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卫生经费请示(三篇)》
追加卫生经费请示 篇1
xx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通知》(卫办综函〔20xx〕108号)要求,卫生部于20xx年6月15日—7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省卫生厅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省卫生服务调查的通知》(粤卫办函〔20xx〕161号)。xx区是全省样本县(区)之一,全区抽取8个村(居委)进行入户调查。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宣传发动,抽选和培训调查队伍。现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调查及数据录入统计工作即将完成。为确保调查质量,如期完成调查工作,我局已陆续投入资金用于人员培训、资料、工作人员补贴及给住户的入户礼品等共计24000元。除省已下拨的经费10000元,仍缺经费14000元,请求市卫生局给予解决。
以上请求妥否,请批示。
XX区卫生局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九日
追加卫生经费请示 篇2
区财政局: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从整体上看,运行平稳,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广大参保者认可。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之一是“新农合”资金存在缺口,筹资标准不足。20xx年跨年度补偿后,大病统筹超支22.48万元,超支1.49%。基本医疗资金缺口490.83万元,超支490.83万元,由各乡财政、村集体承担。由于参保人员结构和数量的变化,预计20xx年大病统筹跨年度补偿后,资金缺口约300万元左右。20xx年大病统筹按每人130元筹资,存在230—388万元资金缺口。
20xx年11月27日第31次区长办公会决定,由于朝阳区发展变化快,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20xx年大病统筹资金缺口由财政安排;明年的调整方案要做资金平衡的方案,缺额由区、乡解决,不增加农民个人负担,区财政追加200万元,其余由乡级解决。为落实区领导指示精神,以便尽早确定20xx年筹资方案,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并在12月25日前完成全区大病统筹资金集中入库。特申请20xx年财政追加预算200万元。
妥否,请批示。
二OXX年十一月三十日
追加卫生经费请示 篇3
余杭区人民政府:
为配合杭州市做好“国卫”复评工作,前阶段,区迎检办组织区爱卫办、城管办、建设局、工商局、卫生局、贸易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和城区各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在组织、宣传、发动、整治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力,区财政下拨20万“国卫”复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32个社区、村(47个楼道)牛皮癣清理、为千户家庭提供除四害公益活动、爱国卫生月活动等专项整治开支,成效明显。5月11日,省级复评组专家对我区“健康教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下阶段的“国卫”复评迎检工作,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针对省级复评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全市开展“三整治”“三提升”活动。暨农贸市场、八小行业、城郊结合部三大整治和社区单位卫生、健康三率、建筑工地卫生的三项提升活动,由于整治、提升活动的开展需要继续投入大量经费,又因为这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工作,在年初“国卫”复评工作经费中未列入预算,因此,为确保今年杭州市国卫复评顺利通过,恳请区财政追加“国卫”复评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二〇XX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