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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通用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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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精选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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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

主题式批注阅读,是让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感受到主题的思想,主题的精神,主题的情感。是以自学为主线,以思维为核心,以画、注、批为载体,以理解文本、提高自学能力为目的的一种阅读方法。这种读书方法,就是徐特立先生提倡的“不动笔墨不读书”。在教学中,让每个学生结合自己读书的情形进行画、注、批,遇到精彩处,或是引起自己的共鸣,或是与自己的看法相悖,都让学生自觉地画上一些记号,注上一些想法,批上自己的心得体会。这一阅读过程,经历了从形式到内容,再从内容到形式,从“文”到“道”,再从“道”到“文”,从理解到吸收,再从吸收到表达的思维加工过程。

__曾说“多想出智慧”,如何让学生成为一个思考型的读者呢?

第一,老师要明白批什么?也就是刘宪华校长所说的,要批准确。读一篇文章之后,我们老师要清楚地明白批什么,批哪个地方,哪些东西值得我们去批。教师有了提前的批注,在学生自述批注成果时,才会游刃有余,才能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深入文本,并把它转嫁给学生,那就是这篇文章写得最神的地方和高明之处,当我们老师批到这些神之处,那文的理,文的义,文的情也就自然而成了,我们的孩子的阅读能力,感悟能力也就得到了提升。

第二,介绍批注的分类:批注分“符号批注”和“文字批注”两种。“符号批注”一般用到的符号有“﹏”、“—”、“▲▲▲”、“!”、“?”、“‖”等;“文字批注”的位置包括眉批、旁批、夹批、和脚批等。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文本和不同的批注的内容采取相应的批注方法。

第三,教孩子批注阅读的方法:第一步是:画,即画出文中的生词和好句;第二步是:查,即利用工具书让学生找出自己不会读的字和不理解的词,注释清楚。第三步是:写,这一步可分为三种:1、写自己的阅读感受。2、仿写文中的句段。3、写从文中学到的表达方法。这是一种自主阅读习惯的培养,是学生独立阅读能力提高的途径。学生在初读中完成了第一步和第二步,扫除了阅读的障碍,接着进行第三步:写。

第四,做批注式阅读时指导孩子从多读开始。一读,读正确,读得一字不差,要求学生做到眼到、口到、心到;二读,读流畅,不流畅的地方就要求学生反复练读几遍,达到读通,读流畅;三读,边读边想边写,写出自己的所感、所想、所悟;四读,是默一默,也就是悟,要悟出神来,悟出老师没有讲的,书上没有写的东西来,那些东西是要记得,要背的。“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第五,做批注式阅读指导孩子从一字、一词想开去。回顾于老师执教的《翠鸟》(二)一课。从“翠”字引文讲解,这一环节生动活泼,风趣幽默,并且让学生见多识广,获得到真正有用的东西。再如《惊弓之鸟》一课教学,于老师就抓“惊弓之鸟”和“大吃一惊”的“惊”字,通过联系上下文理解这惊在不同的语境中所表达的意思不同,如果我们老师平时教学批课也能从这些“眼”中备课,学生也会学会抓一字一词去想,那他们的思路就更宽了,知识也就更丰富了。阅读就更深了,阅读的效果更好了。

第六,做批注式阅读,指导学生抓精妙之处细细品味

《新语文主题阅读》里每一篇都是文质兼美的文章,因此,每篇文章里都有含义较深刻、喻理较鲜明的语段,或者遣词造句都较优美的句子,像这样的句子和语段,我们都要指导学生细细地去品读,反复咀嚼,品出真滋、真味儿,感悟思想,感悟主题。作为语文教师,我们且将“批注式”阅读的方法教给孩子,渐渐培养他们的阅读习惯,让孩子在一篇的阅读和感悟中更厚重、更丰富、更精彩!

总之,主题式阅读,真正是塑造心灵的阅读,学习阅读的阅读。“主题阅读”就像一缕温暖的春风吹到了我们的校园,就让我们师生共同沐浴着这温暖的阳光雨露健康成长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

今天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稀奇古怪、有趣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爱丽丝,爱丽丝很善良,很有爱心,有不懂的问题就问,总之要知道每个不懂的问题的答案。这本书是爱丽丝做的一个梦,这个梦里有:有怀表的兔子先生、身子能变大变小的爱丽丝、爱丽丝哭成的大池塘(也就是眼泪的池塘)、会游泳的老鼠、弄干身子的赛跑、扑克牌组成的王国、不停止的茶会、奇怪的冰球比赛(和红心王后打冰球)、会讲故事的老甲鱼、老甲鱼和鹰师跳的龙虾四组舞、扑克牌王国里的小偷(偷馅饼的贼)、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镜子里的世界。

我觉得爱丽丝就和我们一样,充满好奇心,把自己当成别的人,幻想到自己变成了别的人会怎么样。喜欢把自己当成两个人,一会当这个人,一会当那个人。有一次,我也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成了魔法师,我有一只小兔子,这只小兔子也会魔法,和我一样都会变东西。我经常用魔法帮助人们,小兔子就用魔法帮助动物。但每一次我们施魔法帮助别人时,都是隐身的。人们就不会知道我们有魔法。

通过读这一本书我知道了,儿童的心是纯洁的,是充满好奇心的,幻想出很多有趣的事,我们要学习爱丽丝一有不会的问题就问,又不会,不懂的问题就问别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3

上一个星期,我买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伯内特在英国是一位家喻户晓的著名作家。她1849年出生在英国的曼彻斯特,在很小的时候,伯内特便失去了父亲,为了补贴家用,她不得不在18岁便开始在杂志上发表小故事来补贴家用。

聪明的小女孩沙拉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与爸爸克鲁上爵相依为命因为家境富裕,她成为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珍妮校长看作是学校的荣耀,她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

但是因为家庭变故,莎拉的父亲克鲁上尉在印度死去,一夜之间莎拉变得一无所有,昔日的“小公主”如今不得不面对人生变故和残酷的现实。在绝望之中,莎拉找到了知心的朋友,并依靠她自己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品质重新赢得大家的尊重与喜爱,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小公主。

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玛利亚·铭钦校长,在莎拉的爸爸克鲁上爵还没有死的时候,铭钦校长对沙拉是处处维护,还经常自己掏腰包给沙拉买衣服、鞋子、玩具···因为她觉得这是有利可图的,因为她相信沙拉的爸爸会给她带来很大的财富,她的爸爸一定会往他女儿的身上投资的;可是呢?沙拉的爸爸一死,铭钦校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收走了一切昂贵的奢侈品,还当她就快沦为乞丐的时候,没有关怀,还趁机落井下石,甚至虐待她。当莎拉再一次成为有钱人家时,铭钦女士竟然还恬不知耻的说她对莎拉很好。在我看来,铭钦女士是一个恶毒、自私、唯利是图的人。

我很庆幸我“认识”了这样一位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的小公主沙拉。每当我遇到困难,无从下手时,总会想起小公主沙拉。她带着我一步一步向前走·····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4

今天看了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条狗。因为20世纪美国的“淘金热”,他们被卖到北极地区拉雪橇。在辗转反侧的过程中,因为脾气不好被狠狠打了一顿,看到同伴——,一只南方狗,被一只本地狗袭击,死的很惨。第一次体会到了“大棒”“尖牙”的残酷。它必须随时站稳,绝不倒下。中途,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制造麻烦,试图挑战凶猛的老狗斯皮兹,最后引发激烈的战斗。巴克获胜,取代斯皮兹成为领袖。极地环境恶劣,生活艰苦,旅行艰难。它生存了下来,变得越来越强大。然后巴克就落到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手里。他们陷入困境,面临灭绝。这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它。桑顿非常爱巴克,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被杀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看完这本书,我最佩服巴克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多么恶劣,它都克服了这些困难。巴克也很聪明。在极其残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和狗,他能够保护自己,坚强地生存下去。巴克知道如何感恩。他三次跳进湍急的河里,最后死于桑顿。他几乎用尽全力去追咬杀死桑顿的土著等等。

我觉得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遇到品行不良的人要懂得保护自己,懂得“一滴水,一泉映月”的道理。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5

《地心游记》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讲了一个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偶然发现了一封密码信,在解读了密码信的内容后便决定带上侄子阿克赛尔前往地心。在前往地心之前,还找到一个向导汉斯,三个人从冰岛的一处火山口开始进入地心,一路上克服了迷路、缺水、暴风雨等种.种在地面上难以想象的困难,在一次火山喷发后又回到了地上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三位主人公:科学家李登布洛克、侄子阿克赛尔、向导汉斯。阿克赛尔一开始还是一个优柔寡断,胆小怕事的毛头小伙子,但是通过地心探险后,使他变得勇敢、坚强。特别是当他们在大海上遭遇风暴时,他的叔叔也已经绝望的说:“我们这下完了。”但是阿克赛尔却没有放弃,即使叔叔放弃了他也决定不放弃。正是由于这种坚强的意志,使他们幸运的逃离了风暴的危险。李登布洛克教授是一个博学而具有坚强意志力的学者。他在找到密码信后,废寝忘食也要把这封信--开来;在火山管里,教授虽然没有气压表,但他凭借多年的经验,计算出头顶上地层的厚度;他还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机智在火山喷发时逃回了地面、安全脱险等等。向导汉斯则是一个忠诚、机智、勇敢的冰岛人。在整个探险过程中,他用丰富的经验,强壮的身体帮助大家度过一个个难关。

这三个主人公中我最钦佩的是李登布洛克教授,我印象最深的还有教授说的那句话:“一个意志坚强者,只要他的心脏还在跳动,他的肌肉还在绷着,他就不会沮丧绝望的。”当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象他一样冷静清醒,在我们的生活中,凡是自己要做的事,都要努力坚持,绝不轻言放弃。我想,我一定要努力学习知识,做一个象李登布洛克教授那样有智慧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6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

皮囊讲的是他的阿太(奶奶的妈妈)的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认为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面对奶奶的去世,面对自己切菜时切下来的手指,面对舅公被她丢到水里几乎溺毙的事情,甚至对于自己的离世,她都表现的非常坦然。她甚至在死前跟作者说:“不要哭,现在没有这个皮囊的束缚,我来去都更方便。”

也是因为这份特殊的气质,作者特别喜欢与阿太待在一起。后来去外地工作,与阿太见面机会也少了,但是只要是工作中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作者都回选择回到阿太的身边,陪她坐一个下午。虽然阿太不大听的懂,后来甚至不再听得到,但是这样的陪伴却能够安抚作者,让他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后来阿太走了,作者也慢慢地明白了阿太在奶奶去世时说的'一番话的意思。当时全家人都挺伤心的,阿太不以为然,仿佛走了不是她的女儿一样。作者问阿太为什么这样,阿太说因为她舍得。阿太的舍得来自于她对待生命和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消逝在她看来是皮囊对生命束缚的结束,是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太带给作者的安全感,是这份看法带来的超然淡定态度的感染。确实在这份态度面前,一切的困难不过是身体的折腾,生命有更多精彩的事情去做。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7

《皮囊》很亲,因为作者跟我同龄,又讲述的是我们这一代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骨感无处安身的青年人对命运的深切思考,所以书刚一上市就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次作为机关学习推荐书目,更是吊足了我的胃口。这本书读了好一段日子才读完,另一位同龄作家韩寒的推荐理由是“好的文字往往给人两种阅读感受,一口气读完或者舍不得读完”。我觉得自己是舍不得读完,也是因为与作者同龄,让我在书中看见了熟悉的影子,在他的故事里回望自己的成长点滴,越读就越舍不得一下子读完,更愿意一篇一篇去慢慢地回味。

《皮囊》一书,它的文字似乎是一直以来我所期待能在书里看到的那样,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刻意的装饰什么,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娓娓说道过往的事情。从整本书来看,作者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张美丽……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作者的眼睛,仿佛让人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我们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我们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父亲作为家庭支柱精神之光的中国式家族的情感命脉,看到了最底层人民面对现实用力强悍活着的尊严和自强,看到了面对生与死人性最初的一面,这是我觉得书中最亲切、最温暖、最打动我的地方。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8

《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认识了心地善良,但坚韧不拔的唐僧;脾气火爆,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但憨态可掬的猪八戒;憨厚老实,但任劳任怨的沙僧。

在读这本书时,我热血沸腾,被书中的打斗场景深深吸引,但同时我也产生一些疑问。

第一个疑问是:孙悟空可以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带唐僧直接到如来那里取真经,为什么要一步一步的走十四年,还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呢?

我想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往往不会珍惜,如来想磨练他们心智。只有历经磨难,一步一个脚印走下来,取得的真经才会倍加珍惜,才会更好的将真经传递下去。

第二个疑问是:沙僧是卷帘大将、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孙悟空是齐天大圣,他们的本领都很强大,为何要拜唐僧这个手无缚鸡之力,没有一点法术的凡人为师呢?

我想在没有唐僧之前,他们都犯过错误: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猪八戒喝醉酒误入广寒宫调戏嫦娥,被打下凡间变成猪妖;沙僧失手打碎玉帝的琉璃盏,被贬到通天河成为一个吃人的妖怪。他们虽然本领高强,但都心智不坚定,犯下了大错。但唐僧心地善良,一心为百姓考虑,并且有坚定的信念。唐僧对于他的徒弟而言,就是航海道路上的灯塔,使他们心灵向善的灵魂导师,是他们能力面前大大的正号。如果没有唐僧,他们将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根本不可能修成正果。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一个感想,就是学生成绩再好,但如果没有善良的心,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我还要像取经团队那样,在学习的道路上坚持不懈,不半途而废,才能获得胜利的果实。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9

这本书其实早在十年前就跟我邂逅过,那时书荒,一心想寻一本好书,接着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突然戛然而止的干涩,我必须得再寻找一个甜品或者冷饮来缓和上本书还未消去的余味,于是我找到了这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但当时因为种种原因读到三分之一我却读不下去了,很大程度来讲,我是理解不了当时作者的心境的。

整本书的故事发展是借着作者的第一视角来揭秘故事主人公盖茨比心里的神秘世界。从作者所饰角色尼克搬到豪宅旁边与盖茨比做邻居开始,逐渐对盖茨比好奇,认识,到成为盖茨比唯一敞开心扉的人,亦或者是盖茨比布局中的重要一人。但不管怎样,盖茨比是真心把尼克当朋友的。其中经历了作者从一层又一层扑所迷离又荒谬的传言中寻找盖茨比真正的背景,再发现盖茨比内心深处所藏匿的`女孩黛比—尼克的表妹。通过一系列周密严谨的布局,最后借尼克的关系与黛比会面,这是时隔五年的布局,积攒了太多太多情感,一瞬间迸发出来。之后两人承认互相还有彼此,一起来对抗五年之中所产生的阻碍。不过最终可惜的是,黛比没有挣脱现任丈夫汤姆的控制,由于个人性格也好,他们之间的孩子也好,黛比最终还是放弃了盖茨比,而盖茨比在最终的等待中被汤姆外遇对象墨特尔的丈夫威尔逊所枪杀。或许这也是他预测到的结果吧,黛比没有回来找他,也就使他心如死灰,静等死亡!

看完这本书一瞬间会觉得,盖茨比就这么死了。与我们内心所期待的结局有极大的差别甚至难以接受,但平静过后连锁起来再细细品味时,才发觉也许这就是盖茨比最适合的结局。结合作者个人经历与当时时代背景,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真的是表现出了很多当时恶臭的社会环境,聚会时人山人海与葬礼时的人迹罕至,甚至口笔诛伐,人们对盖茨比富贵由来的猜忌,盖茨比父亲参加葬礼先是悲痛欲绝而后看着盖茨比所留下财产的窃喜等等都极大的嘲讽着这个世界,相反尼克也好图书馆醉酒者也好,这些社会上的小人物,反倒成了真正记着盖茨比的人。不由地说作者所表达的东西太多,但不显现没有强加包袱所带来的赘余之感,都是看完后回味时猛然弹射在脑海中的感悟。总之整本书刻画的很精细,每一个细节都处理的很好,值得细细品味!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0

今天我看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我觉得《爱丽丝漫游奇境》很好看,十分引人入胜,令人百看不厌。爱丽丝的漫游十分奇特,有趣,惊险。当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整个人都会沉静在这里面,好像我就是爱丽丝,我在漫游一样。

爱丽丝的.故事就好像一个梦境,带她进入了一个奇妙世界。再那里她可以伸缩自如,小的可以只有一英寸大的都可以顶天了。再这次奇遇中,爱丽丝遇到了许多异想不到的事。来到了很深,一眼望不到底的的“无底洞”——兔子洞;看见了一只比人还大的毛毛虫;参加了一场发疯的茶会,遇见了遇到了两个奇特的怪人;还见到了动不动就说砍头的王后;还有变成了法庭的证人;还有自己的发明——一切新奇的事物接二连三的发生,而小女主角都从危险里逃脱了,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

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让我体会道小小年纪的爱丽丝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最后还当了女王呢!《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的女主角爱丽丝活泼可爱,可解可感,能有着么好的文章,正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有一颗不老的童心,他就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也许就是作者这种丰富的想象和直率的真心,以及他那优美的文笔,才让着一本书这么多年来还魅力如初的原因。

我推荐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1

项羽毕竟是一个悲剧式的历史人物,他的悲剧,不仅是历史的悲剧,也是性格的悲剧,而他的悲剧性格,无疑张扬了他的人格魅力。

项羽性格的最大魅力在于他的"义",而这个"义"也恰恰演绎了他的个人悲剧。古人云:"义者,宜也。"又云:"行而宜者谓之义"。可想而知,只要行之得当,言而得体,便可称其"义"。然而,"义"是没有一个绝对标准的。项伯为报救命之恩,向张良通风报信,可称得上"义",可此举客观上却帮助了刘邦,使得沛公在鸿门宴中能化险为夷,此举又谓之不"义"。两军对垒,项羽却不忍弑杀刘邦,纵虎归山,最后成就了刘邦的霸业,实乃对敌人的"义",而对自己不"义"。项羽的"妇人之仁"与"义"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可以说,项羽重义而轻理是他的性格的最大悲剧。

项羽的性格悲剧还表现在他的刚愎自用。韩信始在项羽麾下,"言不听,画不用,故倍楚而归汉";陈平效力于项王,"累谏不受,乃封其金与印,仗剑亡,归汉于武"。此二人均有经国之伟,济世之才,然而却不为项羽所用。亚父范增,尽心尽力,鞠躬尽瘁,亦未免被猜忌。最后,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是韩信;七出奇计,困项王于垓下的是陈平;十面埋伏,逼项羽走江东的是张良;乌江渡口取项羽头颅的竟然是项王"故人"王翳。项王的刚愎自用,终于让自己饮下了"四面楚歌"的恶果。可以说,过分借重于武力而忽视智谋,也是造成项羽性格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驹不逝。驹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的悲怆无疑已成为千古绝唱。假如项羽不固守那狭隘的"义",假如项羽……那么,意气风发,衣锦还乡,击筑高歌《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四海兮归故乡,安得猛将兮守四方"的人,可能就不会是刘邦了。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2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3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将军胡同》,它的作者是史雷。这本书获得了第一届“青铜葵花儿童小说奖”最高奖项—青铜奖。

这本书讲的是北京抗战时期的故事,小主人公名叫大宝,和姥爷一起住在将军胡同里的一个宅子,这本书就是通过大宝的视角讲述了北京城里前清八旗落魄子弟图将军、皮影戏班的父女和姥爷一家的故事,从这些人的遭遇和命运中,描写出那个时代的北京,也展现出一段灰暗的历史。

书中塑造了爱国的姥爷、投身革命的大舅、二舅、戏班出身的秀儿、侠义的将军后代图将军、日本顾问橫泽和他的女儿美香等生动的角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图将军。他之前是个败家子,只图享乐不会赚钱,把祖上留下的宝贝都找姥爷换了钱花,但他是一个高水平的玩家,养鸽子、斗蟋蟀、放风筝、训狗。孩子们喜欢的他都会。他卖光家产后,不得不去拉人力车谋生,最后死在了日本人的抢下。虽然他是一个京城小混混,但最后因为抗日,打不讲理的日本小鬼子而牺牲了,他的侠义、义气和爱国精神令我折服感动。

想想过去与现在,那真是天壤之别!过去,有的人家会被冻死、饿死,但现在,每个孩子衣食无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现在可真幸福啊!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争取做国家的栋梁,让中国这条搏击长空的巨龙,更加繁荣昌盛!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4

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当他站在生命的边缘才能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是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并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5

《女神》是“自我表现”的诗作,诗中的凤凰等,都是诗人的“自我表现”。诗中的“自我”主观精神,是强烈的反抗、叛逆精神,是追求光明的理想主义精神。喷发式宣泄的表达方式。浪漫主义以直抒胸臆为主要表达方式,诗中的直抒胸臆表现为喷发式的宣泄,《凤凰涅盘》等诗最典型地体现这一表达特点。

奇特的想象和夸张。如从民间天狗吞月,想象为天狗把全宇宙都吞了,“如大海一样地狂叫”等。这种极度夸张的奇特想象最能表现强烈的个性解放要求和对旧世界的反抗、叛逆精神。形象描绘的方式上,具有英雄主义的格调。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色彩。

一些描写自然的语句中,染上诗人当时的主观感觉。个性主义是郭沫若前期的主导思想,在文学上,要求张扬自我,尊崇个性,以自我内心表现为本位。个性解放的呼声通过对“自我”的发现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表现出来。如:《天狗》中的“天狗”这种冲决一切罗网、破坏一切旧事物的强悍形象,正是那个时代个性解放要求的诗的极度夸张。《浴海》的自我形象,同样是实现自我个性解放的诗的宣泄。这种个性解放的要求不仅仅着眼于个人本身,诗人将个体的解放作为社会、民族、国家解放的前提,将它们融合为一体。《地球,我的母亲》中可以看出他个性解放的要求呈现出了劳苦大众利益的一致性。反抗、叛逆表现在:《女神》诞生之时整个中国是一个黑暗的大牢笼,这激发了诗人反抗的、叛逆的精神。如:《凤凰涅磐》中的凤凰双双自焚前的歌唱,对朽败的旧世界作了极真切而沉痛的描绘。凤凰的自焚,乃是与旧世界彻底决绝的反抗行动,是叛逆精神的强烈爆发与燃烧。《我是个偶像崇拜者》中诗人表白崇拜自然界与社会界一切象征生命的事物,来否定一切人为的偶像,一切扼杀生机的旧传统,表现出对封建权威的极度蔑视。《匪徒颂》将列宁、罗素、尼采等人一起赞颂,表达了自己要步其后尘挺身反抗的坚决意志。《立在地球边上放号》中相信不断的毁坏和不断的创造正是万物万事发展的法则。对20世纪科学文明的讴歌,如《笔立山头展望》。

对于大自然的神奇力量的歌唱,诗人笔下的大自然被充分的人化了。如《晨安》《光海》。《女神》时代的郭沫若,身居异国,感于祖国的贫弱落后,列强的虎视眈眈,常常怀着忧国的情思。从《女神》中的《炉中煤》的年轻女郎,《凤凰涅磐》中更生的凤凰等形象,不难看出诗人对于祖国的深沉眷念与无限热爱。《女神》的比喻、象征手法《女神》常使用比喻、象征的手法,借助某一形象来寄托、抒发自己的感情,使感情能够得到淋漓尽致的表达,这是郭沫若诗歌浪漫主义的主要特征。

在《女神》中,无论是古代神话、历史故事中的人物,还是人格化的自然景色,其形象的选择都十分巧妙、恰当、新颖,与要表达的感情内容相一致,山岳海洋,日月星辰,风云雷电,也都唱的是“郭沫若之歌”。《天狗》用民间传说中天上破坏者的形象来表现对世界的反叛和破坏情绪,《炉中煤》用受压于地下的、乌黑低贱的“黑奴”--煤的形象来表现劳苦者的爱国之情,十分新颖而恰当。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6

我们永远在成长的路上,不管现在年龄有多大,心理建设,学习爱,学习独立一直是每个人必修的课程。

偶然在一个公众号的推荐下买了这套心理学的丛书,开始读第一本已经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没有生涩难懂的心理学术语,没有刻板僵化的做人道理。作者用一个个生动、真实存在的不同人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分析我们为什么会是现在的自己,告诉大家怎样去面对自己,怎样解开心结,怎样对待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快乐负责。

"先苦后甜、承担责任、忠于事实、保持平衡"作者给我们讲了如何应用这4条规矩来承受痛苦和解决问题。看似很简单的几条规矩,我们也从小就懂的东西,但是真正在生活和学习中运用起来却不容易做到。

学会"先苦后甜"其实可以成为我们在工作中解决拖延症的办法,首先,面对问题并感受痛苦,然后,解决问题并享受快乐。如果总觉得一天的时间不够完成工作,也许就该尝试先把棘手的工作排在前面,先解决了困难的事儿,这样的结果就是前面比较痛苦,后面就是幸福,快乐的时间大大多于痛苦的时间,这样的一天工作效率会有所提升。

"承担责任"和"忠于事实"是每个人都要勇敢面对的,人是本能性的趋利避害的,有时候我们会为了减少痛苦回避责任,逃避事实,以得到暂时的安宁。可是问题不因为回避就能消失,只有当我们能忠于事实,承担责任我,才能真的去解决问题。我们的人生就是不断的在接受新的信息、新的事物,修订人生的地图,使我们的人生观、世界观更加完整。生活中、工作中总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在我们面前,挑剔的领导,难写的报告,没完没了的琐事,但我们只要能调整自己,让自己认识到事实存在的必然性,然后承担起责任,不找借口,更加努力的去解决困难,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我们想的那么难。

"保持平衡"是我们心理建设上最重要的环节。不寄望与别人来规划指导我们的人生轨迹,有舍有得,找到一个平衡点。唯有如此才能让我们能既能勇敢的承担责任又能拒绝不合理的要求,让我们能为了提高效率学会承受痛苦,又能让人生的快乐多于痛苦。学习保持平衡也就是逐渐心智成熟的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判断,什么是可以放弃的东西,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要不断地修正自己,完善自己,逐渐成为一个自律而快乐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7

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幻想着如果我有爱丽丝的大胆和勇敢会是什么样子,爱丽丝的单纯、勇敢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此书大致内容大家应该都知道:爱丽丝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只神秘的小兔子,掉进了树洞,居然睡着了。这个喜爱幻想的小女孩进入了一个有趣的梦境。梦见她掉进了一个大厅,四周全是灯,于是她的冒险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一群长相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郡猫渡渡鸟、素甲鱼、还有奇怪的扑克牌老K、红桃王后和红心国王构成了爱丽丝稀奇古怪的梦境。从小女孩爱丽丝奇怪的梦中透露出爱丽丝的聪明、勇敢、智慧。

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的内容、插图和各种情节是多么符合我们女孩单纯的梦想。我也曾经想过:如果我们的世界像爱丽丝的梦境一样充满梦幻、神奇就好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都长大了,而且还改变了各种想法。但我还是梦想着有爱丽丝一样拥有男孩的勇敢、坚强就好了。我从小一向很胆小,不敢面对现实,遇到小小的困难就会退缩。假如我像爱丽丝一样上了法庭,我绝不会像她一样镇静,而是非常紧张或是嚎啕大哭,最后只能求助家长;上课举手也是把手微微举起,老师请我回答问题时也是轻声轻气的,老师还以为我早饭没吃饱或身体虚弱;舞蹈老师也说我要放开胆子,并且告诉我:勇敢、大胆才会有自信!是呀,再这样下去,我还怎么去比赛呢?那会是多尴尬。可是我真的改不过来呀,曾经发誓一定要大胆,可是一到回答问题,声音又软了下来;每次看到其他活泼的女孩在玩,刚想迎上去,我又胆小退缩了。唉,我真想把我老鼠小的胆子换取爱丽丝那样大的胆子呀!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一定会慢慢改变自己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8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齐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我们应当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19

我有一个好“兄弟”,我没事时就会把他们抱起来看一看。他经常和我弄出许多有趣的故事。猜猜它是谁?真聪明,我的这个孪生兄弟呀,正是:书。我的这个兄弟呀,当我看他的时候,他总会给我带来无穷的知识,就连那时还没有读幼儿园的我,都没有逃出他的吸引力。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0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漫游奇镜》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也是一本可以让我深深陷进这个故事的书

这本书主要说了:爱丽丝掉进了兔子洞里在兔子洞里,爱丽丝变大变小的,很有趣,接着,爱丽丝又打开了一扇门,门前山清水秀,让爱丽丝惊呆了,突然,爱丽丝看见了让她掉进兔子洞的兔子,兔子一直在说:“迟到了!迟到了!”爱丽丝很好奇,便跟着兔子走,走了不久,爱丽丝就看到那只兔子和其他动物,经过爱丽丝的寻问,这才知道他们是柴郡猫、疯帽匠和三月兔,他们想把爱丽丝留下,但经过爱丽丝的哀求,他们才同意。接着爱丽丝又认识了红牌王后等有趣人物。“啊!”爱丽丝这材知道这是个梦。

读完这本《爱丽丝漫游奇镜记》,我心中就不断涌出想象:如果我变的像蚂蚁那么小,我想去蚂蚁洞里看一看,看看蚂蚁怎么睡觉,看看蚂蚁怎么吃饭,看看蚂蚁怎么生孩子,看看蚂蚁洗不洗澡,看看蚂蚁上不上课……我心中不断的想象说也说不完,我甚至还想到了我成为巨人,如果真的成为巨人,我想把爸爸妈妈放进我的口袋里,带他们去旅游,把老人放在我的手心里,把他们安全送回家,下雨了,我的手可以为没伞的人遮风挡雨……但是,巨人的饭量和水量太大了,所以,我不是太喜欢当巨人……

《爱丽丝漫游奇镜》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如果可以,我建议你也可以看看哦!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1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当我在深夜读完这部小说后,我竟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和感动。是的,毫不夸张的说,我的双眼噙着即将崩塌的泪珠。所以,我选择写点什么,以此来平复内心起伏不定的心绪。深夜,一本书,一盏灯,一个人,一阵敲击声。虽然打破了夜的宁静,但却温暖着我的心。

狄更斯的《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时代的一个大背景,以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为主线让我们读者真切感受到革命时期的暴动,残忍,罪恶,无情等等。可是,之所以这部《双城记》会轰动世界,并非在于作者用那么多现实的笔触描述了革命时期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而是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对爱的繁衍与溶解的一种表达。正是对于爱的描述让人在最终不是只剩下对革命者残暴的愤怒和谴责,而是深受爱的洗礼,坚信爱才是永恒。

狄更斯用曼内特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罗瑞对曼内特一家的友情,查尔斯达尔内及西德尼卡尔顿对露西曼内特的感情来诠释他的主义——人道主义。

距离看狄更斯的作品最近的一部也是在去年看的那部《雾都孤儿》了,这几天看完《双城记》之后,发现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始终有充满爱的一面,无论他们深陷多么巨大的危机之中,只要你坚持你的善良,就会有拨开云雾见天明的时候。不管是《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忒维斯特还是《双城记》中的饱受摧残的曼内特一家。狄更斯的人道主义充斥在他作品中的字里行间。

《双城记》中的人物很多,各个都很鲜明:被困巴士底狱十八年的老医生曼内特;心地善良,即使在家庭最无助之际也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的露西;不跟贵族同流合污,甘愿放弃自我的贵族身份,来到英格兰过着隐姓埋名生活的达尔内;善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完美的心的卡尔顿;还有忠诚的杰瑞和普洛斯小姐,以及压迫人民,焼杀奸掠的埃佛瑞蒙德侯爵,带着复仇怨恨的德伐日夫人……可是,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挥之不去的依然是那个放荡不羁,嗜酒成性却又才华横溢,为了心中所爱能够献出自我生命的人——西德尼卡尔顿。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记得早在我们教授讲解《双城记》的时候,她就说过,“在现代估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为了所爱的人甘愿替情敌去死,以此成全喜欢的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齐”。可是,作品中的卡尔顿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很难用“傻”这个字来解读他。或许放在今日,多少人会指着你的额头骂你傻,如果你是现代版的卡尔顿的话。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却温暖着、感动着无数个跟我一样读过《双城记》的读者。

狄更斯在小说里对卡尔顿的来源没有过多的描述,他就是那么自然而然的出场了,连他的背景都没有做任何交代。“那是一个嗜酒的时代……”而卡尔顿正是一个嗜酒成性的人。他的出场就已经向读者证明了他不仅仅是一个嗜酒、昏沉、颓废不堪的社会唾弃者。相反,他很聪明,有才气,在庭上为斯特莱佛先生出主意帮被告达尔内辩护足以说明他的才学和智慧。只是,他不善钻营,缺乏当时社会必要的精明,因而,总被人利用,自我却默默无闻。所以,在小说中他只是斯特莱佛先生的“豺狗”而非“狮子”。但他有完美的情感,他厌恶这个只注重金钱与成功的社会。他没法改变这个社会,但他也不想被社会所改变。所以,他借酒浇愁,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给人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西德尼卡尔顿是最懒惰最没出息的人,却是斯特莱佛最好的朋友,他俩灌下的酒能够浮起一艘豪华巨轮。”“太阳凄凉的、忧伤的升了起来,照在一个极可悲的人身上。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我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我获取幸福。他明明白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我消磨憔悴。”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的。卡尔顿也是,在他与达尔内在酒吧喝酒时,他说“为露西曼内特干杯”就看出了他对露西产生了微妙的感情。他也曾向露西表白过,即使,在露西内心爱着的人始终是达尔内。他在与露西剖露内心的告白中有这样几句:“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的最终的梦想……可那只是梦,整个儿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醒来时还躺在原先的地方,可是我仍期望你明白你曾唤起过我这样的梦。”然后,他便遵从露西的选择,只是偶尔来索霍见曼内特医生一家。他用这种隐忍压抑着自我的情感的方式来对露西报以最衷心的祝福。

卡尔顿并没有因爱生恨,并没有因为露西的拒绝而对曼内特一家无比的憎恨,由此可见肉体和精神的爱恋是有着天差地别。露西漂亮,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还在于她内心的善良。卡尔顿喜欢的露西不是肉欲的那种快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善良和美的追求。所以,他选择退出情场角逐。可是在最终,他为了露西一家的幸福而甘愿用掉包计换出达尔内使自我走上断头台,走向死亡,这种利他主义在小说的最终被推向高潮,而卡尔顿的灵魂也在最终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小说的最终,卡尔顿借圣经说的那句话让人不禁会跟着读出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顿,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不死。卡尔顿死了,但他用个人的生命换回了露西一家的幸福。在卡尔顿上断头台前他说:“我看见了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看见了露西、露西的父亲、善良的老人罗瑞、看见露西怀里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带着颤抖,带着深情……”

能够说,狄更斯对卡尔顿这一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都有自我的影子。而卡尔顿也是整部作品中最难以理解的人物。

合上了这本厚厚的《双城记》我的脑子并没有因为疲乏而停止转动,相反,我立即找了各种关于《双城记》的读后感,评述论文,头脑中我似乎有一个完整故事性的感觉,但貌似又说不清,道不明。我明白的是,这部作品远没有我所理解的那样浅显。而我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再次翻开它——“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2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赃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3

《列夫.托尔斯泰传》有感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转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可是他至少还能坚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我。最终,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我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坚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4

前几天在地摊上买到了黄锦炎版的《百年孤独》,也算是个小小的意外之喜,毕竟以前跑了不少旧书店也没买到,而且由于版权问题这个译本不会再版了。花两天时间加班加点把新买到的这本旧书看完后,脑子已经被书里的一群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绕晕了。《百年孤独》也看过三四遍了,但我还没能完全捋清书里的人物关系。

这回读完《百年孤独》,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本小说《白鹿原》。以前没想过这两本书有什么关联,细细一琢磨,《白鹿原》在很多方面都和《百年孤独》颇有相似之处。本想就此写篇小文章,打开电脑一搜,已经有几个人提出了相同的看法,而且比我考虑的更为全面更为独到,陈忠实自己也说创作《白鹿原》受马尔克斯影响最大。小说作者都这么说了,只好说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是愚者千虑之一得,不过独立思考所得虽非首创,读书能有点心得什么的也值得高兴,看书的乐趣也就在于此。

《白鹿原》的.朱先生曾意味深长地说,白鹿原成了一个鏊子,暗示历史在轮回重复中缓慢前进。《百年孤独》里也不断说出历史在不断重复。在不少书里看到过类似的看法,比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的后记中就说自己认为历史是一个螺旋形状,即前进中有重复,重复里有更新;周作人在民国时期写的社论里也曾略带揶揄地建议当时的时评作者快去翻《资治通鉴》,笑称未来的发展变化早在千年前就由司马光写好了。

这么一想,读史应该也是个挺有趣的事情。《资治通鉴》早就买回来了可还没细读过,以后有时间多翻翻,肯定很是有意思。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5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6

喜欢上茶馆源于《茶馆》。

现在,在我们眼皮底下,关于青春的文字早已泛滥成灾。青春是一种奢侈品,所以过于浮华。我们的心灵就在这样的喧嚣中慢慢老去,以背离我们理想中的方式老去。

过去,我总以为如鲁迅、朱自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他们的作品中充满了一种腐老的气息,就像雨天的潮湿感一样很容易让人产生淡淡的惆怅。所以一直以来,自己都是在拜读那些浮华的青春文字。

这应该是一种错误。因为老舍先生的《茶馆》正如一面斑驳的墙,凄凉中旧旧的却都是温暖。它让人或喜或悲,让人大彻大悟。

《茶馆》是在写一个明明白白死去的过程。“掌柜的”王利发是悲惨的,因为他是那个悲惨时代的牺牲品。他像一只玩偶,他活在苍穹之下,活在对别人的恭维中,但他却一刻也没有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结局是他死得好,我想的确是这样。一个诗人说,死是世界上唯一的黑影。王利发的死,正是结束了他作为一只玩偶的命运,结束了那个时代赋予他的无尽的比死更可怕的黑暗。

当然,喜欢《茶馆》不仅仅是由于它伟大的艺术成就,我还倾心于老舍先生为我们营造的茶馆的原汁原味的老北京的市井气息。

大抵茶馆的存在无形之中就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深厚的文化底蕴。它使人们回归到最原始的生活状态中。晨练之后的老人,久违的朋友,远道而来的客商以及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当他们步入古朴别致的茶馆中,或悠闲,或恬静,或安然,或淡定的生活状态都萌发在喧嚣之上。功名利禄这时候也只是一副华而不实的装饰品,索然无味。常四爷,松二爷,社会中的三教九流,在茶馆中寻找的不正是一种洒脱和理想吗?缕缕茶香净化了人们的心灵。

梦想中自己可以拣一个干净的萧瑟感浓郁的秋日去一家古朴雅致的茶馆,手捧一本喜欢的书,点一杯哪怕平淡的茶水坐在木椅上看自己已经很是最后的青春缓缓流逝。我想,在这时候,生活中的纷扰定会如春风化雨。

茶馆的安详如春日温暖的风。

而遭遇《茶馆》是一场旷世难度的劫。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7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8

寒假的时候看了一些名著,那就说说《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如下:淘金时代,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它是一只极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围绕这样一只狗巴克——的一生展开。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毒打给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了大棒;滑雪橇的生活给了他第二个教训:适者生存;和印第安人的决斗给了他第三个教训:没有什么是不能被打败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了斯皮兹,取而代之的是成为雪橇队的领袖。他是出了名的:他几次潜入水中救桑顿,桑顿被困在水中,不顾一切。

他向往祖先的野性生活,却又深深依恋着主人。他应该去哪里?这时,主人遭遇了可怕的灾难,远处响起了狼的叫声。最后,他成了狼群的首领,带领它们唱着充满活力的歌曲。

看完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和书中主人公巴克一样,他非常依恋野外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晚上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和巴克一样,向往这一面,依恋那一面。他们真的不知道该选哪个,该放弃哪个。现在很多父母对孩子要求严格,盼成龙,盼女人成功,很少给孩子自由时间。孩子还小,他们需要的是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关爱动物。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29

诗人借木棉和橡树,来呼吁平等,自由,和谐,同甘苦共患难的真情。爱你不是因为你可以给我带来更多的利益也不是因为你我可以站在更好的舞台,仰望更广阔的天空。和你在一起不是只给你带来新鲜感,也不是只把我的优点整日的在你面前展示。和你在一起不是单纯的为了某一方面,也不是为了让你现在我的肩膀上看得更远。爱你不和你有很远的差距,我想和你在一起,无论是风雨还是艰难险阻,都愿意给你依靠和陪伴。我希望和你希望是一棵树,跟紧紧的抓在一起,叶很好的相融,不管我们需要面对什么,都要对生活用心的微笑和致意,即使没有人懂,我也要和你终身想依。你的一切我都爱。

诗中所表达的爱不仅是纯洁的,更是伟大的和高尚的。这样的爱情有共同的伟岸和高尚,走共鸣的思想和灵魂,扎根于同一块根基上,同甘共苦,冷暖相依。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30

看此书的缘由是因为对改编版电视剧的莫名好感,加之林语堂本就在心中是一个头戴光环般的存在,扪心自问总觉得不看原作着实是一件对不起作品的举动,若是别人问起来“你有没有读过《京华烟云》”我却开始褒贬赵薇的演技,委实不妥。细细咀嚼这本书的过程正伴随着我考前复习雅思的十几天,于是在网上大搜了林先生的英文资料,作为“一箭双雕”的补课。

此书本是英文著成,其英文名则为《MomentinPeking》。细细品来中文的译名虽着眼于短暂的时光,却又勾勒出一幅宏大的意向。似乎仅是看这名字,便能回想起几十年的一切,那么庞杂繁复,却又那么简洁明快,亘古消失于一瞬,再大的痛苦与欢乐也被滞留于地面,借以后代人高空俯瞰,品其滋味。那些活生生的人物形态,曼娘,红玉,阿满,素云,都已作古,但唯似音容笑貌犹在。三家之主曾文璞,牛思道,姚思安各自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注脚。林语堂讲,小说本就是个“小故事”,但就是这样平实而谦卑的态度,将这作品写成了一本哲学著作,一本人物品鉴,一本宗教浮图,一本历史凝结。

有人说《京华烟云》是《红楼梦》的投影,此言甚是。传说当初林语堂是欲译《红楼梦》之于西方人品读却不成,转而写就此本小说,以达成初衷。然而,当初读巴金先生的《家》的时候,听说过甚者将其归为一本抄袭之作,后人盲目的比较和浮躁地贬低,也就略显偏颇。但我确实认为,林语堂是想以《红楼梦》的形式,以几大家族的浮尘隐喻社会变迁和历史改革,“形”的借鉴却并非“神”的抄袭,过多的比较甚至是人物间的对号入座便大可不必。林语堂的一生都在作为一个“搭桥者”存在,他努力地填补东西方沟通间的障碍,写出《京华烟云》,也像是以一个亲民的故事,打开了中国面向世界的大门,让西方民众能够直观而深刻地品味到这异域特色,以及浓浓亘结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中的社会形态,风土人情。

《京华烟云》的历史时期大概是在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的几十年间。本书从一个战争起笔,写姚家举家南迁,又以另一个战争收尾,写木兰携家眷北上。其间穿插了多个历史事件,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系奉系战争,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等等。旧式人物慢慢隐去,新式人物渐渐崛起,西洋文化浸润到中国文化的侧面,新旧的交锋实为残忍却也好看。小说中还不免穿插了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画家齐白石,一生主张旧思想的学者辜鸿铭,他们的出现都让读者心觉饶趣味味。

此书人物关系并不复杂(较之《红楼梦》几百号人浩浩荡荡),也并无过多强烈的戏剧冲突。电视剧版的改变商业化十足,赚足了观众的兴趣点,若是从电视转战书本,不少人就会觉得索然无味了。可是书籍本就是个慢热品,当你发现性格特征鲜明的每个人都成为那个时代的不一样写照之时,电视直观却又不需大脑思考的弱智游戏,就远远不敌这引人丰富联想的书海畅游了。

接下来就说说书中的几个代表人物。

姚家两个小姐姚木兰,姚莫愁都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但性格相异。木兰一生以“妙想家”著称,她不拘泥于死板的条条框框,勇于写就个性化的规则。而莫愁则隐忍慎重,贤惠持家,她没有姐姐较强烈的情感起伏,可是大智慧也在平静的外表现显露无疑。

立夫和木兰都是彼此一生的挚爱,无需过多言语,只是走在一齐就能心灵相通。但木兰却嫁作荪亚之妻,立夫则成为莫愁之夫。木兰对莫愁一句“妹妹,你比我有福”则成了彼此一生的心底最痛处。可敬的是这样的感情却如此内敛地深藏于四个人的内心,彼此明知,却也彼此隐晦。甚至木兰应对丈夫的外遇竟然处理得灵巧聪明,毫不失自我大小姐的风度高雅。莫愁和立夫相敬如宾,把感情演绎成了最臻美的调理磨合。两家人的生活安安稳稳,从最初的富庶千金小姐,到最终归隐田园成为了朴实的农村人,甘于化为朴实人民大海中的一滴水,木兰的大境界和莫愁的大隐忍,成为了书中最让人啧啧称奇的精华。人也能够至美如此,便真是让众人心生敬佩,却也面上无光。

代表“旧”的,男性之于牛思道,曾文璞,女性之于曼妮,红玉。前两者作为家中掌权,甚至是政界名流,却一生碍于自我不敢放开的眼观,理解西洋文化如切腹止痛。牛大人痛在自我作恶太多,却被这涌动的新思想和奋起的新青年打倒。曾大人则痛在自我一辈子珍如爱物的“古典文化”竟先是被子女视若无物,又是被民众慢慢淡忘。后两者则是切切实实的传统女性代表。曼妮一辈子守寡,认为这是自我表达感情的唯一方式。矜持谨慎,不关心政事,但最终却发出了“这仗不可不打”的疾呼,这样的字句从曼妮嘴里说来,便甚显严重。最终可怜地死于日本人刀下,甚至死后还被糟蹋,一家的惨状让人不忍直视。红玉自幼多病,喜爱写诗,一身的闺怨气,一脸的苦命相,最终也只是听信了一纸签文,为爱的人投江自尽。这几位无一例外的杯具结果也隐隐暗示着拘泥的旧思想是无法立于当世之道。

代表“新”的,环儿,陈三,黛云。其种.种作为大家一想便知。

木兰,莫愁,立夫,荪亚则处于过渡期,敢于理解新思想,却也拥有固守的一套原则。比如莫愁致死不愿意立夫参与政事,明哲保身。木兰也因为长女的死亡拒绝了儿子的参军。立夫政治欲望强烈,但也被妻儿所限,最终看到在军队的儿子不免留下热泪。荪亚为人老实本分,自觉生平的最大成功就是娶了木兰为妻,也并无其他作为。

我始终觉得,《京华烟云》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欢乐和灵性。姚老先生敢作敢为,竟然抛下儿女只身云游,归来时一身禅悟。姚家新买王府花园,家人趁着兴致齐写对联,诗兴大发。齐登泰山,杭州夜游,立夫证婚,木兰求情,种.种事件有欢快,有沉重,却只好感慨这浮生若梦。恍恍惚一生已尽,恍恍惚家人作古,恍恍惚昔日重现,如梦方醒,虽是横尸遍野,可是木兰还是以往的妙想家,带着无涯的人生,带着无尽的期望融入山野。

“她们渐渐和别人的影子混溶在一处,消失在尘土飞扬下走向灵山的人群里——走向中国伟大的内地的人群里。”

于是感慨人生真如一场大梦,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31

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蔡崇达的《皮囊》。

在《皮囊》在第一页就以一个倔强的裹脚阿太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满嘴无牙,说话漏风,坚持自己用小脚丈量小镇街道的高龄老太,却在不经意中道出了人生的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那个即使切断了手指,也异常冷静的99岁阿太看尽了世间的苦难与变迁。她说的这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阿太的去世,留给作者内心的冲击是巨大的,也是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奠定了这本书悲情的感情基调。

人生匆匆几十年,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活着为什么,在父母日渐老去,儿女绕膝渐远,朋友奔波陆离时,能与爱的人在一起享受生活,才是作者活着的真正意义。

通过作者的叙述,我想作者所要告诉读者的是,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都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以《皮囊》中我很喜欢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对那些我正在爱着或者曾经爱过的人,我希望你们明白,我多么希望付出全部为你们停留,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们刻在我的骨头里,即使时光列车拖着我的肉身一路远行,至少你们的名字和名字牵扯的记忆,被我带走了,这是我对时间能做的唯一反抗。”

《爱丽丝漫游奇境》推荐阅读体会 篇32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利用课余休息时间,阅读完一本世界名著—《基督山伯爵》。

《基督山伯爵》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法老号”大福埃德蒙?唐代斯受到两个卑鄙小人的陷害,入牢长达14年。在地牢里,他遇到了法利亚神甫,神甫向他传授各种知识,并且在临终前把基督山藏有价值千万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埃德蒙费尽心思越狱后找到了宝藏。经过精心策划,他惩恶扬善,报答了恩人,惩罚了坏人。

在这部书里,给我留下印象深刻的是埃德蒙在地牢里度过的日子。14年中,他经历了一般犯人都会有的三个阶段:一开始,他坚信自己是无罪的,马上就会有人放他出去;一段时间后,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有罪;最后他极度绝望、差点发疯。但也就是在这时,他遇到了法利亚神甫,终于“柳暗花明又一村”。他找到了宝藏,并且当上了富可敌国的基督山伯爵。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埃德蒙是一个善恶分明、知恩图报的人。当他逃出暗无天日的地牢,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神秘而富有的基督山伯爵后,对曾经陷害他的人,他报复起来毫不手软,终于让仇人一个破产、一个自杀。

但对于亲人朋友以及帮助过他的人,他是那么宽容大度、友好善良,甚至把自己全部财产送给了恩人的儿子。

这本书的结尾有这样一句话:“人類的全部智慧,就是等待和希望。”其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应如此:胸有丘壑、目有山川。身处逆境时,对人要宽容大度、友好善良;身处逆境时,对人生充满憧憬,对明天满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