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站变更地点的批复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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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站变更地点的批复 篇1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板社区卫生服务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地址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地址由台江区祥坂社区双福新村2号楼2号店面变更为台江区宁化街道工业路325号祥坂小区安置房4栋1层03-04店面。
此复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0月8日
服务站变更地点的批复 篇2
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医大社区卫生服务站:
关于申请变更负责人及地址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站负责人由谢攸应变更为陈甦,地址由台江区交通路56号,变更为台江区交通路38号。
此复。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局
20xx年元月6日
服务站变更地点的批复 篇3
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棠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变更的请示》(金石社〔20xx〕17号)已收悉。为进一步满足当地村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经讨论,同意你中心海棠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变更至海棠新村97号的申请。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特此批复。
20xx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