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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报告(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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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精选3篇)

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篇1

根据《西安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公路发XX2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站首先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站办公室,负责全站“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管理,建立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站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耿镇超限运输检测站关于清理财政供养“吃空饷”人员方案》,成立了由站长高建平任组长,副站长王佐毅任副组长的清理财政供养“吃空饷”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站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积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管理力度。我站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对于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篇2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xx〕15号)和关于《关于在__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xx〕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周密部署,开展自查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四、积极公示,接受监督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XX县财政自聘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XX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内容一一公示。

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叫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编制数51人,在岗人员41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6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人社局转发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工作要求、6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全体干部认识到集中治理“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

1、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为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确定了具体人员,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分工健全,措施得力,确保治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2、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实施方案、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认真摸排“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治理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情况统计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治理工作阳光运行。

3、建立长效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集中治理领导组定期进行自查,并公布人员信息,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