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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律顾问合同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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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律顾问合同(精选3篇)

个人法律顾问合同 篇1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乙方: 律师事务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

2、提供电话咨询热线 疑难问题24小时内解答

3、为个人从事各种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个人从事的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6、帮助您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7、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您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8、协助您处理涉及个人的各种民事、行政、刑事纠纷,代理起诉、应诉或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9、办理私人财产的转让、质押等手续;代为监管私人财产。

10、办理其它个人不便直接出面办理的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

三、为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证为工作保密;

3、指定 作为乙方联系人,协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书;

4、当乙方律师为甲方的事务外出工作时,应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贴等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事项之委托,及时安排办理;

2、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

乙方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参加甲方的重大非诉讼项目或者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代理行政复议等,双方单独签订协议,并视案件情况按同类案件的收费标准给予20%优惠。

七、未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外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对甲方违反法律、政策之委托,有权不予接受,并不构成违约。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二〇一 年 月 日起至二〇一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合同条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则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的不再退还,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相应的法律顾问费。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个人法律顾问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债权债务、置业、消费、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

2、 提供电话咨询热线 疑难问题24小时内解答

3、 为个人从事各种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个人从事的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6、帮助您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7、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您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8、协助您处理涉及个人的各种民事、行政、刑事纠纷,代理起诉、应诉或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9、办理私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代监管私人财产。

10、办理其它个人不便直接出面办理的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

三、为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证为工作保密;

3、指定交的文书;

4、当乙方律师为甲方的事务外出工作时,应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贴等费用。

四、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事项之委托,及时安排办理;

2、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乙方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参加甲方的重大非诉讼项目或者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代理行政复议等,双方单独签订协议,并视案件情况按同类案件的收费标准给予20%--50%优惠,具体由双方商定。

七、未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外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对甲方违反法律、政策之委托,有权不予接受,并不构成违约。

八、本合同有效期 年。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合同条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则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的不再退还,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相应的法律顾问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实际工作中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年月日:

个人法律顾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