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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富士苹果采购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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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富士苹果采购合同(精选3篇)

红富士苹果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根据《    》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国光苹果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国光苹果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国光苹果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国光苹果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国光苹果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国光苹果,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国光苹果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国光苹果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国光苹果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国光苹果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

___公斤化肥元___袋农药元___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红富士苹果采购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1、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

货币单位:

数量(单位:kg):

单价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合计:

2、品质规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3、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5、验收办法:按国家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_________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7、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其它: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____月____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10、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红富士苹果采购合同 篇3

托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__年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

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