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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荒山承包标准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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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荒山承包标准合同(精选3篇)

个人荒山承包标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______,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20年,即从__年三月份起至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年起算,交纳(50)元正,年交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20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个人荒山承包标准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指:______

南指:______

西指:______

北指:______

二.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______亩______亩/元

2.非耕地:______亩______亩/元

3.耕地:______亩______亩/元三.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棵,______棵/元,中棵,______棵/元,小棵,棵______/元

2.山芋肉树棵,______棵/元

3.板栗树棵,______棵/元

4.杂树棵,______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年,即______起至______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______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

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荒山承包标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所有的坐落在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北至,,西至 。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开发和旅游事业等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使用权。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