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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货品供货协议书热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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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货品供货协议书(通用3篇)

公司货品供货协议书 篇1

一、当事人

甲 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货物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货物目录和报价单。

三、货物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货物,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货物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货物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货物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货物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货物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应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货物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货物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货物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货物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货物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货物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 货物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 货物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 货物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货物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货物包装

除裸装货物外,乙方货物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货物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货物,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货物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货物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货物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货物上粘贴货物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货物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货物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货物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货物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货物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货物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货物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货物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货物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货物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 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 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货物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货物促销

(1) 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货物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 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 5.1 10.1 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货物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 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货物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货物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货物的总价款。

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 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货物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货物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货物、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货物、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货物、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货物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货物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货物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货物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货物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货物,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货物时发生的费用:

1)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 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 货物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 发运的货物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货物。

3、滞销货物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货物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 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 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 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 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 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 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4) 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 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货物;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货物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货物,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 乙方营业执照

2) 乙方税务登记证

3) 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 乙方货物的商标注册证

5) 乙方专利证明

6) 乙方货物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货物)

7) 乙方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 针对不同货物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 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 供货合作确认书

11) 封样协议

12) 包装物回收协议

13) 电子商务协议

14) 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 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 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12月 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厂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公司货品供货协议书 篇2

甲方:签订日期:乙方: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清单:

二、费用总计:(人民币)

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2甲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付款方式:

1货到付款

2支付方式为:电汇至供方指定账户或支票。

四、交货时间:

交货日期:

五、货物验收

1

2验收方式:从货到之日起,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乙方派技术人员配合验机,逾期视为需方已验收。

3在承运商为乙方所指定的前提下,如货到甲方时发生货运破损,甲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甲方收到货两个工作日提交乙方,否则乙方将不负责向承运商办理索赔事宜。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所有货物均为原厂、原保、全新产品。

鉴于本合同供货清单中第一项,此项产品甲方在享有两年保修后,乙方向甲方承诺第三年免费保修,保修时间为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享受原厂所规定的售后服务。

七、保修条款:

按原厂商标准

八、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甲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乙方,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甲方须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九、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到甲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乙方如因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交货的或逾期交货,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责任: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本合同清单中所列为原厂正品,如有不符,在无偿退货的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二、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三、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

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市区

需方:供方:(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经办人:经办人:

公司货品供货协议书 篇3

保管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_____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配送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20_________】年月日起至【20_________】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_____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