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证明书 > 婚育的证明(通用26篇)正文

《婚育的证明(通用26篇)》

时间:

婚育的证明(精选26篇)

婚育的证明 篇1

我单位职工姓名杭建国,性别男,身份证号:X4,于20xx年2月14日与姓名杨超,性别女,身份证号:,登记结婚。系初婚,无生育(抱养)过,情况属实。

20xx年9月2日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市政工程公司

二分公司

婚育的证明 篇2

兹有我单位关,女,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群众,工作单位:北京市首钢集团;丈夫张学友,男,身份证;政治面貌:群众,工作单位:个体。二人于X年2月10日结婚,现已怀孕,属初婚第一胎,前去贵处领取孩子《生育服务证》,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X年5月18日

婚育的证明 篇3

1、已婚已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于某 年某月某日政策内生育第一胎男孩(女孩),现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为宫内避孕节育器(或工具或药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2、已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3、未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育状况证明

——,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情况属实

(街道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婚育的证明 篇4

婚育情景证明(二级证明样式)男方为外地

兹证明:,男,系XX省XX县XX镇XX村人,20xx年12月xx日出生,于20xx年12月xx日与结婚,(女方)为北京市西城区居民。男方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或男方为再婚,于20xx年12月xx日离婚,前婚未生育子女。

特此证明。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联系电话:(公章)

20xx年12月xx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婚育的证明 篇5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初婚,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注:1、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2、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婚育的证明 篇6

我们夫妻双方谨此承诺:

(根据再生育申请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应写明相关的婚姻、生育、子女等情况)

在此承诺日前我们夫妻双方已生育并存活__个子女,合法收养并存活 __个子女。具体申请理由和婚育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承诺:按此处内容由当事人手书(以上承诺所申请的理由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婚育的证明 篇7

职工婚育证明的写法:编号:

本单位参保职工,社保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是(非)x省(市)户籍,于xx年x月登记结婚,系初育(或再生育一个孩子)。

特此证明。

x单位(公章)

xx年xx月x日

婚育的证明 篇8

生育证办理所需的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服务手册(社会抚养费的单子)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申请:由村级存档

3、同底版两寸彩照5张。

4、婚育证明。

5、房产证明:村及城建办公章

6、协议书

7、三张审批表。

特殊情况:除以上几种证件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及证件:

(1)离婚的,提供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件及原管理地的婚育证明,一方初婚的提供初婚证明。(村级及乡镇计生办公章)

(2)丧偶的,提供公安部门的注销户口死亡证明。

(3)女娶男的,提供公证处出具的赡养父母及姊妹之间的公证书

(4)一孩收养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5)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及独生子女证明。

婚育的证明 篇9

兹有兹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计生办(公章)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育的证明 篇10

,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x年x月x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盖章)

情况属实

20xx年xx月xx日

(街道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x年x月x日

婚育的证明 篇11

1、申请表(在社区领取)

2、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地址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与社区签订)

6、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7、三张照片

8、已婚先做B超,出示查环查孕证明,并复印

9、办理完《流动人口婚育证》后复印交给社区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

婚育的证明 篇12

邻居写的详细经验, “婚育证明”、“无重大犯罪证明”等等, 2)检查档案中的材料:报到证(毕业时候给的)、转正定级表、工资表等材料,如果个中智等,或者自己单位的人事),办理接收,开具接收证明,两级婚育证明。单位如果没有格式自己编,打印出来让其扣章即可。婚育证明格式。 5、持有接收证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我老公年满27周岁,需回户口所在地开婚育状况证明信,加盖2级公章;3、周六去广阳区计生办听课,领取结业证书;4、下男方的证明信2级章要在一张纸上,且证明信落款为居委会,格式如女方的证明信,迎宾社区没有这种格式,个人需事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年修正), 具体流程如下: 一、首先,要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 街道办 , 开具 “初婚未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 兹有本辖区居民(女,*年*2、带上: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女方的产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证明,到现居住地的 街道办 (我家住宝安),

20xx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在成年流动人口申领暂住证、就业证等证照时,发放证照的部门应当查验其婚育证明,并在证照办理后三十日内,将查验结果通计划生育实施合同的格式由设区的市人民的'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婚育证明《两级婚育证明》。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供应管理制度和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年修正), 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的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的政府或者城市街

终于宝宝的准生证办下来了,哈哈,可喜可贺啊!!, 在成年流动人口申领暂住证、就业证等证照时,发放证照的部门应当查验其婚育证明,并在证照办理后三十日内,将查验结果通计划生育实施合同的格式由设区的市人民的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供应管理制度和

20xx年夫妻分居办理北京户口流程, 在成年流动人口申领暂住证、就业证等证照时,发放证照的部门应当查验其婚育证明,并在证照办理后三十日内,将查验结果通计划生育实施合同的格式由设区的市人民的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供应管理制度和。

婚育证明,是指在出具证明时要写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一、已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育的证明 篇13

兹有我单位职工 ,性别 X ,身份证号码 ,与姓名 ,性别女,身份证号码 ,于20xx年04月30日依法登记结婚。系初婚,无生育(抱养)过,情况属实。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

单位婚育证明号样本作用:

婚育证明是指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婚育状态的证明文件,不仅有已婚已育的证明,还有未婚未孕的证明哦。婚育证明主要是给当事人婚育状态出证明的本子,可别小看这样的一个本子,如果你是外来媳妇,想要在夫家生娃,那么准生证的办理,一定要出示你自己的婚育证明,然后才能生娃。

另外,外来务工人员在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交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便将我们纳入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对象,这就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在当地享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而不用再花费时间、路费回原户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的检查。遇到什么困难还可以得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帮助哟,是不是非常有用呢?

另外按规定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批准。对拒不按规定办理、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当地可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婚育的证明 篇14

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即时予以办理。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婚育的证明 篇15

兹证明李刚,男,1980年3月12日出生,系我村农村居民,与张丽〔女,出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结婚时间,是否为初婚〔若为再婚要写清第一次结婚时间,1980年11月21日出生〕于20xx年2月14日依法登记结婚,李刚系初婚,未离婚时间〕,再婚后是否以前生育或收养过子女。育,无收养和抱养子女,无违反准备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通济办事处_______________村〔准备生育章〕

单位电话: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单位地址:

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育的证明 篇16

编号:

职工姓名:________,登记结婚日期______年___月。

经办人:

年 月 日

婚育证明,是指在出具证明时要写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各个地方的准生证 领取都不一致,一般来说初婚去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时都会一并发给准生证,有的地方准生证时效是三年,有的必须要医院证明怀孕了才能领取,外地户口在本地 领准生证就要用到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婚育证明分三种情况的证明:

婚育的证明 篇17

兹有x地区x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x地区x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x年xx月xx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义,特此证明

有限

20xx年xx月xx日

婚育的证明 篇18

赵x,系我x公司员工,该员工的婚育情况如下: 赵x,男/女,x年xx月xx日生人,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赵x于x年xx月xx日与王x结婚,赵x属初婚,婚后未生育领养子女。二人于x年xx月xx日办理了离婚手续。

赵x于x年xx月xx日与宫x结婚,赵x属再婚,未生育领养过子女。

现宫x已怀孕,现要求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单。

特此证明。

怀孕日期:x年xx月xx日

预产期:x年xx月xx日

胎次:一胎

证明人:

单位公章:

证明时间:年月日

婚育的证明 篇19

1、已婚已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于某年某月某日政策内生育第一胎男孩(女孩),看看男方婚育证明格式。现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为宫内避孕节育器(或工具或药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2、已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3、未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育的证明 篇20

,系我单位职工,性别:x,身份证号:,系初婚(未婚/二婚等),并生育一男(一女/无子女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公司/单位

xx年xx月xx日

婚育的证明 篇21

本单位参保职工______,社保个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是(非)________市区户籍,于______年___月登记结婚,系初育(或再生育一个孩子)。

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公章)

经办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育的证明 篇22

编号:

职工姓名:________,登记结婚日期______年___月。

经办人:

年 月 日

1.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审批《婚育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或交验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2.已结婚的,应当同时交验《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应当同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人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后,应当即时办理《婚育证明》。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暂缓办理或不予办理《婚育证明》:

(1)申请人未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申请人计划外怀孕未终止妊娠的;

(3)申请人生育或终止妊娠后未按规定落实避孕措施的;

(4)申请人计划外生育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5)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5.《婚育证明》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婚育的证明 篇2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承办单位

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办证范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2)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办证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填写要求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籍贯等相关情况,按《居民身份证》、婚育证明材料的汉文译音、译文,一律用汉文填写。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的公章(公章应当压相片。

(责任编辑:燕)

婚育的证明 篇24

兹证明(为我公司职员),女,民族汉,系XX省XX市人,身份证号码:于20xx年1月19日与YYY依法结婚,YYY(男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居民,身份证号码:。双方均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的生育行为,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特此证明!

北京X有限公司

20xx年7月8日

婚育的证明 篇25

编号:

本单位参保职工______,社保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是(非)苏州市区户籍,于______年___月登记结婚,系初育(或再生育一个孩子)。

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婚育的证明 篇26

一、办理对象:

18-49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本市人员),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离开本市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上海办婚育证明应该如何办。

18-49周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沪人员(以下简称来沪人员),应当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在户籍地未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已过有效期的来沪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

(一)有户籍地镇(乡)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完整、准确的婚姻、生育信息;

(二)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或者稳定职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的,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已有子女状况声明。

(二)办理《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户籍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在本市有住所证明(租赁房屋或者拥有产权房等证明)或者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证明(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雇佣关系证明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上海办婚育证明应该如何办》。

(三)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婚育证明》或临时性《婚育证明》。委托办理时,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三、验证要求:

来沪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验证手续。验证合格的来沪人员,应当每年办理一次复验手续。

来沪人员应当于初次查验或者前次复验满一年后的`30日内办理《婚育证明》复验手续。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验证或者复验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婚育证明》。

属于怀孕妇女的,还应当出示计划内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者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再生育的证明材料。

四、换证和延期要求:

来沪人员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的《婚育证明》有效期满后,持证人仍符合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婚育证明》。持证人不再符合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应当要求其在60日内回原籍地申领《婚育证明》,并按规定为其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来沪人员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的,应当于临时性《婚育证明》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临时性《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延期手续,每次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所持临时性《婚育证明》失效。

五、补证和变更要求:

本市人员或者来沪人员在本市办理的《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遗失的,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发证街道办事处补办《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

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后,婚姻或者生育情况发生改变的,应当自情况改变之日起的30日内,持《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办理和补办《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应当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计生委[1999]66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计划生育委员会更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收费项目名称及调整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综[1999]47号、沪价行[1999]313号)的规定交纳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