是出于内心的善良把邻居的孩子留了下来,她能够为了别人牺牲自我。

最让我感动的是课文的最后。因为渔网破了,而他们没有本事买一个新的,只能等补好了再打渔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这段时间,他们家将没有一点点收入,或许他们自我的温饱都不能保证,就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桑娜又抱回来了两个孩子,这肯定会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可是当桑娜的丈夫明白邻居的孩子从此无人照顾时,立即决定要抱养他们,桑娜的丈夫和桑娜一样,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要学习他们的善良,让世界因为我们的善良而更完美!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它是由法国著名的作家巴尔扎克写的,叫《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主要讲了自私、冷漠和吝啬的葛朗台非常喜欢钱,他把钱看成了他的全部。他四十岁娶了葛朗台太太,接着生了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就叫欧也妮。因为这所有的钱都是葛朗台挣的,所以他是家庭里的主管,连点几根蜡烛都必须听他的,她们就像奴隶一样对葛朗台百依百顺。又过了几年,欧也妮都23岁了,可她从没迈出索莫城一步。有一天,她的堂弟来了,因为堂弟长得很帅,所以欧也妮被他给迷住了。堂弟得知自己的父亲自杀了,他很伤心,欧也妮就天天陪着他,当葛朗台这位吝啬鬼得知侄子的父亲破产又自杀以后,就决定把他赶出家门,欧也妮害怕她的堂弟没有钱,就给他了许多钱,在过年的时候,葛朗台知道了这件事,气得火冒三丈,把他自己的女儿欧也妮锁在她的房间,每天只让她吃干面包喝白水,还说一辈子也不想见到欧也妮了,吝啬鬼葛朗台说得这些话把他的太太给吓坏了,担心自己的女儿会永远这么痛苦,最终得了大病,去世了,从此以后,只有欧也妮的仆人爱着她。葛朗台临死之前,时时刻刻地叮嘱欧也妮把金币保管好,还说:“这样我的心就暖和了,就踏实了。”当吝啬鬼葛朗台临死之前,神甫来为他主持临终圣事,将一个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让他轻吻基督圣像时,他像发疯似地抓住十字架,由于用力太猛,丧失了自己的性命。自从葛朗台去世了以后,欧也妮感到又孤独又难过,对于她来说,钱也很重要,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才是最重要的!欧也妮到了30岁,她还是没有结婚……

葛朗台的吝啬与欧也妮的善良就像是一个黑暗,一个光明。葛朗台由于过分地爱钱成为了家人讨厌的对象,欧也妮的善良和气质让人们喜欢,人们不能成为金钱的奴隶!

这部作品写出了葛朗台这个吝啬鬼的形象,深刻地透露出了人与人之间纯粹的金钱关系。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3

城市的富裕繁华与乡村的贫穷落后相比较,人们更愿意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去那繁华的大都市淘金。可城市的冷漠与陌生又让人孤独,让人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看看电视,看看报纸,那些流落他乡飘荡在城市中打工的农民,为了“钱”,他们付出的艰辛与汗水我们无法想象,但有走捷径的,他们“出卖”的是善良的心灵,道德的防线。

读了《山羊不吃天堂草》让我感触颇深。首先,我不明白,山羊为什么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不吃,而竟一只只饿死呢?当明子为了摆脱贫困来到这个永不可解释,永不可捉摸,可望而不可及的城市时,他隐约感到了一种恐怖和一种令人难受的压抑和悲哀。他在等活时遇到玩鸟的“鸭子”,坐轮椅的女孩紫薇,他同情他们,甚至有点可怜他们。可当明子师徒三个来到“绝八代的”家做活时,面对主人的“扣门”和不把他们当人看时,他们使了坏心眼,把肥肉塞进橱板夹层,让“绝八代的”闻见臭味找不见东西。

明子敢爱、敢恨,朴实善良,还有一点小聪明,面对师傅的冷眼善心,他对着干,面对黑罐陷于的诱惑,明子在关键时候拉了黑罐一把,使黑罐改掉这个坏毛病,明子师徒因高兴在澡堂唱歌而和人打架,明子每天等活挣钱,每天都觉得这个城市陌生而遥远。

最触动我的是明子拿了1000元订金做封阳台的活时,他看着这钱心里有了想法,他想跑,他想回家,他想把钱拿回家。但是他最后战胜了自己,做了一个信守诚诺的人。明子明白了家乡的山羊为什么不吃“天堂草”,我也终于明白了山羊不吃“天堂草”的原因,就如明子的1000元钱,毕竟不是他自己的东西。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4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5

十六年前,余秋雨老师和凤凰卫视的工作人员们一起踏上了探访人类文明的荆棘之路,感受千年文明的起落兴衰。十六年后,在父亲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这本书。拿起这本父亲曾经在多年前读过的书,一阵时间的沧桑感不禁飘过。十六年很长,从二〇〇〇年到现在,我们生活的变化翻天覆地;十六年很短,和那些曾经繁盛了几千年的文明相比,这只是一粒尘沙。好像已经习惯了按年月度日,余秋雨老师一行人的旅途四个月有余,乍一看不算太长,但他用这一本厚厚的文字把一步步思忖着文明的旅程融进了时间这条苍老的长河。

翻开书,父亲当年的圈圈点点映入眼帘,这是对这次行程最好的注释。起初我并未对这次旅程有特别深刻的理解与印象,只是觉得这次活动很有创意很新颖,但却对余秋雨老师为什么参加这次活动而感到不解,为什么一个人会不辞辛劳,不顾危险,用行车这种方式完成对文化遗迹的考察?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深深地体会到,这是因为一个文化学者的责任与良知。在书上我又似乎找到了一些答案:

抚摸历史,抚摸文明,就是在鼓励自己。

去探索古代文明消亡或传承的原因,去比较古代文明和年轻文明的相似与异同,去更好地理解中华文明经历五千年风雨沧桑却仍旧焕发生命力的奇迹。

这样应该会对历史和文化有所敬畏与反思,应该会对当下和自身有所了然。余秋雨老师在自序中的一段话我很喜欢:“与笔端相比,我更看重脚步;与文章相比,我更关注生命;与精细相比,我更倾情糙粝。”好像又是专门说给年轻人听的。忽然想到了“玄奘之路——戈壁挑战赛”,这是一场按照当年玄奘西行取经的路线徒步穿越戈壁的比赛,全长好几百公里,和余秋雨老师的行程有点像。又忽然想到了央视记录频道的一段广告词:

路为纸,地成册,行作笔,心当墨。

希腊——梦醒时分

游记的第一站便是希腊。一提到希腊,首先映入脑海的可能是熊熊燃烧的圣火,波光粼粼的爱琴海,还有气势恢宏的巴特农神殿了。余秋雨老师对它们的描写已非常细致,在此就不赘述了。关于奥林匹亚的叙述我倒很感兴趣。

古代运动会发源于希腊的奥林匹亚,这里还保留着竞技场的遗迹,虽然老旧,但置身其中仍能感受到当时的壮观与辉煌。为什么运动会会发源于这里?因为在希腊文明中,“健康是他们的宗教”,“把智力健康,肢体健康发挥到极致再结合在一起,才是他们有关人的完整的理想。”这也正是中华文明没有做到的地方。我们把太多的精力投入在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很少关注个人的发展与完善。既然这是文化遗留下来的不足,我们是不是可以试着从自身去改变一下呢?有很多问题不是没有办法实施,而是没有办法清楚地认识。

希腊很美,真的很美,但我们现在看到的希腊早已是经过痛苦沉淀过的美,这种痛苦包含着希腊人和希腊文明被统治和侵略的血与泪,美得干净,美得悠闲。如果把古代希腊比喻成一场梦,那么现在的希腊便是梦醒之后眼中的光芒。余秋雨老师关于雅典城邦衰落的评论脍炙人口:“文明之所以成为文明,是它与周际的生态相比较而言的。因此,它注定要与野蛮和愚昧为邻。如果两个方面属于不同的政治势力,必定时时起战火;如果两个方面属于同一个政治范围,必定天天有内耗。由此想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和孝文帝改革,很有道理。

希腊游记中临近末尾的一篇很让人感动,标题为“我一定复活”。讲的是希腊的一个组织,几个教授向全世界游客呼吁把巴特农神殿中的精华雕刻从大英博物馆中请回来。还有希腊一位已故文化部长的话:“我希望巴特农文物能在我死之前回到希腊,如果在我死后回来,我一定复活。”读完之后稍有点忧伤,扪心自问:我们的文化自觉与文化尊严还在吗?

埃及——一直神秘下去

余秋雨老师关于埃及写了很多思考与感悟,就来写写自己感兴趣的那一部分吧。

埃及的代表是金子塔,很多金字塔至少建于四千年前。历经了四千多年的风雨洗礼,金字塔不仅岿然不动,而且石方之间连一个薄刀片划进的细缝都没有。这样的世界奇观,却因为史书和文字的消失,没有办法被解读。偌大的金字塔只能寂寞地坐在原地,接受着人们的赞誉和惋惜。

曾经辉煌一时的埃及文明,希腊文明的源头,有令世人震惊的众多遗迹,竟然就这样消失了。“所谓文明的断残首先不是古代城郭的废弛,而是一大片黑黝黝的古文字完全不知何意。”中华文明在历经了岁月的冲刷后顽强地存活了下来,“文明如果追求神秘和封闭,结果只能故步自封,终于难以为继。”“中华文明之大,相当一部分取决于它的普及企图和传播力量。”文明传承的载体可以是书本,可以是建筑,可以是故事,但最根本的媒介还是人,在一代又一代人中继承,创新,发展。由此联想到现在讨论的“西化”问题。中华文明向来包容,吸收了如佛教等众多外来文化,发展至今,文化交流不应成为一种障碍。但很多人凭着自己对文化的一知半解,用西方的观点对中国文化指手画脚,有些可悲。我认为文化的交流应该建立在已经掌握一种文化精髓的基础之上,这样的交流才能取长补短,也不至于丢弃了自己的观点。为什么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呢?因为浮躁。新事物这么多,新思想这么多,而现在的社会如同跑步机一般容不得人们有半点的喘息和思考,在激烈的竞争中人们倒也变得“单纯”起来,凡事利己就好,就像在二〇〇四年新闻调查中的一个煤矿老板,哪里会把环境放在眼里中。一想到现在还有许多浓浓黑烟从工厂的烟囱中冒出,就觉得一丝哀伤。

以色列——绿洲的国度

一说到以色列,耶路撒冷必须要提到。作为三大宗教圣地的耶路撒冷承载了太多。灾难一次次降临在它头上,它就这样不断被摧毁,重建,摧毁,重建,直到现在这个苍老的模样。但以色列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耶路撒冷,因为这里有太多我不知道的历史与故事,而是以色列这个国家。

以色列四周都是沙漠,但以色列人却在这些寸草不生的沙漠中种出了蔬菜,水果,不仅自足,还大量出口欧洲,用的正是滴灌技术。尘黄的沙漠硬是被装点得五颜六色。余秋雨老师称这是“向自然争夺”。当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关系非常紧张,经常发生流血事件,寸土必争,但这些和“向自然争夺”相比,是不是过于渺小了些?人类诞生才多久,就在自然面前彼此争斗,你死我活。而自然呢?只是笑笑,在它看来只不过几天的时间,连胜利者的踪影都会消失。一个成熟的文明不应该是这样。就像余秋雨老师所说:“当人们终于懂得,笼罩荒原的不应该是战火而应该是暖棚,播撒沙漠的不应该是鲜血而应该是清泉,一切就走上正路了。”

不要流血。但不得不说遇刺身亡的以色列拉宾——一位呼唤和平的老人。余秋雨老师和他的妻子在悼念墙上用汉字写了三遍“和平”。这样的虔诚与气度让我敬佩,这样的文明让我自豪。

但愿全世界的文明,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能如此。

约旦——在缝隙中生存

约旦和以色列相同,也是一个沙漠上的国家,但它百分之八十是不毛之地,仅靠着约旦河旁的公路维持着脆弱而坚强的生命。地理上的劣势使约旦别无选择,只能在贫困中挣扎。但即便如此,约旦几乎所有人都在缅怀一位国王——侯赛因,他用自己高超的政治智慧给约旦人民带来了和平与安康,并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于不同文明而言更是如此。每种文明所处的生态不同,面对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都不尽相同。作为中华文明子民的我们,不必太过担心像约旦那样没有选择的问题,相反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目前所用有的。又突然想到,不论是什么形式的侵略,都是把一种文明强加在另一种文明的头上,结果呢?大多两败俱伤或者胜利方也没捞到多少好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两千多年前先秦诸子告诉我们的哲学。

那么文明也应该一样,心存感激,尊重他人。

伊拉克——可怜与无知

如果说希腊文明闪耀着光辉,那么比它还早绽放的便是埃及文明,比埃及文明还早的则是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两河之一的底格里斯河便流经伊拉克。按理说伊拉克所在地区的历史久远,应当有所继承和发展,但事实恰好相反,这里全都是被枪炮毁灭过的痕迹,包括文化。文明消亡的表现之一便是权力和利益凌驾于文明之上,成为统治人民的工具,人民的思想也变得麻木,只有服从与仇恨。这里当然有国外强权政治的影响,但那些吃得肥头大耳,住在和卢浮宫差不多奢华的总统府的官员们,他们的责任呢?在这片国土上,我看到了文明被所谓的“文明”裹挟,却只有哀叹的份。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再发生于任何一个国家。

快要离境时,余秋雨老师采访一个十四岁的女孩问:“你是不是也像大人们一样讨厌美国?”女孩用流利的英语说:“人民不讨厌,政治讨厌。它没有理由强加给别人。”“那你为什么还学英语?”“语言是文化,不一定属于政治。”理性的光芒就这样绽放在了世界上最危险的地区上的一个十四岁小女孩身上,而且是那样璀璨夺目。想想平日里看新闻评论时,作为文明从未断裂过的中华民族的一员,理性又在哪里?

伊朗——学会和平与宽容

伊朗也算是一个王朝更迭频繁的国家,但其中有几个统治者因宽容仁慈而出名——居鲁士和大流士。公元前六世纪的米底王国被来自波斯的居鲁士征服。居鲁士不仅解放了当初被尼布甲尼撒掳掠来的数万犹太人,还对各民族的宗教及其尊重。这在当时以残酷为代名词的巴比伦实属罕见的。他的后继者大流士倡导天下各国应平等往来,和睦相处。他们共同倡导的和平睦邻关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纵使时间流去已有千年,这两位统治者的执政理念被永久的记录在史册上。

尽管两位统治者只是伊朗史上的一瞬,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给伊朗的文明增添了一丝和平宽容的色彩。和平的意义不用强调,宽容也无需赘述,可能是我比较喜欢政治吧,我把二者在政治方面的功效看得比较重。我想起了唐太宗,想起来他对少数民族的和平外交政策,最终的结果非但不是战争,反而是“天可汗”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又想起西方国家宣传的“中国威胁论”,中国发展起来就一定会和其他国家血刃相见吗?中华文明的根源主张和平自守,战争在人们眼中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一种文明企图通过暴力手段获取财富,那么它最终要么走向灭亡,要么被众多力量所制衡,终究没有称雄时的威风凛凛。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和平宽容倒成了避免走向毁灭的良药。

不管于国家还是一个人,和平与宽容都是一种成熟后的道德。

巴基斯坦——发现和玄奘

巴基斯坦什么最有意思?车。说的确切一点是改装车,说的形象一点是棺材车。关于对棺材车的记述余秋雨老师已经写了很多。让我好奇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们热衷于把车改装成这个样子。余秋雨老师没有说,却论证了美与丑的关系。这就给我留下了广阔的猜测空间。这究竟是当地的贫穷导致的还是文化导致的?如果是贫穷的原因,买辆车已很不容易,更何况改装还是一大笔费用?如果是文化原因,为什么在曾经诞生了犍陀罗这一伟大艺术瑰宝的地方,人们的审美观念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既然人们都愿意把钱花在改装棺材车上,为什么不愿意投资教育呢?赤脚流浪的儿童满街都是。真不知是碍于面子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贫穷而引发的心理上的畸形竞争。所有的一切都不得而知。

当然以上的猜测全部是出于我个人的无知,所谓无知者无畏,不知是不是像我这样。

但贫穷和奇怪的审美在这片土地上变得渺小起来,是因为这里有法显和玄奘来过的地方。文明不是流行于一时的景物,而是贯穿在骨子里的坚强。在现在的探险队员都认为艰苦危险的路线上,法显和玄奘两位僧人进用脚步度量出山的高低,路的长短。

首先惊异于他们是靠什么挺过了这段旅程。余秋雨老师曾经说,古代中国走得比较远的有四种人,一是商人,二是军人,三是僧人,四是诗人。其中具有明确的文化意图并能远行的只有僧人。僧人成了文化传递的使者,而鼓励他们的正是文化本身,换句话说,便是信仰。这就是信仰的力量。

想到许多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记得白岩松曾经说过,有一亿人说他们信仰共产主义,有一亿人说他们信仰各种宗教,那剩下的人呢?好像没有信仰。不知道现在社会上的浮躁和信仰的缺失有没有关系。如果有的话,就想想法显和玄奘当年走过的路和他们的心吧。

重新说说这两位僧人的远行。正如余秋雨老师的这句经典的总结:

“一切深层沟通都不能仅靠文字资料,而必须以脚步、目光乃至整个血肉之躯作为船筏。”

印度——矛盾的集合体

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是一个曾经让无数僧人神往的地方,但在余秋雨老师笔下,我感受到的印度,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它有童话般美丽、杰出的建筑泰姬陵,有曾经领导印度走向民族独立之路的圣雄甘地,有释迦牟尼苦心悟道的菩提树,但是,它也同样面临人口爆炸带来的危机,也遭受着大范围的整体贫困,也有严重的污染和落后的管理……当所有的一切都融合起来,不论古今,不分先后,就形成了现在的印度——一个矛盾的集合体。

但在我看来,现实问题的严重性掩盖了曾经辉煌一时的印度文明,因为没有一种文明适合生存于这样的状况之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也是我认为的任何文明的基础,不因别的,只因文明最重要的载体还是人。

贫困会给一个国家带来很多灾难,包括物质上的和思想上的。希望印度能够率先解决人民的贫困问题,这样以后谈民族复兴才有希望。

结语——思想的启示

读完了,感觉很快。余秋雨老师的这本书以游记的形式记录了整个旅程的险象环生,许多文明的起落兴衰,每一篇都以新的视角去观察,每一篇都蕴涵着新的思考,在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位文化学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读来永远新颖,不会困倦。

其实这本书的读后感写得很费劲。余秋雨老师在每一篇中的思考都发人深省,足以让我豁然开朗,每一次都伴随着原来如此的惊喜和深深的佩服。我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完成阅读的,更像是一次思维的启迪或扫盲运动吧。要提笔写,真不知该写些什么。但有一点我要感谢余秋雨老师,他让我感到了自己还很无知,他告诉我在探索的道路上我还很渺小,他教给我以后要虚怀若谷,不要狂妄自大。读一本好书,可以读出人性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

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其中有两点我比较感兴趣。

一个是文明与权力的关系。一直以来我认为文明滋养了权力,权力只是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权力的运作会导致文明的兴盛或衰亡,但它们仍然是从属关系。如果权力导致了文明的毁灭,那么应该从文明自身找原因。而余秋雨老师讲到:“文明和权力毕竟是两个秩序系统,至少在古代一直没有找到协调之路,因此两方面迟早产生抵牾。两方面的力量越强,抵牾也越严重,而严重抵牾的结果必然是严重失序。”原来它们之间还可以分得再开一些。不是所有人文灾难都是文明的错。

还有一点就是文化学者的责任。以前我一直以为文化学者的工作大多应该在研究浩如烟海的典籍,有时联系中外,贯通古今,解读文化的深层含义。然而余秋雨老师以车轮考察各个文明的方式逐渐让我改变了这一看法。文明需要传播,文明需要交流,文明需要借鉴,文明需要自省。“人生太短促,要充分理解一种文明已经时间不够,更何况是多种文明。于是大家都变得匆忙,而匆忙中又最容易受欺,信了一些几经误传的信息作为判断的基点,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的文明。因此,应该抓紧时间多走一些路,用步履的辛劳走出受欺的陷阱。”那么,对于我们,这年轻一代,老祖宗留下的千年遗训没有错: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6

《简爱》里渗透了女性独立、自尊的意识。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但她却始终追求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追求男女精神平等的理念中。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我感受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复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为是她的意见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高贵的生命,往往懂得优雅的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7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

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

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

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

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8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

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9

前一段时间,又读了《左耳》的后传《秘果》 。在读的过程中,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左耳》讲的到底是什么。然后又翻过来重新看,那时还是学生,跟现在的心境完全不一样,有不一样的感触。

那些年轻的人,一些执着的,疯狂的爱恋,是当时我平淡的校园生活中最沉醉的梦。我渴望那样的疯狂,那样的迷恋,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希望疼痛能够让我感觉到生活的热度。那些文字,张漾,许戈,黑人都用不同的力度向我展现了,心中渴望的男生的叛逆与温暖。

可现在的我,用冷冷的眼神推敲着故事情节,用客观的心态去刺穿这纸背后的故事。那只不过是一片的荒唐……

关于不着边际的梦想,与不停的关于疼痛的呻吟。

作为成年人的我,已经完全不怎么感冒这种故事,这样丝毫没有力度的疼痛。

可是作为青春年少时的我,我仍然记得,自己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波涛汹涌的情绪,无处宣泄的遗憾。毫无疑问,作为青春类的小说,饶雪漫拿捏的很好。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0

最近刚看完一本书,书名叫《雪豹悲歌》,这本书让我开大开了眼界,也让我对动物们的看法发生的极大的改变。

《雪豹悲歌》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雪豹,由于从小和人类在一起生活,丧失了野生雪豹在野外的生存“绝技”,在野化雪妖的过程中,又因为它不好好学习捕食,每天也住不到任何猎物,只有仗着自己庞大的身体有时去抢别的肉食动物的食物。我不免让我想到了我小时候被一个大个子男生抢玩具的事情,动物也跟我们人类一样很自私,也会以大欺小。这样的日子继续一天天过去了,雪妖每天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整天心神不宁,就在他快绝望的时候,它的妈妈出现在它身旁,此时的雪妖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怎么都不放手。而它的妈妈每天都会很细心、耐心的教它如何捕猎,但它就是不好好学,靠着妈妈来养活它。读到这,我也想到了我的妈妈,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妈妈对子女的爱都是一样的,我每天饿的时候也是本能的告诉妈妈饿了,妈妈会把一日三餐都安排得好好的,我以后一定要自己学习做饭,不依赖妈妈。

雪妖这样舒适的日子没过多久,雪妖知道自己的妈妈有了小雪豹,不能总是这样陪着它照顾它一个了,便感到十分的不满,它想:只有把小雪豹全部杀死,妈妈便可以一直陪在它身边了。于是,它悄悄跟踪妈妈,得知小雪豹们在哪后趁妈妈出去捕猎时残忍的把自己的兄弟姐妹都杀死了还把它们都扔下了悬崖。不巧,这最后一幕被辅食回来的妈妈看见了,妈妈因为气愤过度而又不忍心杀死雪妖,便离开了它一走了之了。最后雪妖无法在大自然里与命运抗争,死在了贪婪的脚下。假如雪妖能好好跟妈妈学习捕猎技能多好啊,但它不努力,还为了自己的自私残忍的杀害手足,书上说:与其说雪妖是被豺群害死的,倒不如说它是被贪婪和自私害死的。这也是我的想法,它如果不这样自私,多为妈妈着想就不会有这样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十分气愤了。心想:哎,雪妖为什么会如此懒惰,如此贪心呢,本来可以跟兄弟姐妹在一起和妈妈一起生活是多美好的一件事啊,可却因为他的贪婪失去了所有,最后也因为贪婪而死。这本书同时启示我,不要因为自己的自私和贪婪去伤害自己的朋友和亲人,人与人之间要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世界将更加美好。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1

我第一次看《菜根谭》是在十年前,那时太年轻,好读书而不求甚解, 很多东西都是囫囵吞枣。 而今已是而立之年, 有了一些人生经验, 便更能理解书中的至理名言了。《菜根谭》是明代洪应明所著的一部论述修养、人生、处世的语录集。书里阐述了为人处世、淡泊从容、修身养性、怡情适性、功业成败、返璞归真几方面内容。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方式。表现了古人对人生、人际、人性的见解。

读《菜根谭》须静静地读,细细的品,用心感悟,方能领略到它的哲学和智慧。也曾说:“嚼得菜根者,百事可做。”读懂一部《菜根谭》体味人生的百种滋味,方能做到“风斜雨急处,立得脚定。花浓柳艳处,着得眼高。路危径险处,回得头早”。商界人士喜欢读《菜根谭》,因为他们认为《菜根谭》是一部奇书,是企业界经营管理的“指南”,企业家修身养性的.“教材”;僧侣们喜欢读《菜根谭》,是因为其博大、宽容、善良。我也喜欢读《菜根谭》,因为我觉得它充满了哲理的味道,充满了富于通变的处世哲学,充满了诗情画意。

我读《菜根谭》的最大感悟是它能使人的心境更加平静。当你愉悦时,它是一首清脆婉转的歌,让你心悦飞翔;当你忧郁时,它是一首悠远而又有力的笛声,让你重整旗鼓,走出阴霾。《菜根谭》是一坛久经酝酿的老酒,值得我们去品味、享受。它更像是一壶老茶,值得用心去泡,用心去喝,用心去细细体会。

“疾风怒雨,禽鸟戚戚;霁日光风,草木欣欣。可见天地不可一日无和气,人心不可一日无喜神。”大意是在狂风暴雨的天气中,连飞禽都感到哀伤忧虑;在晴空万里的日子里,连草木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由此可见,天地之间不可以一天没有和祥之气,而人间也不可以一天没有欢欣之气。这让我体会到世界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皱眉,它就对你皱眉;你微笑,它就对你微笑。幸福不是一种现实,而是一种感觉。在工作中、生活中经常保持喜悦的心情,就是获得幸福的根本。

作为一名教师,不但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精神,而且更加要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先学生之忧而忧,后学生之乐而乐”的工作热忱;不但要有“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怨天、不尤人”的心态,更加要有“以修身自强”、“修辞立其诚”、“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的品格,作为一个平平凡凡的人要想不落后于这个时代,不但要有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的想法,而且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来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2

在暑假里,我看完了一本叫《斑羚飞渡》这一本书,它的作者是动物学家沈石溪。

当我刚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被里面的主人公所震撼了。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但他们唯一逃命方法就是跳过伤心崖和对面那座山崖中间的间隔,但斑羚的最高跳越极限只有4.5米,但间隔却有7.8米,头羊象征性的叫了一声只见一只年轻斑羚往对面跳了过去,快掉下来的时候,另一只老斑羚也跳了过去,只羊就变成了一块跳板。

读到这,我便暗下决心,碰到困难一定要机智,以大局为重。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3

它是一篇叙事诗,是一幅多彩的风土画,是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的文学家矛盾这样评价过《呼兰河传》这本书。最近,我也认真读了这本书,不由得啧啧赞叹。

《呼兰河传》是作者萧红的回忆录。她用孩子的角度记叙了她自由的童年,但是,都能看出作者对祖父和菜园子的喜爱及对当时封建社会的愤愤不平。

本文讲的最多的就要数萧红和她的祖父了;

“一抬头,看见一个黄瓜长大了,我跑过去摘下来,吃黄瓜去了。黄瓜还没有吃完,我又看见一只大蜻蜓从旁边飞过,于是丢下黄瓜追蜻蜓了。蜻蜓飞得那么快跑,哪里会追得上?好在也没有存心一定要追上,跟着蜻蜓跑了几步就又去做别的了。采一朵倭瓜花,捉一个绿蚂蚱,把蚂蚱腿用线绑上,绑了一会儿,线头上只拴着一条腿,蚂蚱不见了。玩腻了,我又跑到祖父那里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过来浇。但不是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

但是,可怕的封建社会,很少有像萧红那样拥有幸福的生活,更多的是可怕与凄凉。《呼兰河传》中也写了不少可怕的生活及对封建时代的痛恨,主要写了:“有一家人娶了小团圆媳妇,然后把她折磨死了。”我看后,一下子觉得可怕,毕竟,一个人被活生生地折磨而死,是多么的可悲啊!我想,封建社会中,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吧。

看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封建社会因为落后贫穷导致人们没有机会学习,所以无知的听天由命,漠视人的生命,如今生活在民主自由的新社会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一定要珍惜美好的生活!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4

看了《左宗棠》,真是感慨万千——于左本人,于国与家。在中国官场,像左宗棠这样恃才傲物、目中无人、口无遮拦而又能够封侯拜相的真是寥若星辰。盖世英才和艰难时事造就了他,成就了他。左宗棠是清末重臣、能臣、干臣,成就了一番伟业,给积贫积弱的晚清带来一缕生机希望,不仅利于当时,更利于后世,尤其是收复新疆,为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和强大屏障。格局和人格决定一个人能走多远。左宗棠是有大格局的人,苟利国家,不拘小节,不贪财怕死,一生坦坦荡荡,勇于任事。虽受排挤掣肘,但基本上心想事成,行为所愿,才能所用。这样快意人生,一生有几个人能够?

看看晚清之中国,就知道国家积贫积弱的无奈可怕。一个王朝承平日久,帝国所有的病症慢慢都出来了。体制实在太重要了,也是治疗帝国病的良方。人治有太多的不确实性,忽兴忽乱,治乱无状。制度还是管根本管长远。一个好的制度,是国家之福,民族之福,才是长治久安,民族复兴之路。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5

《秋天的怀念》是我很喜欢的一篇课文。它主要写了一位身患重病的母亲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的故事。同样是秋天,母亲选择了菊花,儿子选择了落叶。儿子把痛苦给了母亲,母亲却把痛苦深深地埋在心里。课文赞扬了伟大的母爱,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病了,爸爸妈妈虽然很忙,仍然请假回来看我。当时,我烧得很厉害,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我在昏迷中似乎听见妈妈打了手机,爸爸把我抱上了汽车。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床上打吊瓶了。我看了看四周,妈妈在和医生说话。爸爸看我醒来了,就走到我跟前,我看见爸爸头上满是汗水。妈妈也过来了,一把把我抱在怀里。这时我感到一阵温暖,我感到父母的爱真是太伟大了。太令人难忘了。

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后,我非常感动。课文主要写了一位身患重病的母亲,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的故事。儿子因双腿瘫痪而暴怒无常,常常用摔东西,砸玻璃的方式把痛苦转嫁给别人。可母亲呢她只是默默地忍受着,不但不让儿子有死的想法,还要推着儿子去看菊花,看菊花那旺盛的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啊!读了课文以后,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老奶奶。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在工作,爷爷奶奶去看得了重病的姐姐,因为家里没人,我放了学,就去老奶奶家吃饭。老奶奶一看我来了,非常高兴,马上就去包饺子给我吃。老奶奶年纪很大了,过了好长时间,才做好饭。可是她光顾着做饭了,没有扫地,床单也不整齐,我嫌她脏,所以不吃。后来我才知道,包饺子是很费事的,况且老奶奶又生着病。后来,老奶奶去世了。我一直感到对不起她。真想找个机会补偿她。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6

这个寒假的天气却是不错的,阳光明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适合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

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

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向先生致敬!

鲁迅先生的文章实在值得回味,反反复复的看才能大概了解其中滋味。曾经看过一篇关于先生的文章的评论,说先生的文是只可浏览不能详读的,盖因先生实在是个忧国忧民的革命文人吧,这等的境界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今天看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册子中的第二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也是颇有些感触的。这篇文章,先生用深沉隽永的笔描写了一个在先生家做工的女性,长妈妈。

文章着重写了先生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先生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先生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开篇介绍长妈妈的时候,铺成直叙的写了长妈妈名字的由来,人物的性格,甚至对于长妈妈那个“大”字形的睡姿也反复提及。

后面通过对于长妈妈的言语行为,也给了读者一个很直观的概念,其实所谓长妈妈也就是那个时代下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有一些陋习,但是也有敢于创新的可爱一面。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7

沈石溪的作品真是令人回味无穷。尤其这一本《黑天鹅紫水晶》,写得十分耐人寻味。故事运用了拟人、比喻等修饰手法,还运用了成语。介绍了我们不太了解的动物知识。写出了人们与天鹅等动物之间的珍贵感情。用了仅仅两天时间,我就把这本书全部读完了,但那一幕幕感动人心的情景,却一直浮现在我的眼前。

这部作品写了一个奇妙、有趣、感人的故事:约翰·维廉斯是一名年轻的动物学家。他来到一片森林里,是为了完成祖先——沛朗·维廉斯留下来的遗愿。偶然的情况下,他看见了珍稀物种袋狼与两只天鹅对战的珍贵画面,但却不小心吓跑了袋狼,又救了一只被他起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雄天鹅死了,紫水晶为了保护自己和小天鹅的安全,紫水晶让约翰当自己的丈夫,这之中发生了很多故事。

有段故事我一直记忆犹新:紫水晶带着四只半成年幼鹅去雪荷塘觅食,途中遇到了袋獾,紫水晶腾空而起,在袋獾即将接近幼鹅的一瞬间,一个黑色的“流星”砰的一声撞在了袋獾身上,约翰这才看清楚,这颗流星正是飞驰而下的紫水晶,但是紫水晶的一只蹼掌却被袋獾咬断了。

母爱是十分伟大的,约翰被紫水晶所感动了,所以将羊皮纸日记和祖先的遗愿永久的毁灭了。

琐记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8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

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

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

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吞鸦*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