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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心得高一作文(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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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心得高一作文(精选3篇)

傲慢与偏见心得高一作文 篇1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傲慢与偏见心得高一作文 篇2

不记得是何时喜欢上的外国名着,大概是在上高中的时候吧,那个时候总是在上课时看书,也许并不是非常喜欢书的内容只是不想去听那枯燥乏味的让人厌恶至极的课而已,记得那时候读到了《傲慢与偏见》,开始看时就让我喜欢的不得了,最先吸引我的是女主角的名字:伊丽莎白。当我静下心来慢慢的读下去,我发现这真的是我读过的世界名着中最好看的一本了,真的开始喜欢上了,喜欢里面的情节,喜欢傲慢的达西,喜欢美丽的丽西,两个名字中都有个西字,也许这就注定了他们最终完美的结局,两个相爱的人彼此放弃了傲慢与偏见,最终走到了一起,也将一辈子牵手走过余下的人生,真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的好爱这本书,好爱这个故事,真的好爱好爱。

今天无意中在书店又一次看到了这本书,又读了一遍又感动了一次,回来后就决定要看看电影版的,因为相信一定会有个不一样的感觉,对于一本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我们在无形中就将自己的主观想法加了进去,从而让作者所想要表达的感情变得不那么明朗。

随着音乐的缓缓响起,我被那雾蒙蒙的屡屡柔柔的画面稍微的震了一下,这样的画面,这样的雾蒙蒙不正是他们对彼此爱的感觉么?模糊的爱。糊涂的恨,这么强烈的画面,这么真挚的感情,这么神密的爱,真的是人羡慕,爱不就是这样,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总固执的认为那只是对外在的感情而已,那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称不上是爱,真正的爱是经得起时间的,是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无法阻挠的,可以误会可以怀疑,但爱可以冲破这一切,爱会让真正相爱的人最终走在一起,经历了考验的爱情才会长久,才会值得相守一辈子,信赖一辈子。

每个女人心目中都有个达西,都希望他是完美的,是真心爱自己的,对爱的理解是那么的简单,只要是真的爱了,真心的爱,就足够一个女人去享受一辈子,多么简单的要求,真的希望自己也会有那么一天,我只想要那种小小的小小的爱就足够了,相信冥冥中有个人也和我一样,我们注定会在某个时刻相遇,我们能做的只是等待,等待属于彼此的达西和丽西……

傲慢与偏见心得高一作文 篇3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终于走到一起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建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爱情,到底是应该把什么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