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奖励细则【推荐3篇】》
保安工作奖励细则 篇1
一、德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定时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班主任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理论和进行思想教育,每学年召开教改经验交流会。
三、学校不定期抽查班主任工作手册。检查班会质量,了解学生对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检查班主任“一日常规”落实情况。
四、学校对班主任及班级工作的评价主要看行动,看效果,学校及时公布检查情况。
五、学校要经常关心班主任的疾苦,帮助班主任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教务处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学期结束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作为考核晋级、评优的主要依据。
保安工作奖励细则 篇2
惩罚原则:以酒店奖罚制度为基础,对保安日常工作进行量化,对每位保安员进行评分制,实行细节性管理;依据事实,结合表现,有功即奖,有过必罚;奖优罚劣,规范服务。
一、奖励细则:
(一)部门嘉奖:
1.拾金不昧者。
2.受客表扬者。
3.各班每月工作评出优秀者(每周评一次,月底总评优秀者)。
4.为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接受者。
5.善于发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者。
6.工作中能尽职尽责,善于发现查处员工违纪行为者。
7.工作执行力度强,能按原则办事,受部门领导肯定者。
8.工作中能按保安工作“十要十不要”处理问题。
9.能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业务能力突出者。
10. 为客服务主动意思强,服务到位,顾客满意着
(二)受酒店领导表彰者
二、惩处细则:
(一)丙类过失:
1.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列队集合,参加班前班后会的。
2.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佩戴铭牌,及仪表不整者。
3. 当值期间玩手机,或未经主管批准打私人电话者。
4.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者。
5.在值班记录本上及其它设施物品上乱写乱划的;或乱撕记录本页数。
6.不按规定换岗位、拖延时间或超时用餐者。
7.对酒店顾客、领导的礼节礼貌未按部门要求执行者。
8.当值班期间岗位形象不佳,或不按规定位置当值者。
9.岗位异常事项未及时上报,未造成影响者。
10.对交办事项或物品未做好记录及传达。
11.当值时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器材、设施运行性能异常,或乱调试者。
12.对岗位及周围卫生监管不到位,卫生较差而无动于衷者。
13.上下班或值班时做不雅之举有损部门形象者。
14.未及时跟踪上一班遗留事项而延误工作者。
15.使用对讲机、电话时不按照规范者。
16.对例会内容及临时性指令执行不到位或有误者。
17.不注意个人形象,在岗位上随地吐痰者。
18.对外出送货车辆货员工下班未进行检查。
19. 不按规定程序请假者。
20.值班记录书写潦草,版面不洁,记录不清楚,经指正未改善。
21.对放行单据未按要求执行者。
(二)乙类过失:
1.再次犯丙类过失者。
2.对员工及同事出言不逊,有不礼貌言行,或有刁难行为者。
3.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知情不报者,未造成影响。
4.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对进出物品不检查、不登记而放行者。
5.对责任区内的问题、隐患未能仔细检查及时发现者。
6.明知要上班还在当值前喝酒影响工作者。
7.当值期间岗位警惕性不高。
8.客人泊车时或出车时,指挥不到位或灵活性欠妥,致使车辆撞伤或擦伤。
9.跨部门加班期间作有损部门形象之言行。
10.团队意识较差,工作配合方面欠妥者。
11.下班后穿制服或便装无故逗留于酒店营业区域者。
12.敷衍上级交办事项。
13.非工作需要打电话扰乱他人工作秩序。
14.无故集合迟到或早退者。
15.明知当值为站岗,自己偷懒私自坐岗者。
16.不按规定到各区巡查签到,乱打或漏打巡更卡点者。
17.在无特殊事宜时未完成巡更。
18.在业务不忙时未按部门要求为客人提供必要帮助。
19.未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或事项,未造成后果者。
(三)甲类过失:
1.再次犯乙类过失者。
2.日常工作不积极主动、消极上班者。
3.有问题不按程序反映者。
4.岗位物品损坏、遗失未及时发现者。
5.欺骗上级领导作假记录,假报告者。
6.未经许可私自不加班。
7.当值班精神状态较差者。
8.做不利于部门团结或有损部门稳定言行者。
9.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10.同一细节性错误屡教不改者。
11.无故不参加部门月度防火安全检查和日常训练者。
12.有犯错事实,不愿在处罚单上签名的。
13.无放行单,对员工行李私自放行者。
14.有不服从管理现象者。
15.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者。
16.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而影响工作者。
17.当值时因行为不检或工作失职被其他部门投诉属实者。
18.当值时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看书报等)。
19.无故不参加班务会以及酒店或部门的培训者。
20.与员工发生争执,未按部门规定程序去反映问题者。
备注:
1 以上惩处细则如与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有出入,则以酒店《员工手册》规定为处罚标准,不再按本细则再次评分。
2 如遇以上未述之处且未达到签奖惩单的事宜,由酒店管理规定处罚。
保安工作奖励细则 篇3
1、保安人员要文明执勤,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24小时值勤,值勤时衣着整洁、精神饱满,须站岗时要始终保持站立姿态。
2、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办事人员,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写好会客单。离校时要收取回执单。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应来访者要求,可以与园办公室或者有关老师联系。
4、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交接班时应对寄存物品和转达事项进行清点交接。
5、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6、对从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
7、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
8、上学时间须注意幼儿动态,在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家长携幼儿外出。
9、认真做好当班的各种工作情况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
10、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按时布防周界及报警装置,并做好记录。
11、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重要部位,重点巡查。特别是控制和使用水、电、气、化学物品的部门和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
12、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13、按规定定期巡逻,巡逻时必须以高度之警惕性实行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之做法,发现可疑之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巡逻时必须按所规定之线路、位置巡查各区域,并按要求进行各项登记。
检查内容包括治安情况、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车辆停放情况、照明设施情况,屋顶和各楼道、安全门关闭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每次巡查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非上学时间负责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14、每日晨7:20之前、晚6:30之后为校园封闭时间,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区逗留。有特殊情况需进出的人员或遇施工加班的民工应登记入册备查。
15、通过监控系统监视校园情况,做好监控记录。
16、监控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前往查看和处理,如发生紧急事件或案情应立即报"110"、校办和管理处,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7、监控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
18、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