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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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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合同(精选3篇)

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合同 篇1

通信服务协议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

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        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合同 篇2

一、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含)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含)以内,服务时间可顺延一个月,但剩余次数需在顺延时间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二、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含)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以上,服务次数可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三、合同执行时间超期三个月以上半年(含)以内,剩余服务次数_________计算,折算后的服务次数一律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四、合同执行时间超期半年以上,剩余服务次数一律按作废处理。

五、如用户原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从未执行,可以重新签订新合同。

六、顺延的剩余次数不能转到合同约定外的住所进行服务,但可转化为服务金额相等的其他服务。

七、时间到期次数未做完的甲方(客户)不得退钱。

八、除甲乙双方另有协商约定(以书面记录且双方签字确认为准)外,均同意本办法之各项约定。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办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__甲方办公大楼的绿化养护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大楼绿化养护管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绿化养护项目名称

__办公大楼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 绿化养护项目范围

属于甲方管理的__办公大楼所属绿化的维护,绿化面积总计 12278 m。

三、绿化养护管理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及费用

1.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_年 11月 15日至 20_ 年 11 月 15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2.绿化养护费用计算方法:

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7 元/ m〃年计算,绿化面积共12778m,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月平均 元。222

(注: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为9.79元/m〃年)。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即:元/季,每季工作完成后的次月初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 首次维护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进场,分步骤对所有绿篱、花灌木草坪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除杂草等工作。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时间由乙方按园林绿化养护规律进行。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全面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对绿化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处理。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突击性修剪等绿化养护工作。

3.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水电和工具设备材料用房。

4.负责绿地内已有喷灌设施的正常使用。

5.提供绿化废弃垃圾堆放点。

6.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绿化养护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服务。

2.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主要绿化养护内容为: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地质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绿篱、花灌木生长季节修剪3—5次,草坪修剪4—5次)。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的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化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其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

(5)防冻:冬季要对植物进行防冻措施,防止植物冻坏。

(6)废料处理:对绿化养护废弃垃圾及时清理至指定垃圾堆放处,不得随处堆放。

4.绿化养护合同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防治病虫害时人员农药中毒事故。如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费用,乙方进行修复。

八、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无明显介壳虫危害。

2.绿篱要保持良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

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明显杂草、残叶、无枯枝等。

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5.造型植物应保持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

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树木无倒伏,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款额,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20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未经双方协议单方终止合同的,除向对方支付合同有效期内绿化养护费用总价50%

十、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一、其他事项

1.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2.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订本合同或者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5.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