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流产请假条(实用三篇)》
员工流产请假条(精选3篇)
员工流产请假条 篇1
公司领导:
我是__年参加工作。根据年休假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特申请_____年休假。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恳请批准。
现将有关资料附后,请依法予以核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申请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流产请假条 篇2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因,需请假。请假直属班的学生,因为,需要请假(时间)从到,去往地点,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
本人保证往返途中的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不耽误学习课程和任何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恳请您批准,谢谢!
日期:
员工流产请假条 篇3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不慎流产,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附:相关规定:
一、女员工人工流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知,流产是有产假的,不过流产产假几天则根据怀孕时间长短而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产假42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原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对女职工流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仅原则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这次明确了流产产假。
二、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数额如何计算
流产产假工资是职场女性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产假工资怎么算也关乎孕妇的切身利益。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原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天数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属计划内生育二胎的,产假不享受晚育待遇。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司法实践中,女职工混淆流产后的产假期间和正常生育的产假期间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用人单位认为只有正常生育才能享受产假待遇的误区也经常出现。在此提醒广大女职工,要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依法维权,同时也不要过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