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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通知书(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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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通知书(精选3篇)

中标结果通知书 篇1

你单位于20xx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中,经综合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3279408.6元,中标工期100天(日历日),管材质量到达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请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十五日日内到

吴起县饮水安全办公室(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下中标资格。

工程名称:20xx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地点:吴起县中标价:3279408.6中标范围:本项目所购管材与管件 。

项目经理: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2日

招标人:水安全办公室(盖章)

中标结果通知书 篇2

中标单位名称:

XX地产有限公司的地下人防车库土建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贵方为地下人防车库土建安装工程的中标人。

我方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贵方的投标文件与贵方签订合同。请贵方派代表于20xx年XX月XX日以前前往苏州锦绣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合同。

从即日起,贵方应立即着手进行本工程的准备工作。

招标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篇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近期,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合肥市滨湖新区滨湖沁园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的投标,并于20__年8月10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定为该工程1标段和2标段的中标人,中标费率为1.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滨湖沁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3、中标金额:1标段(第1包)约11.31亿元人民币、2标段(第2包)约11.27亿元人民币;

4、项目概况:1标段(第1包)建筑面积约35.5649万平方米,位于紫云路以北,天津路以东,福州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19幢21-33层高层住宅、3幢3-4层商业、1幢15层创业中心和1幢3层24班幼儿园;2标段(第2包)建筑面积约34.0048万平方米,位于福州路以北,天津路以东,万泉河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20幢21-33层高层住宅、5幢3-4层商业、1幢7层社区用房及1幢3层18班幼儿园。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代建工程中标金额约22.58亿元人民币,根据中标费率1.48%计算,公司将获得约3,341.84万元人民币的`代建费收入,约占公司20xx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78%,具体的代建费收入时间节点将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三、特别提示

1、招标人要求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相关合同,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存在不确定因素;

2、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本次中标的代建工程以住宅及相关配套工程为主,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公司具备实施代建工程的能力。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招标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