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精选六篇)》
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1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
家长签:
学生签:
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教室、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周末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医院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都提出处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高石九年制学校(电话:)
班级:_____年级_____班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学生_____家长(电话:)
年月日
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3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加强孩子安全教育,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有下列行为导致学生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交通安全监护: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路队行进,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等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不过早到校。小学低段学生和新集镇来校就读学生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2、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教师已经教育、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要督促教育、帮其改正。
3、学生行为或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学生自杀、自伤、服毒等意外情况。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家长不接送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间不按时睡觉,私自溜出学校引发的事故。
10、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与校外有劣迹人员不正当交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特定情况下学校放假后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强行渡河、爬山、远走离校、自发组成团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给人带来伤害的动物、虫子造成伤害的。
13、旷课、擅自外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在校内外吸烟***,在教室或宿舍、操场、走廊、楼梯内上蹦下跳、在校院内骑车、出入校门不下车、攀爬电杆、树木、围墙、大门、楼梯、栏杆等造成的伤害。
14、因开玩笑引发冲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劳动和外出参加其他活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
15、触摸、乱接或私自使用电器而造成的各种伤害,使用弹弓、刀具、飞镖等易燃易爆危险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
16、食用、饮用不卫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长或监护人教育方法不当,不按时接送、管护,导致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解决。
学校春季作息时间: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学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学16:10(一、二年级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周五下午放学14:30。
年级学生:家长:班主任:
监护人电话:
xx年x月x日
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
1、学校、教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教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街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追车、不爬车。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否则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溺水活动,家长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自我防范和应变能力的教育;要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急救“120”(没事别乱打否则属违法,要严肃处理)。
17、不吃“三无”产品(即无产家地址电话、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水果、食物。不到农家田地和果园偷摘果实吃。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18、教师组织班级开展各项娱乐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则就不准开展,不听劝阻擅自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该班教师负责。
19、师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员扰乱校园、冲击校园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老师、学校领导及派出所。
20、不准坐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车、船或农用车、报废车船,不听劝阻擅自搭车,造成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1、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后执行,时效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2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城关二小(盖章)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
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5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学生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鉴于近期学校在日常的安全工作巡查中发现学生在上下学或双休日、节假日搭乘超载车辆等违规现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明确家长对学生安全监护的责任,学校开展家长交通安全承诺活动,目的是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确保你的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现制定学生乘车安全承诺书如下:
一、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证、无照、无牌车辆,不乘坐报废车辆。乘坐经查证合格的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责任书。
二、对存有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行驶。
四、教育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五、教育孩子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遵守信号指示,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违章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
六、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如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并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七、要做好周末等假期以及在校外时间的学生监管工作。学生在周末等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在周末等假期要监护好学生,不要让学生随意外出,更不要让学生到危险地域活动。学校禁止学生到江河池塘等危险地域活动。
学生签名:
学生所在班级: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6
初级中学学生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防止、杜绝学校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学生将其带入学校,如有严禁物品带入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准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如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因其发生所有费用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概与学校无关。
五、学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消毒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如发生不安全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
八、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语言。因追逐打闹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住校生__出学校,发生一切事故概由学生负责。
十、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十一、我自愿到安溜中学读书学习,在校期间服从学校管理,如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等规定,我及我的监护人自觉接受学校处分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责任时效:九年级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八年级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七年级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
特别说明: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生班级:_______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