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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实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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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精选4篇)

2023年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吉财粮[20xx]75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并为即将全面开展的家电下乡补贴清算工作做好准备,东辽县财政局、商务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并于2月25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省厅文件精神。我们一是召开了全县乡镇财政所长会议,会上,学习了吉财粮[20xx]75号文件精神,强调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自查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认真自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制定了《东辽县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方法,工作组织和具体要求,为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在东辽家电下乡工作QQ群上,及时转发省厅有关通知精神,安排各乡镇财政所抓紧时间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要求财政所认真上报骗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会同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抽查了5个乡镇财政所,21个商家网点。检查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死角。

二、认真审核,自查自纠

1、严格执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兑付流程。从源头把关,严格审核,认真录入,重点环节,重点查处,决不让骗补行为轻松过关。

2、按照省厅要求,将所属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下,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物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3、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家电补贴资金县、乡两级都实行了专户管理,经过不定期检查,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现象。自20xx年3月22日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xx年1月30日,备案登记网点已达54户,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05台(件),累计销售金额为11433万元,财政核准发放补贴资金143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居全省前列,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村消费,切实改善了我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为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骗补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会同县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每月不定期抽查,对全县xx个乡镇财政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54个销售网点防范经销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每次检查都相应做好记录,每个销售网点随机抽查5个购买人的相关信息,然后现场逐一进行电话回访核实。

5、检查中发现销售网点有借用农民身份证、户口簿、电话等信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导致大部分农户存在买满两台电视或多台补贴商品现象;有的商家年底时怕标识卡作废,用已经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资料空录,骗取补贴资金。发现这种情况后,我们是立即追缴骗取的补贴资金,坚决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例如:我们在抽查白泉镇“白泉镇金晟电器商店”时,发现有给非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现象,并且,商家留录自家的电话号码作为农户购买信息,低卖高补现象,追缴违纪金额达5585.06元。

6、部分网点录入时存在串货和多录,要件不清晰问题,网点将低价位售出商品按高价位报补,个别乡镇财政所没有按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我们当即要求,限期改正,暂缓兑付补贴资金,处理问题决不讲情面。

三、积极清算,做好收尾工作

在家电下乡工作即将结束之际,我们增加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准备。

我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自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财政局与商务局的共同努力,家电下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家电下乡”补贴兑付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更多的享受各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2023年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2

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网点备案审核。截至20xx年1月31日,通化市已审核备案家电销售网点共217家,其中市本级签订直补销售网点28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0521台,销售金额62785.9万元。兑付补贴资金7500多万元。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以钟安堂市长助理为组长,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民银行通化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设立了家电下乡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为了使“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我局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宣传文件及资料,编写了《通化市家电下乡宣传资料》,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报纸及邮政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家电下乡网点、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

3、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家电下乡工作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考核,加大对商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方面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直补网点家电下乡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防止弄虚作假。

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工作情况

针对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提前应对,在20xx年末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加强监管。《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xx]75号)文件下发后,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通化市商务局家电下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

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从2月19日以来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一是备案销售网点是否撤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资料。二是检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是否真实,进销存台账是否齐全。三是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对全市家销售直补网点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情况:一是少数销售网点台账混乱。二是有企业停业注销后台账丢失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其统一整改。

2023年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3

根据简财建〔〕8号、财建〔〕10号、财办建〔〕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4月—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年12月1日—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2023年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落实好中央惠民政策,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根据云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云商市【20xx】9号)和(曲商发【20xx】7号)文件要求,富源县商务局、财政局抽调精干人员,于2月4日至14日对全县11个乡镇的118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家电下乡工作始于2019年3月,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家电下乡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截止2019年底,全县家电下乡备案登记销售网点有118个(原有170个,通过清理整顿,取缔了52个网点的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据统计,20xx年富源县全年共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324件(补贴用户购买34292件,非补贴用户购买32件),销售金额6898万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产品34658件,补贴金额879万元,补贴率101.7%,产品销售额、销售金额、补贴金额、补贴率四项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二、清理整顿情况

在各乡镇财政所的大力配合下,检查组主要针对补贴兑付、进销存台帐管理和店容店貌等三个方面,采取查阅资料、进店查看的方式,对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逐个检查,共记录《行政执法文书》118份。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网点均能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一货一卡"、"卡随货走",没有出现"货卡分售"、"一货多卡"、"货卡不一"等现象。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查阅审核结算兑付资料。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都到财政所认真查阅补贴兑付资料,了解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一个有效证件购买相同产品2件以上的进行清查和备案。通过查阅资料,全县11个乡镇财政所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兑付农民补贴资金,未出现降低标准、截留和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时在兑付过程中严格审核农民身份证明材料和发票以及产品评标识卡,并留下相关复印件。

(二)切实加强销售网点检查力度。对销售网点进行100%现场检查,检查组采取"三查三看"的工作方式,,认真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将检查结果当场告知销售网点法人并签字确认。

一查店容店貌情况,看"家电下乡指定店"、"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和是否设立家电下乡专区;

二查台帐是否齐全,看商品明码标价是否和标识卡一致,如在每件下乡新产品标识上,终端销售价格是否高于中标价格;

三查销售网点申报与兑付是否一致,看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10天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者对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服务水平,从而增强遵章守法的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富源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如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电话抽查或实地核查、对有违规现象网点进行停补整顿和罚款处理等有效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人员偏少。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非常大,而商务、财政部门人员配置相对较少,进行最起码的抽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二是标志不全。部分网点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和"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标志牌,损坏残缺较多。

三是标识不清。有的网点在家电下乡产品上,没有张贴统一的销售标签;有的产品虽然张贴了标签,但没有标明中标最高限价和国家补贴价,让老百姓在第一时间感受不到党的温暖。这种现象在乡镇的销售网点多一些。

四是摆放混乱。部分网点虽然设有专卖区,但家电下乡产品与非下乡产品混放。

五是台帐不齐。部分网点销售台帐的存根不齐,主要是普遍认为兑付后存根就没有必要保存,导致存根丢失现象严重。

六是一牌多店。有的销售网点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后,没有及时申报,仍延用旧密钥;有的网点只有一个"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却在两个店面销售,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的及时录入。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按照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和社会监督,依法依规规范家电下乡经营行为,积极引导科学消费,促进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成果。

(二)针对本次检查情况,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家电下乡入户调查活动,切实把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真正办好,确保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三)鉴于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为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防止骗补工作,建议采取一是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信息管理和基础台帐管理,对录入信息要常分析,对异常数据或可疑骗补行为及时进行检查;二是财政部门及时通报补贴结果,对信息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用电话及时回访,以确保补贴的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