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光盘著作权出让合同书(实用3篇)》
商用光盘著作权出让合同书(精选3篇)
商用光盘著作权出让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揽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酬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1、酬金总额:该项目之费用及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元整,以上单价为含税价。
2、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付费用总额的 _______%,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乙方完成拍摄工作,以图片展示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需支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 %,即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由摄影师选片用于制作画册的图片,且验收合格后,需支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___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整。乙方在甲方付本合同最后一笔款前,需将所有此次拍摄涉及的资料一次性交予甲方。
(4)乙方同意在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
三、承揽项目的工作期限
1、该项目的工作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 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2、具体时间以附件制作方案为准。可根据模特档期调整时间,但不得超出上述期限。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及费用,如有无故逾期情况出现,甲方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额万分之二点五的滞纳金。
2、所有需甲方确认的工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如因甲方原因确认工作需要延期,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延期确认的时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确认时间延迟,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可顺延工期。甲方的签字确认人必须为甲方指定授权委托负责人。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如变更方案,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积极配合。因变更方案引起费用及日程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提供小照片来表示待拍样衣之款式及数量以便乙方在工作期间作点算之用,该小照片同时表现甲方服饰之间的组合方式。如有需要,甲方应以文字表示对服饰配搭的意愿。
5、甲方所选定的模特并非甲方独家使用,其仍有接拍其他工作的权利。甲方所选定的模特不排除因某种原因不能工作的情况,因此甲方需另选定3个模特,作为候选模特。如果挑选之数量不足,乙方在模特不能配合工作时,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另选适合的模特作代替。
6、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十日内,提供甲方标准标志和色标,由乙方负责提醒甲方。
7、在配合的过程中,甲方所有的需求应以书面说明作体现,并需签字作确认为实。 8、甲方所有相关的谈判、确认及验收工作,由甲方指定的谈判当事人来确认验收,其他人不具有代表性。
9、在合同履行结束、甲方付完全部合同款项之后,乙方将所有与此业务相关的印刷大图、文字资料等所有文件都一次性刻盘交给甲方自行保存,甲方对此成果享有所有权,并由甲方相关项目负责人签收。
10、甲方与乙方在今次项目配合完后,甲方可以继续使用乙方公司的服务,且享有特惠价格。
11、因此项承揽工作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摄影器材运输费、拍摄景点租赁费、通讯费等费用以实报实销的方式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酬金及费用。
2、乙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为甲方完成以上拍摄,如有逾期情况出现,乙方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二点五的滞纳金。
3、乙方应在约定的拍摄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装画册拍摄服务,并在拍摄期间保持与甲方沟通,保证高水准的拍摄质量和风格。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模特及摄影师或甲、乙双方直接相关工作人员因生病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引起无法拍摄等后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重新选择拍摄日期,但不得超出合同期限。
5、拍摄服装到达乙方时,双方应当场清点服装,确认服装无误。如甲方不能派人当场清点服装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装清单,供乙方清点,如服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或服装存在毁损的,乙方应在货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如乙方未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承担服装丢失或毁损的责任。
6、乙方在拍摄过程中丢失甲方的服装及服饰品,需向甲方赔偿该物件的零售价。
7、拍摄作品中服装及图片颜色的还原乙方须尽力而为,力求拍摄作品颜色与原物颜色相同。若乙方在拍摄前为衣服进行整烫,拍摄时须尽量不让衣服有皱纹出现。
8、若甲方需提前使用图片,乙方应将电子文件或底片交给甲方。
9、如乙方在拍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技术性问题,将有义务承担重拍的责任,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0、乙方的工作性质为画册的组织、策划、拍摄,甲、乙双方配合期间,除合约规定的责任外,如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均须赔偿。
11、乙方拍摄的图片仅供甲方制作画册使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2、在拍摄完毕后,乙方须在 天内完成转图、选图工作,并确保完成后的图片达到甲方要求的水平。
13、本合同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同时,乙方对在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所有商业信息(公众已知晓的除外)、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包括过失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若因乙方原因泄露,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验收标准
以合同规定规格为准。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需书面告知乙方。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其它条款
1、甲方提供的服饰清单及具体的工作要求与乙方制定的拍摄报价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拍摄工作完成后,乙方清算所拍摄服装,确认与甲方寄出服装清单无误后寄回甲方公司,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力争实现甲方所需要的效果,甲方如对拍摄效果有特殊要求,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
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都要开启手机,以便工作联系。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更换授权代表人,须事先书面告知乙方。
5、如果画册的拍摄及制作时间临近或跨越圣诞、新年、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内外法定长假,则乙方须承担由假期造成的相应时间、地点、人员变化的风险。具体拍摄场地,模特、摄影师、相关工作人员等如有变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本合同双方的住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为约定的联系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所传递的各种信件、邮函、通知、电子邮件均为有效文件,如无法送达或被通知方拒收,视为通知方已尽通知义务,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被通知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 方式执行:
a、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b、向 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因本次诉讼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解决,两审终审
十、特别约定
1、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涂改部分须经双方确认签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附件部分共 页。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___(章)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 年____ 月 ____日 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商用光盘著作权出让合同书 篇2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1售付万元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
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
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
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商用光盘著作权出让合同书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批准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授权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并且转交给相关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使用音乐作品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乙方作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用于在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的 中内置音乐使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制作 内置音乐或铃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 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 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3) 甲方通过与海外同类协会签订相互代表协议所代表的音乐作品。
2.音乐著作权,指作曲者、作词者及其继承人等应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第二条 使用情况
乙方以制作内置音乐的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使用音乐作品名称: 作词: 作曲:
3.使用限制:乙方制作音乐作品时,不得擅自对作品内容进行修改,以保证著作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使用费支付标准及期限
支付标准:
乙方生产的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的 生产量为 ( 万)台,内置 铃声音乐 首,乙方共计应向甲方交纳著作权使用费 人民币。
2.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协议期限内使用甲方音乐作品的 。
3.支付时间:
(1)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应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共计: 人民币,作为获得甲方许可的最低保障使用费。
(2)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增加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 的生产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补充协议。
4.支付方式:
乙方以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四条 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第2号]规定收转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所有音乐作品的使用费。
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了准确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后,如仍与已缴费曲目著作权人发生权益纠纷时,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保证
(1)生产销售区域:限中国内地。
(2)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收转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上述约定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费总额的5%。乙方如超过30日未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4)如乙方在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的手机中,计划增加本协议以外的歌曲,或者计划生产超过本协议授权的 产量时,乙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详细的歌曲资料,并就计划增加的曲目交付相应费用。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之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双方承诺并确认,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亦不得使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的活动中。
第六条 费用核查
1. 甲方有权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 如发现乙方隐瞒生产数量及相应收入,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使用费外,还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终止
1.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乙方提供本协议授权内置歌曲的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 一部。作为内置音乐产品授权样本。
甲方: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