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其他 > 合同范本 > 供货合同 > 矿石供货热门合同(推荐四篇)正文

《矿石供货热门合同(推荐四篇)》

时间:

矿石供货热门合同(精选4篇)

矿石供货热门合同 篇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矿石买卖合同

一、产品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品味、矿价、运费表一二、交货地点、费用的负担:

1交货地点:到甲方指定料场

2费用负担:由乙方承担运费。

三、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矿石质量以乙方发货料场化验分析的数据为准,若对方化验分析的数据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五天内提出,并附样品送昆钢质检中心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的异议方承担。

四、供矿要求:

1计量以乙方发货料场内的电子磅秤过磅数量为准。

2因由乙方组织运输,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发货数量统计,经双方核对签字认可后,按10%水份扣除后以干基量结算一次。

2自合同签发后乙方实行先发货后收款原则。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产品质量异议,双方协调处理。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通过诉讼解决,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其他

1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补充协议及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20__年8月14日至20__年8月14日,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矿石供货热门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矿粉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矿粉,数量为吨,单价为212元吨,总价为元。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

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以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按照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需要支付的结算总价,其中已经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标准(GB18046)。

三、风险负担

矿粉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且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四、矿粉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4.1 乙方向甲方交付矿粉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供货计划每月 吨,乙方每月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乙方保证无论每月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供应量与计划供应量之间有多大差距,乙方都有义务按照上述的时间和甲方通知的数量交货。

4.2 交付地点:____市____区金山(甲方丹东生产基地现场)。

4.3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

4.2款规定的交付地点并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以后应该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视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合理损耗小于或等于3,在合理损耗范围内,收货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如果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大于3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应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小于上述比例,按实际数量结算;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超出上述3比例的部分,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

五、货物检验

5.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矿粉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矿粉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矿粉检验报告认可,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如甲方不认可,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且可以委托____省相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矿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时间

6.1 甲、乙双方于每月____日前按照甲方上月实际收到的矿粉数量对乙方上月的供应量和货款金额进行结算。

6.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 方式支付货款 元,剩余货款按照实际供货数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结清。

七、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

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

7.2 乙方延期交付货物,每延期____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乙方提供的矿粉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并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够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自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之日起,每日应按逾期未支付合同价款数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石供货热门合同 篇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矿石买卖合同。

一、产品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品味、矿价、运费表

二、交货地点、费用的负担:

1交货地点:到甲方指定料场

2费用负担:由乙方承担运费。

三、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矿石质量以乙方发货料场化验分析的数据为准,若对方化验分析的数据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五天内提出,并附样品送昆钢质检中心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的异议方承担。

四、供矿要求:

1计量以乙方发货料场内的电子磅秤过磅数量为准。

2因由乙方组织运输,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发货数量统计,经双方核对签字认可后,按10%水份扣除后以干基量结算一次。

2自合同签发后乙方实行先发货后收款原则。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产品质量异议,双方协调处理。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通过诉讼解决,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其他:

1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补充协议及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20__年8月14日至20__年8月14日,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矿石供货热门合同 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矿粉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矿粉,数量为吨,单价为212元/吨,总价为元。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以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按照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需要支付的结算总价,其中已经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标准(GB/T18046—20xx)。

三、风险负担

矿粉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且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四、矿粉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4.1 乙方向甲方交付矿粉的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供货计划每月 吨,乙方每月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乙方保证无论每月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供应量与计划供应量之间有多大差距,乙方都有义务按照上述的时间和甲方通知的数量交货。

4.2 交付地点: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甲方丹东生产基地现场)。

4.3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4.2款规定的交付地点并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以后应该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视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合理损耗小于或等于3‰,在合理损耗范围内,收货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如果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大于3‰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应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小于上述比例,按实际数量结算;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超出上述3‰比例的部分,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

五、货物检验

5.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矿粉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矿粉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矿粉检验报告认可,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如甲方不认可,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且可以委托辽宁省相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矿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45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时间

6.1 甲、乙双方于每月 日前按照甲方上月实际收到的矿粉数量对乙方上月的供应量和货款金额进行结算。

6.2 年 月 日前以 方式支付货款 元,剩余货款按照实际供货数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结清。

七、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

7.2 乙方延期交付货物,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0日,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乙方提供的矿粉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并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够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自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之日起,每日应按逾期未支付合同价款数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