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激励方案汇总3篇》
存款激励方案(通用3篇)
存款激励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课堂教学评价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促进“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这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核心理念的实现,促进三维教学目标的达成,促进每个学生的有效学习,促进教师认真研究学生的学,创造有利于发挥教师潜能的、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灵活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
二、评价指标
新的课堂教学评价不是对原有课堂教学评价的否定,而应该是在吸收中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基础上,根据“课程改革纲要”提出的改革目标,提出具体化的要求。其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评价、教师教学行为的评价、教师基本功的评价以及综合评价。
(一)学生学习状态评价
这是课堂教学评价的核心,既是出发点也是归宿点。分为三个方面:
1、学生的参与状态。课堂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主要是通过学生的参与度体现出来,学生参与教学中的数量、广度、深度是衡量主体地位发挥的重要标志。就数量而言,要看学生参与的人数及时间的数量;就广度而言,要看是否各个层面的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即全程参与问题;就深度而言,学生参与的是表面的问题还是深层次的问题,是主动还是被动地参与。
2、学生的思维状态。学生的注意力是否集中;是否学会倾听;是否善于交流、交谈;能不能独立思考;能不能发现问题;能不能从多角度解决问题;针对问题的回答能不能进行自我评价;学生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关注;学生的回答错误或提出的异议有没有人指责,正确的是否得到肯定性、鼓励性的评价;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是否能够彼此交流和分享见解。
3、学生的达成状态。学生是否掌握了新知识并纳入到自己原有的知识体系中,使其融会贯通;学生在获得新知识时是否积极主动地跟进、共鸣、投入;学生的技能是否得以训练或提高;学生的情感是否得到积极的引导;学生学习有困难时是否得到了帮助;学生取得成功的时候是否得到鼓励;学生的学习方法是否有变化;学生的求知欲是否增强;学生是否更喜欢老师。
(二)教师教学行为评价
1、教师的教学目的是否明确,三个维度的目标落实状况如何。并能以平等的参与者身份,帮助学生制定适当的学习目标,确认和协调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与学生分享自己的感情和想法。
2、教师是否能够恰当地处理教材,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充分开发和利用生成性的资源,给学生提供一个挑战性的教学情境,实现因材施教。是否能用审视和探究的目光来对待教材,在质疑中探究,在探究中认同或标新立异。
3、教师是否能够为学生提供各种便利,营造一个接纳的、支持性的、宽容的课堂气氛,给学生以心理上的安全和精神上的鼓舞,使学生的思维更加活跃,探索热情更加高涨。把学生的困难、问题和经验当作课堂教学的生长点,同时给学生自尊、自信。
4、教师是否能够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策略;引导学生用自己的身体(眼睛看、耳朵听、手操作)去亲身经历,用自己的心灵去感悟,从而激发学生的生命活动,促进学生成长。
5、教师是否能够提供一种跨越时空和突破教与学界限的学习平台,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与他人友好相处,善于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成长。
6、教师是否能够帮助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反思,学会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评价、调节、控制和总结,在学习中学会学习。
三、课堂教学评价的意义和作用
说到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很自然的使人们想到怎么用评价标准去评价他人的课,这只是开展评价工作一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它还具有如何激励教师自己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地不断学习、不断改进、不断提高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评价工作就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工作,而是一个研究工作。它需要一个教师参与研究的过程。
1、评价具有导向功能,可以促进课堂教学改革
课改的深入推进,促进了人们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教师尽快转变教育思想,在课堂教学中更好地发挥教师的教育创新意识,推动学校校改的深化。
2、评价具有激励功能,可以加强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
教师只有自己了解自己在课堂教学实践中的优点、亮点、特点和弱点,才能找到今后努力发展的基点。课堂教学评价可以使教师在相互之间的听课、评课活动中增进了解,互相学习,在听课、评课的交流中激发内在的需要和动力。
3、评价具有改进功能,可以强化反思与调节
为了使教学活动不断接近设定的教育目标,就必须对活动过程中偏离目标的行为不断进行修正和调整。教师可以借助于评价的反馈信息,及时了解教学实践状态,发现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有了再学习、再改进、再实践、再提高的反思过程。
4、评价具有决策和鉴定功能,可以优化学校管理工作
课堂教学评价是教师工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
通过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可以加快教师队伍的建设步伐,也可以有效地鉴定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使学校的管理工作更系统化,决策更科学化。
存款激励方案 篇2
按照我行现有对公客户情况,将客户细分为两大类十一小类,分别为:政府机关类客户,包括市财政类、市区财政类、外县财政类、公积金系统、住建系统、社保系统、文教系统、医卫系统及其他机构类客户;公司类客户,包括授信公司类和一般公司类。按照不同的客户分类,分别制定、实施专项营销方法。对各类对公客户初步拟定的营销方案如下:
(一)政府机关类客户
截止3月末我行政府机关类客户存款合计为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系统存款合计亿元,其他政府机关类客户存款较少,如医疗卫生系统存款亿元、文教系统存款亿元。
政府机关类客户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根据政府机关类客户的特点和优势,拟对政府机关类客户每月开展专项攻坚活动,每月确定一个攻坚目标,集合全行资源统一营销。 具体如下:
1、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摸清客户情况
政府机关类客户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政策变化会对政府机关类客户产生极大地影响,做好政府机关类客户的营销工作,核心问题就是把握好政策。如:政府客户、事业法人单位的组织架构、组织形态、主体资格认定等问题,国家投入和地方政府投资方向、投资运作方式、行业优惠政策等。从研究分析政策入手,把握政策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工作。由副行长、总监带队,通过组织人员广泛收集客户信息。每月确定一个小类的政府机关类客户为当月主要目标,组织相关人员重点了解政策信息、摸清客户情况,结合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和我行目前的客户情况,为全面介入营销工作打好基础。
2、根据掌握信息,做好联动营销
按照客户所属部门或条线细分客户类型,确定具体的公关对象,由副行长、总监带队,相关支行行长为成员形成攻坚小组,每月确定一个攻坚条线,通过突破其中一个客户或上级机关的方式,开展专项联合攻坚行动,拓展我行在该条线的市场份额。
政府机关类客户具有专业集中、条块管理分明、管理标准相对独立的特点。客户之间往往具有较强的同一性,可利用同一条线客户之间的联系进行统一营销,如借助卫生局的关系统一营销各医院客户、利用教育局的联系统一营销各学校客户等。
3、做好延伸营销和综合营销
对于已建立联系的客户,由支行(部)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比照授信业务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该客户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掌握客户资金变动情况,做好下游客户的营销。
政府机关类客户具有延伸性和综合性。该类客户具有资金源头作用,可以通过他们做好拓展下游客户的前期准备,开发下游客户的金融需求和延伸服务的需求。营销介入政府机关类客户在做好资产和负债联动营销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有系统的营销相关下游客户,充分发挥这些客户授信营销风险相对较小、存款营销潜力较大的优势,整体推进,打好长期稳定合作的基础。
4、加强考核激励机制
对各攻坚小组每月攻坚情况进行考核,按时反馈攻坚营销情况,对成功介入目标客户的支行(部)进行奖励。奖励方案如下:
(1)月度攻坚目标新增考核
本考核以该月确定的攻坚目标客户在我行的存款月日均环比增长>0为启动条件,以各支行(部)该类客户存款月日均增量为评价指标。按照该类客户在我行存款月日均环比增量的1元/万,提取月度攻坚奖励,由该类客户存款增长支行按照增长比例分配。
(2)月度政府机关客户增长考核
本考核以所有政府机关类客户在我行的存款月日均环比增长>0为启动条件,以各支行(部)该类客户存款月日均增量为评价指标。按照该类客户在我行存款月日均环比增量的1元/万,提取月度攻坚奖励,由该类客户存款增长支行按照增长比例分配。
(二)授信公司类客户
截止3月底,我行对公贷款达亿元,但授信公司类客户存款仅为亿元,授信客户贷款与存款之比仅为1:0.2,存款比例严重偏低。据了解,部分同业在向客户发放贷款时,提出的存款条件为贷款:存款比例达到1:1,甚至达到1:2。
对于现有的授信客户,应进一步深入挖掘客户潜力,从日常结算和存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其对我行的综合贡献。拟由副行长、总监、支行行长形成攻坚小组,对各支行授信客户进行攻坚,加大授信客户存款占比。同时围绕现有客户的上下游关系,选择部分优质客户开展产业链营销。
(三)一般公司类客户
要求各支行(部)梳理现有的一般公司类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如授信融资、代发工资、代理收付、上门收款等多项业务需求。通过发展授信业务等多项业务,增强客户对我行的依赖性,同时提升其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
存款激励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模拟期权的股份由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 ,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3、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六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七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