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作物购销合同【实用3篇】》
农村农作物购销合同(精选3篇)
农村农作物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双方做到有计划生产,根据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引进海兰白种鸡 套。甲方必须将上述种鸡所产蛋全部投售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收购。
二、甲方必须精心饲养,提高防疫,保证种鸡无烈病和垂直传播传染病,在产蛋期不使用影响种蛋质量的禁用药物。
三、合格种蛋只重须在50克以上,无沙壳蛋、畸形蛋、破裂蛋、脏蛋、斑纹蛋、园蛋等不符合要求的蛋。
四、为保护双方的利益,双方协定合格种蛋(受精率在85%以上)价格为0.55元/枚。
五、甲方必须在乙方规定时间内将种蛋送到乙方哺坊。
六、种蛋款在该趟种蛋送到乙方后十天内由乙方付款给甲方。
七、双方确认本合同总蛋为 万枚,种蛋价值为 万元,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20%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合同规定购进货物,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行政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农村农作物购销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鲜蛋购销合同-范文。
第一条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第二条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条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第四条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收购旺季实行量低保护价,鸡蛋每市斤____元,补贴饲料____斤;鸭蛋每市斤____元,补贴饲料____斤。
第五条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合同范本《鲜蛋购销合同-范文》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____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第七条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____%。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九条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第十条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一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____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____元。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供方现存生产蛋鸡____只、蛋鸭____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农作物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 品种 计量 数量 质量(%) 单价 总金额
种类 名称 单位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