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协议(汇总3篇)》
股票上市协议(通用3篇)
股票上市协议 篇1
一、释义
本公告书中,除另有所指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指 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原公司:指 年股份制改组前的 商场。
本公司股票:指本公司历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市:在文中未注明的情况下,均指 市。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
元:指人民币元。
二、绪言
本公司股票经中国人民银行 市分行 银办【】___号文和 市政府体改【】 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股票在 上市,并经 证券交易所【】第 号文审查和中国人民银行 经济特区分行 人银复字【】第 号文指复通过,同意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告书依据《 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 市有关有价证券管理的规定,参照国际惯例,为本公司股票异地上市交易之目的,向社会公众披露本公司基本情况及有关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愿就本公告书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在进行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而言,没有因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而致使本公告书的内容有误导成份。本公告书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在必要时作出补充说明。
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期: 年 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三、 地区投资环境(略)
四、股票发行及股本结构(略)
五、债项
(一)债权
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 会外字( ) 号“审计报告书”之内容,本公司截至 年 月 日,债权为 元,其主要构成为:(略)
(二)债务
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 会外字( ) 号“审计报告书”验证,本公司截至 年 月 日,债务为 元,其主要构成为:(略)
(三)财务承诺和无记录债务
本公司财务经由 会计事务所( 会外字( )_____号文)审计,没有任何其他财务承诺和无记录债务。
六、公司资料
(一)公司概况(略)
(二)发展简史(略)
(三)公司组织结构(略)
(四)附属企业及联营公司简介(略)
(五)改组发起人简介(略)
(六)董事会及经理室成员简介及本公司职工构成情况(略)
(七)物业及设备等(略)
(八)业务状况(略)
七、股份运作(略)
八、本公司历年经营业绩及财务分析资料
(一)近三年来本公司主要经营业绩(略)
(二)近三年来本公司财务分析资料(略)
(三)本公司每股资产净值(略)
九、(略)
十、发展计划
本公司按照“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思路,制订了如下发展战略:一业为主,以商带工,以工促贸,把公司办成集商业、工业、房地产业、娱乐业四位一体的外向型股份制企业集团。为此,本公司计划:(略)
十一、盈利预测
经 会计师事务所 会外字( ) 号文鉴证,无不可预见事情发生,预计:
年度本公司的税后利润将达 万元,每股税后盈利为 元。
十二、风险及对策
本公司是以零售为主的商业企业,并且有一定的规模。但在本公司的发展计划中,亦具有一定的风险。
第一是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的风险。在商业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下,进一步扩大规模,显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本公司可凭借良好的商誉,以及一大批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通过不断调整品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改善服务质量等方法来抵御经营规模扩大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二是经营房地产的风险。房地产业的竞争相当激烈,加之,本公司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因而具有一定的风险。本公司将通过一方面加紧培养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采取合资经营的形式,聘请中外专业人才,以加强经营管理,减少风险。同时,采取边建设、边筹款,边建设、边经营的方法,减少投资较大、周期较长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认为:优秀的人才是企业的资本,是抵御风险的最好屏障。不断地开拓市场,变守为攻是抵御风险的最好方式。
十三、重大事项(略)
十四、本公司,事会对杜会公众的承诺
本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对社会公众作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政府各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及管理机构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
2.准确、及时在 、 两地公告本公司中期、期末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
3.董事会、理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 、 两地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
4.及时、真实地在 、 两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5.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6.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听取政府、股民、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所提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7.绝不利用内幕信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8.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9.本上市公告书将在 、 两地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众通告。
十五、有关当事人及本公司咨询及联络机构(略)
股份有限公司(章)
董事长 (签名)
年 月 日
股票上市协议 篇2
股票上市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三条?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_____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o,00o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5o0元人民币为基数(按5000万股股本计),每增加100o万股股本,月费增加1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若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中国_____指定的_____机构_____。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乙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书》。乙方应确保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本《承诺书》。一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应告知并督促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如下:
在本人担任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职务)期间及有关法定的期限内,保证遵守国家现有的和将来公布的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的和将来作出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督促本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严格履行有关法律和遵从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与本人有关职责和义务,并对本公司尚未公布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为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越权擅自向新闻媒体披露尚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同意发布的本公司任何信息,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询问,及时如实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或文件。
本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附:
姓名:?曾用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号码:?bp机:
股票上市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三条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O,00O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5O0元人民币为基数(按5000万股股本计),每增加100O万股股本,月费增加1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若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乙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书》。乙方应确保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本《承诺书》。一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应告知并督促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如下:
在本人担任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期间及有关法定的期限内,保证遵守国家现有的和将来公布的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的和将来作出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督促本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严格履行有关法律和遵从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与本人有关职责和义务,并对本公司尚未公布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为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越权擅自向新闻媒体披露尚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同意发布的本公司任何信息,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询问,及时如实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或文件。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