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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处理决定【热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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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处理决定(精选3篇)

党员处理决定 篇1

集团各单位:

集团洪泽财务部财务主管孙立玲、出纳程玲玲未按集团资金支付财务审批流程,在工作中出现将公司应付款项90万实际支付了115万的严重工作事故,这一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条款,即日起解除两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其任何个人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鉴于以上处理决定,公司安排林琪英暂停在洪泽对孙立玲的财务工作交接,留岗待交。

集团副总裁徐韵,在此次洪泽财务人员严重工作事故中负有管理失察责任,公司决定,取消公司授予其的50万期权作为处罚。

希集团财务人员要引以为戒,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严谨认真,思想上加强财务工作风险防范意识,从行动上加强对财务各项审批流程的学习和执行,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同时集团全体员工要以此进行深刻反思,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负责,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工作的职业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以公司利益为重。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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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xx年五月十一日

党员处理决定 篇2

镇纪检监察室对20xx年2宗案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反映丁其国同志在职期间违纪案件:

丁其国,男,1956年1月出生于XX市芦溪镇水山村,汉族,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参加村委会工作,历任水湄村(现改为水山村)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党支部副书记,1996年任水湄村党支部书记至20xx年10月,现在务农。

经调查丁其国同志任水湄村支部书记期间,收取农户建房款4000余元,收取竣工礼金5050元,收取建校礼币3438.52元,共计12488.52元未入帐。

二、反映吴晖同志违纪案件:

吴晖,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高中文化,江西XX市东阳村人,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至1997年12月在上海警备区83304部队服兵役,1998年至20xx年在烟草公司做零时工,20xx年至现在在家务农。

吴晖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三、经过自查自纠:

1、党纪案件案卷按要求装订,并集中保管,卷内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按程序和要求填写,处分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已送达本人,并在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行文规范。

2、案件检查符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处分决定已归档。

4、受处分人无违规晋升其工资。

5、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考评的等次很恰当。

年月日

党员处理决定 篇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文件

教字〔20xx〕10号

关于对周思芃等145名学生降级处理的决定

上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及各学院对20xx级、20xx级在读学生20xx年7月以前课程登记情况及截止20xx年9月取得的学分情况进行了核实和统计。依据《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高分材料121班周思芃等145人作降级处理(具体名单见附表1)。降级学生的管理由所降到的行政班级负责,课程管理按照学分制的各项规定执行。降级学生编入下一年级行政班(详见附表1)。各学院要做好降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他们做好学习规划,加强自我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降级学生的管理:请各相关学生在20xx年10月15日前到降级后的行政班级报到。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专业学院、党总支、辅导员、指导教师应做好以上学生的档案、班级变更和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

2、降级学生课程修读管理:降级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降级学生的选课和学习指导。被降级的学生,本期已登记课程和重修课程原则上按本期安排执行,若重修课程需要插入降级班级学习,请10月18日以前到教务科D304办理。此前未取得学分课程和本期已选课程的修读,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业完成进度和应降入年级的开课情况,在10月18日前向学院和教务处提出“选课修读”的书面申请和撤销本期已登记课程的书面申请。

3、被降级学生在下学期选课和重修报名完成后,可以根据实际学分修读情况向所在专业学院提出恢复到原班级学习的申请。经学生所在专业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恢复到原班级学习。

4、其他事项:

①、若学生对本处理有异议,请在自发文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述委员会提出申述。

②、按学分制管理规定,降级学生在规定的5年内完成所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均可以毕业。降级学生若提前完成所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可以在3月初和11月初提交提前毕业申请。

③、降级学生学费完全按照课程学分收费的要求执行,即学生登记一门课程,学校就收取该课程的学分学费,重修课程按正价的50%收取,学校不额外收取费用。若学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住宿等其它费用按学期收取。

5、学年制学生降级处理依据《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年制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附表1.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xx-20xx学年降级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