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管理制度【汇编3篇】》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精选3篇)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1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借阅。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2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班级图书为图书馆书籍本,老师提供本,同学提供本。所以都记录的各自的归属名字。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等,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所受到的金额作为图书的修补及对同学、图书馆的赔偿。
4、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5、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归还,做好记录。
6、每学期放假前,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做到图书全部归还。
7、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8、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若需借阅经由班主任同意。
9、图书角开放借阅时间:每天中午,其他时间由老师决定。
10、图书管理员是张璐璐、,负责借阅图书的清点、整理、登记,简单的修理工作。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3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每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二、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选好书后,尽快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在室内逗留、打闹。借阅者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其清扫图书室一个星期。
三、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中午(12:50-13:30)和下午(16:10-17:00),其他时间不办理外借手续。
四、不得替他人借书,也不得转借他人,不能随便放在家里。每人每次限借1本,借书期限5天,若未能读完及时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过期不还者按超期一天罚款0.1元。
五、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凡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六、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赔偿。
七、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的五倍罚款处理,并全校通告批评。
八、未经管理员同意或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图书室的,以窃书论处。
九、保持图书室内安静、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十、本制度从20xx年10月2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