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瓷砖购销合同(推荐三篇)》
大理石瓷砖购销合同(精选3篇)
大理石瓷砖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 25 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 年 月 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 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
大理石瓷砖购销合同 篇2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乙方分四个批次供货,第一批次时间,第二批次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批次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批次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由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3、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
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
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每天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的5%累计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不能以任何理由耽误供货时间。
否则,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退补方式:退补数量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总数量的10%多退少补。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瓷砖购销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其质量、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收货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必须按质、按量、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
甲方不提供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给乙方全部货款;乙方应按甲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收款手续,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时间提供瓷砖。
2、送到甲方施工现场的瓷砖,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有关合格质检报告。
3、乙方送到甲方的瓷砖的数量,必须与乙方供货单注明的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4、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单方违约,应遵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