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个人平房修建合同(通用三篇)》
民间个人平房修建合同(精选3篇)
民间个人平房修建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翠华镇,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27平方米(含公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1948元,总金额大写:贰拾肆万柒仟叁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47396.00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才能进场装修。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行装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乙方所预交的购房款的20%,抵作甲方损失。
第五条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质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甲方须支付乙方预交购房款的20%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在5天内一次性退还乙方预交的购房款。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购房合同范本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15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5%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分别交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方、乙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20xx年9月20日
民间个人平房修建合同 篇2
甲方:(房屋修建者,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房屋承建者,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承建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体情况 ,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房屋承建合同,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甲方于年月日委托乙方承建其位于的房屋(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共计层(签订合同后层数变更,需重新签订合同并将已签订的原承建合同同时作废)。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 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含因浇灌及封顶等发电需要而产生的费用)、建筑材料费(特殊情况除外)、因甲方在施工期间变更设计而对乙方产生额外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七、施工人员的日常食宿费用自理(根基开挖和每层浇顶除外),施工中所用的机器设备、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开工日期:承建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第 二 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4.按实结算;
5.其他。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 三 条承包价格构成
截至合同签订之日协商承建单价为 元/㎡,如需其他施工,如地面砖、室内墙面砖、楼梯砖、房面领条方水工需乙方施工请在工程结顶前告知乙方并写上施工价格。
第 四 条付款节点及方式
乙方承建甲方的房屋概况如下:承建单价为 元/㎡(此价格勿向外透露),建筑面积为 ㎡(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范围计算、楼梯建筑计双倍建筑面积),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一、待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后,甲方应按约定预付合同款项的 %,即 元;若为包工包料工程,须在开工前,甲方应按合同款项的 %,即 元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
二、施工款按层支付,每层浇顶前须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三、房屋结顶前施工款须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四、土建完成后,在进行外墙、内墙粉刷及地面浇筑前,需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五、乙方在完成建设工程交付验收使用时,甲方须按工程款总款项的 95 %完成支付。剩余 5 %的尾款,自修建完成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备注:乙方每次收到货款后需开具收据给甲方并自己留档。
第 五 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设计时,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进行。在施工期间,若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窝工、返工、倒运、材料浪费等情况,由甲方全权负责;若因乙方未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窝工、返工、倒运、材料浪费等情况,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 六 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负责提供修建场地,保证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二、依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理施工相应的手续,如因手续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负责把材料、设备运至场地,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布置。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待料损失,并须延工期;如因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问题,而导致事故或其他情况由甲方负责。
2.包工包料工程。经双方协议商定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由双方协定。
四、施工期间,在修建工程全过程有监督和指导义务,有义务纠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有义务按照乙方有关工程的安排,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义务保管好乙方的建筑施工工具、器材、管线等物品的完好,如有遗失损坏等,视情况确定应由甲方赔偿的额度。
乙方:
一、严格按照甲方房屋设计图纸规定的施工(如有图纸),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和降价施工质量要求;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有义务及时得当的处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及时告知甲方;
三、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随意破坏浪费,严把工程质量关,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施工疏忽和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核定工期为 天,从双方约定开工日起,乙方须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并尽可能提前完成。
第 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 八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的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严禁涂改,一经涂改,合同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个人平房修建合同 篇3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1、1借款用途:
1、2借款金额(大写)(小写)
1、3借款期限为:
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应由甲方在到期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第二条 借款利率、计息和结息
2、1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1.8%。
2、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三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利息照常计取;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归还的,乙方有权照常计取借款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3结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结息,第一次结息日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往后顺延30天,第二次结息日再顺延30日,以后以此类推。甲方须于每一结息日前付清当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三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乙方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乙方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且保证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4、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4、3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4甲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4、5甲方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4、6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4、7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
4、8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9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保证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4、10为实现本合同及项下担保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等情况,要求甲方提供近期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甲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和完整负责!
如若有错,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乙方可以停止出借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3甲方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违约金或费用。
5、4甲方未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以就甲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六条 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6、1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6、1 、1 甲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或支付其他应付款项;
6、1、2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的;
6、1、3 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核实的;
6、1、4甲方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6、1、5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6、1、6甲方未履行对乙方负有的其他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6、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1、8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6、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6、2、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6、2、2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6、2、3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6、2、4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6、3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6、3、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6、3、2抵押财产或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6、3、3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6、3、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6、4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6、5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任一项或同时行使几项权利:
6、5、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6、5、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6、5、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6、5、4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6、5、5行使担保权利;
6、5、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6、5、7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5、8解除合同;
6、5、9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七条 借款但保的具体约定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甲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是单位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4页,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九条 通知
9、1在本合同任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另一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
9、2甲方通迅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生通知甲方的事项时,可采用书面、邮寄、新闻媒介公告、乙方张贴公告等方式通知。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选择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基本信息
11.1借款人(甲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11.2出款人(乙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此笔借款汇至以下账户并保证以下账户的准确及有效性。
开户行全称:
账号:
户主姓名: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