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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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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精选3篇)

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月(甲方应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总价金额的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完毕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3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配件为期 1年(配件包括:辅助加热器),终生维护(包修期外如出现故障,乙方适当收取人工、材料费)。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维修(具体保修内容见保修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15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3%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完毕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1%.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15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条款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施工责任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备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位置,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____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赤峰松山物流园区物资市场C1段高层商住楼安装“清华紫光|”牌集热太阳能热水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太阳能热水器整体安装等配套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二、安装: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需派专业技术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在整体交工验收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工程总造价: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80台(最终按实际安装台数计算),每台2600元(包括施工安装所有配套费用)。

四、质量要求:品牌为“清华紫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为每台18管、直径为58毫米、管长1.8米。乙方在负责进货前10日内必须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结款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后,开始施工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0%的工程款

2.设备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造价45%的工程款。

3.甲方预留工程总造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待工程总体验收合格一年后,根据维修情况返还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找专职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六、工程维修与服务:太阳能热水器工程系统整体保修一年,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以保证系统长期可靠,安全运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无权单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否则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施工或延期施工,要支付甲方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安装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无专业人员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此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处罚金5万元,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赤峰市(区)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万元,在开工前返还乙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和考核,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以共同开发太阳能热水器市场为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甲、乙双方签定此经销合同,以方便双方共同遵守,确保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合同内容如下:

一、经销范围:

经乙方申请,甲乙考核后,甲方授权乙方在独家代理经销牌太阳能热水器,甲方不能在此区域内设立其它经销处,乙方应积极完成区域内市场开发,品牌宣传工作,完成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销售任务:根据当地太阳能市场销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一年内完成销售台的任务。如果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在一年内无法完成任务的50%,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无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三、提货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7天内乙方不提货,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第一次提供不能少于台,每次发货应款到账后发货。

3、在运输途中如有损坏的情况,乙方应积极与当地货运部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可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与货运部协商解决。

四、产品质量: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承诺产品质量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免费负责调换或修理,如果因为乙方行为造成产品不能正常销售或使用,甲方收取适当成本费用,负责调换或维修。

3、甲方根据真空管卡,补偿出现问题的真空管。

4、需要维修或调换产品和部件时,乙方应先将有问题产品或部件返还给甲方,甲方验收核实后,提供调换或修理。

五、供货价格:

甲方按全国统一供货价向乙方供货,具体产品价格及相关问题参考《太阳能统一供货价格表》执行。

六、销售支持政策: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的相关政策支持,具体细节参考《太阳能销售政策执行》。

七、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合同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