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股份合作协议【三篇】》
工厂股份合作协议(通用3篇)
工厂股份合作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公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厂股份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木材加工厂,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乙出资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
第二条: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双方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____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本次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双方共同决定,由________负责,其他方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人员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合作时间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收益分配
1、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即按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作终止
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1、合作期满。
2、合作双方协商同意。
3、合作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若一方不履行本合作协议,另一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厂股份合作协议 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下投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 注册投资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投资人基本情况
二、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三、经营范围: 。
四、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以上投资人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 一个年度 进行财务结算,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或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并按比例分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七、退 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资人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合股人并经合股人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损失,由退股人承担。
八、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代表股东行使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及日常行政人事、财务管理事务;
(4)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 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 更换事务执行人。
九、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十、股东权利和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3、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5、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6、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清偿自己的债务,其他股东亦无义务清偿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共同投资的任何一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按承诺的投资比例给予相应的赔偿;若 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其他共同投资方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共同投资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 方签字后生效,每人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