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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服务合同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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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婚礼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20__年 __1___月____2___日__12____时___00___分

举行地点:(酒店)__信丰迎宾馆__

第二条 婚礼项目价款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肆仟陆佰玖拾玖元

1、 韩式舞台背景装饰一组

2、豪华精美四角亭或精美鲜花纱门

3、韩式球形仿真花马柱4个

4、韩式球形仿真花路引花柱10个

5、烛台仪式(精美水晶烛台及装饰)

6、香槟仪式(浪漫香槟塔及装饰)

7、主婚车鲜花装饰

8、副车彩带装饰5辆

9、新娘精致手捧花(韩式)

10、新人精致胸花8支

11、专业司仪

12、高级数码摄像

13、碟片后期制作DVD2张

14、新人椭圆写真设计

15、迎宾水牌及装饰

16、新娘手腕花

17、电控冷焰火6支

18、礼花6支

19、红地毯

20、专业音响

21、策划案一份

22、专业督导2名

23、现场音乐制作

24、主桌花艺设计1个

25、投影仪

26、白配蓝主题婚礼地毯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50 %即人民币____2350.00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合同余款,婚礼结束之后一次性以现金的形式付清。如果乙方提供规定范围内服务,甲方拒付尾款,甲方需承担加倍赔偿责任。

(三)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开收据交甲方

第四条:约定条款

(一)婚礼摄像跟拍服务时间为早上7:00至下午2:00,超出时间按照30元/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制作总长时间为60分钟之内的DVD或VCD光盘2张。超出一张光盘制作时间的另行协商签约,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照每小时50元收取。

(二)跟妆或单妆如需试妆,乙方根据该跟妆项目提供试妆,不另收试妆费,单妆如需试妆需另加试妆费50元。

(三)司仪、摄像、摄影、化妆、演出等服务人员出中心城区之外的价格另计、场地布置出城区另加收运费。如对司仪、摄像、摄影、化妆、演出等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须在签订合同时提出并书面注明,否则,则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计划程序和方法进行。

(四)因酒店设施以及酒店服务给婚礼带来的一些失误、过失、不流畅(如酒店断电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随意增减项目。不得调换除场地布置外乙方代理的任何服务项目,如有增减或在同价格范围内调换婚礼布置项目须在婚期前15天内提出并经双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单,并相应变更增减项目所引起的金额数目。

(六)在订单内未约定的服务项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赔偿。

(七)在订单内已约定的服务项目,乙方需安全、及时、有效的完成。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组织安排等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必须在签定合同起的7天内通知甲方,并按巳收定金和预收款的全额返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二)因乙方设备和技术原因造成婚礼的某项目不能正常进行(如追光灯意外故障等)时乙方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补救不成功或无法补救的,则应该当场对甲方予以说明并在结帐时返还甲方该项目的服务费。

(三)在婚庆服务完成后,乙方应该及时作好有关婚礼资料的备份工作。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无法预见的原因而造成婚礼照片、婚礼录像或其它婚礼的重要记录资料丢失、损坏的,乙方应退回该项目的服务费并支付给甲方该项目同等价格的赔偿金额,(优惠套餐内的摄像按单项摄像费用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造成上述婚礼的重要记录资料、损坏的,乙方应退回该项目的服务费,但不支付赔偿款项。

(四)《婚车租赁协议》由甲方与司机方另行签定。并把该协议交一份给乙方备案。

(五)对乙方代理的服务项目的质量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方先行承担,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费用。

(六)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必须在签约日起的七天内提出,已付定金不再退回。否则乙方有权按原合同履行,如婚期改变的也必须在原婚期7天前跟乙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擅自终止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回已付定金,甲方还需赔偿支付乙方已发生的其它经济费用。

第八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调

(1)提交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1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礼服务合同书 篇2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区路(街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司仪服务□摄像服务□摄影服务□化妆服务□鲜花服务□乐队服务□场地服务□演出服务□婚车服务□□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不含酒店场地费、电费、管理费、电梯费等)。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10%即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可抵作服务费用;

3、余款元,应在庆典活动结束当天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5、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任何一方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服务的,应以总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服务的,应以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

2、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服务结束,甲方足额支付乙方约定的总服务费用,本合同自动解除。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淄川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新郎)(新娘

电话:电话:

婚礼服务合同书 篇3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图片说明。

第一条 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 区 路 号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费用(未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各分项目(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花艺会场布置 元 (大写)

□化妆服务 元 (大写)

□纪实摄影 元 (大写)

□纪实摄像 元 (大写)

□司仪服务 元 (大写)

第三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第一期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即 元; 第二期 20xx 年 5月 29 日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即 元。

第四条 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 2 日内支付。若在催告日截止时,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二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第一期已支付之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 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