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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批复【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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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批复(通用6篇)

概算批复 篇1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常建〔20xx〕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已由我委以常发改〔20xx〕51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鉴于该项目资金来源等发生变化,原则同意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二、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仍为49696万元,其中:地块南侧临棕榈路公共绿地建设费260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由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26447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余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及国有土地地上拆迁费由21994万元调整为217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255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xx〕511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20xx-320404-48-01-31644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4月26日

概算批复 篇2

近日,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项目总概算获市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总投资为49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湿地水处理系统、绿化工程、配套工程、水土保持及交通疏解工程等。

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位于观澜河清湖段西岸,处于规划完善的城市路网中心,东临观澜河清湖人工湿地一期工程,西临观澜大道,北部为中小型企业厂区,南部为机荷高速。

本工程设计范围从排入观澜河的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紫外消毒渠至湿地的引水管、湿地前处理系统、湿地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到处理后的出水排至一期人工湿地的生命之泉为止,工程占地54700m2,片区地势低洼,视野开阔,交通便利。本工程主要是扩建清湖人工湿地一期的处理规模,增加污水深度处理量2.5万m3/d,扩大湿地水力负荷,提高湿地处理龙华污水厂出水水质达标率和河道补水水质安全性。项目建成后,湿地区域将成为一个景观娱乐性的亲水体验区,成为观澜河沿线的水务工程亮点,极大的提升了人居环境,为深圳市民提供了一个社区活动空间和休闲场所。同时对于改善观澜河干流水质、发挥水务工程生态科普宣传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概算批复 篇3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常建〔20xx〕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已由我委以常发改〔20xx〕51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鉴于该项目资金来源等发生变化,原则同意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二、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仍为49696万元,其中:地块南侧临棕榈路公共绿地建设费260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由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26447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余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及国有土地地上拆迁费由21994万元调整为217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255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xx〕511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4月26日

概算批复 篇4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行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审查的请示》(成地铁〔20xx〕3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流水号:)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川发改基础〔20xx〕102号),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组织了审查(成建函〔20xx〕549号),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的评审报告》(成评审概算〔20xx〕65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筑规模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分为东、西延线两部分。西延线起于温江大学城站,出站后沿南熏大道和光华大道,由西向东敷设至一期工程起点。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大学城站、杨柳河站、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光华公园站、西部新城西站、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东延线起于一期工程终点,向东北下穿沙河进入成洛路,沿成洛路继续向东敷设至终点十陵站。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万年场站、东三环站、蜀王大道站、十陵站。

(二)线路方案:本工程线路全长约17.617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其中东延线长约6.684千米,西沿线长约10.933千米。共设车站12座,其中东延线4座,西延线8座;换乘站4座,东、西延线各2座,分别与地铁7、9号线等4条轨道交通线路衔接换乘。最大站间距为2362.923米(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最小站间距为841米(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平均站间距为1.356千米;最小曲线半径300米(南熏大道站两端)。

(三)车辆选型:采用地铁B型车,DC1500V接触网授电,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固定编组(4M2T),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千米/时。

(四)设计运能:远期高峰小时运能设计为28对/时。预留系统最大设计运能30对/时、最大运输能力可达4.38万人次/时。

(五)车辆停车场:实施文家场车辆段预留的4条停车/列检线(每线存放2列位),设西河停车场一座(22列位)及出入段线,占地面积约11.42公顷,用地在20xx年成都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六)主变电所:4号线二期全线新建大学城主变电所一座。

二、项目总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为98360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503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349.29万元(含土地费用27276.10万元),预备费38568.98万元,专项费用173654.95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实施,待项目完工后按照《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国家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概算批复 篇5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常建〔20xx〕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已由我委以常发改〔20xx〕51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鉴于该项目资金来源等发生变化,原则同意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二、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仍为49696万元,其中:地块南侧临棕榈路公共绿地建设费260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由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26447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余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及国有土地地上拆迁费由21994万元调整为217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255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xx〕511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

概算批复 篇6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行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审查的请示》(成地铁〔20xx〕3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流水号:)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川发改基础〔20xx〕102号),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组织了审查(成建函〔20xx〕549号),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的评审报告》(成评审概算〔20xx〕65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筑规模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分为东、西延线两部分。西延线起于温江大学城站,出站后沿南熏大道和光华大道,由西向东敷设至一期工程起点。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大学城站、杨柳河站、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光华公园站、西部新城西站、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东延线起于一期工程终点,向东北下穿沙河进入成洛路,沿成洛路继续向东敷设至终点十陵站。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万年场站、东三环站、蜀王大道站、十陵站。

(二)线路方案:本工程线路全长约17.617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其中东延线长约6.684千米,西沿线长约10.933千米。共设车站12座,其中东延线4座,西延线8座;换乘站4座,东、西延线各2座,分别与地铁7、9号线等4条轨道交通线路衔接换乘。最大站间距为2362.923米(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最小站间距为841米(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平均站间距为1.356千米;最小曲线半径300米(南熏大道站两端)。

(三)车辆选型:采用地铁B型车,DC1500V接触网授电,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固定编组(4M2T),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千米/时。

(四)设计运能:远期高峰小时运能设计为28对/时。预留系统最大设计运能30对/时、最大运输能力可达4.38万人次/时。

(五)车辆停车场:实施文家场车辆段预留的4条停车/列检线(每线存放2列位),设西河停车场一座(22列位)及出入段线,占地面积约11.42公顷,用地在20xx年成都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六)主变电所:4号线二期全线新建大学城主变电所一座。

二、项目总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为98360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503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349.29万元(含土地费用27276.10万元),预备费38568.98万元,专项费用173654.95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实施,待项目完工后按照《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国家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