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石方的工程合同范本(汇总五篇)》
最新土石方的工程合同范本(精选5篇)
最新土石方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现甲方就 东苑小区二期B2标段 工程在乙方同意甲方付款条件,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分项工程名称: 土石方挖运 ;
工程地址: 三瓦窑 ;
工程质量: 符合甲方要求 ;
工程量:约;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根据施工图及甲方所定的开挖线内的全部土石方挖运及破障内容。
2、该工程所有机械、运输全部由乙方自备。
3、该工程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含渣土证的办理)。
4、乙方的资质证及开挖土方机械的相关手续交甲方审核备案。
5、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有关执法部门对其不按规定施工进行的各种处罚由乙方承担。
7、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由发包方购买,若有工伤事故发生,由保险公
三、工程承包单价及总价
土石方挖运。
四、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垫支土建完成到±0.000后,甲方付总价的60%,主体封顶后付清余款40%。
五、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政府及业主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期: 30 天。
七、处罚
1、达不到上述第五、第六的要求,每天处罚20xx.00元。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如有不服从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限期退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始至终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上班不准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不得酒后作业,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工作,如有违者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解决。如乙方发现问题,知情不报者,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乙方应积极主动经常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取得联系,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确保施工中的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按安全施工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停工,否则处以10000.00元罚款,再进行处理,并赔偿经济和名誉损失。
八、违约责任的判定与处理
1、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视为乙方违约。
2、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政府相关规定及业主和甲方要求,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将工程转包、分包,视为乙方违约。
4、如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施工配合达不到甲方要求,经反复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或乙方不遵守安全操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在接受甲方处罚的同时无条件退场,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给乙方。余40%费用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可申请由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土石方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
1.2工程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48-7号(原重庆通风设备厂)。
1.3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实地测量,按竣工图计算确定。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内容
2.2.1土石方爆破、开挖、装载。
2.3.2土石方运输、弃碴。
2.4.3办理所有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手续。
2.2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综合单价包干。乙方自行落实弃碴场地,弃碴费用由乙方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工程施工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第三条工程工期
3.1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20天(此工期为包干工期,不因开工后发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长)。
3.2开、竣工时间
3.2.1开工时间:20xx年5月1日(暂定)
3.2.2竣工时间:20xx年5月20日(暂定)
第四条甲方、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4.1甲方现场代表:郭联系电话:132x1078
4.2乙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在20xx年5月20日内工程提交验收,开挖范围符合工程施工图要求,质量标准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工程合同综合包干单价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人民币元/立方米。
第七条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的内容
合同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7.1乙方实际施工时的土石成份与乙方开工前考察施工现场所获悉的情况不相符时的风险费用。
7.2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输量,以及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距超过乙方在开工前自行确定的土石方运距所带来的风险费用。
7.3乙方为堆放外运土石方发生的所有弃碴场地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换弃碴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7.4施工实际开挖量超过施工图确定的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出现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岩清除等所发生的费用。
7.5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爆破手续、环保手续、环卫手续、占道手续等所有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相关的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7.6在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的收费和罚款,无论直接针对甲方还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属于项目开发的费用除外。
7.7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机械进出场及施工水、电搭接和安全保卫等费用。
7.8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内地下管网进行安全保护的费用和因施工损坏管网设施发生的赔偿费用。
7.9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赔偿费用及为保证安全加大施工难度而增加的费用,对周边单位和个人、过往行人造成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费用,施工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处理公众投诉所产生的费用。
7.10施工中为保证正常施工(包括抢工)所发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
7.11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费用。
7.12由于执行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各项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运渣车辆密闭、限制车辆超载、车辆清洗等)而产生的费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场地移交给甲方前的场地临时围护、安全守护、场地移交前积水的抽排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7.14工程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所有费用。
7.15因为市场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价格变化风险。
第八条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认定
8.1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据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核定单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移交叁套竣工资料给甲方审核、会签。
8.2竣工资料的审核会签
竣工资料必须下列人员审核会签后生效。
甲方:甲方总工程师、现场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8.3竣工日期的认定
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签字认可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工程验收条件
工程需达到以下条件,甲方才予以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否则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
9.1.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已施工完毕。
9.1.2工程施工所遗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场内积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并经甲方审核、会签。
9.2工程验收办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第十条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费用包括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内。
第十一条工程资金支付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包括人工工资在内的全部资金供应。
11.1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11.2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认可的竣工日期为准),甲方按延期天数每天3000元处以罚金,罚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1.2.2主体工程断水后15天内,甲方支付扣除应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处罚
12.1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签订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存入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作相应冲抵)。
12.2以下情况属违约
12.2.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2.2.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
12.2.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2.2.4工程进行中,乙方终止施工,拒不执行合同。
12.2.5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
12.2.6工期延误。
12.2.7质量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
12.2.9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12.3违约处理
12.3.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自动丧失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4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撤场,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结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安排明显不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视为未完成;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7甲方不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迟付款项金额的0.5‰作为罚金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时连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程工期。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惩罚
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实际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金额为工程包干造价5‰的延误工期罚金,该项罚金不设限额,按乙方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延误工期罚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安全责任
14.1甲乙双方确认,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从综合包干单价中开支。
14.2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14.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受伤、相邻建(构)筑物受损、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十五条其它事项
15.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线连接及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保证安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并确保水电的容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水、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给排水、输电、通讯线路的搭设、照看、维护、拆除费用(无论远近)均由乙方承担。承包人用电量按抄表数量加6%用电损耗量计算。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损耗由乙方承担。
15.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由乙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金,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将终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如乙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调换。
15.5如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施工组织施工的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从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15.7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楼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15.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最新土石方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基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 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图纸、地质勘察资料以及其他文件,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3 本工程承包项目包括:
(1)除非是甲方自己负责的项目或合同中列明的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项目,乙方须按图纸内容和合同要求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因土方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保护及保修,无论是永久性质的或是临时性质的;
(2)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根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的土方开挖测量、土石方挖掘、弃运(甲方指定卸土地点)、场内调配、弃渣,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同周边居民、相关政府及行政事业性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按照提供的开挖图进行施工,防止少挖和超挖,根据施工进度做好施工进度报审计划和工程施工提供详细的劳动力及技术组织方案,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发放、补充的全部相关文件所包括的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
二、工程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为 x 日历天,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此工期已含乙方修施工便道、排水设施的时间)。甲方二、三期的土方工程,在同
等性价情况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因乙方原因每延迟一天,乙方须承担1000元/天的逾期违约罚款。
3(1)如遇强风化岩,挖机不能直接取土时,在原挖土价基础上加x元/ m。
(2)如遇中风化岩,炮机凿石,挖机装车,场内运输,堆土机堆平共计x元m3。
(3)总土方工程量约x万m3,合同总价约x万元,结算时按以上单价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4)以上单价不含税,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必需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风险费、保险费、包含且不限于土方挖掘费、装运、平整、清理、汽车行驶道路养护、排放、施工机械、劳务、临时道路建设、各类措施、地下水降、排水、工程缴纳的渣土费,以及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要求场内弃土点变化、政府行政收费调整、工料机涨价等其它外部因素的变化而对乙方施工成本增加均含在以上单价之中,不另增加其它费用。
(5)乙方提交的报价材料时即表明对拟建场地及其周围的环境、条件已充分了解,施工中的环保措施以及场区内外的安全防护费用,均在其单价有考虑。
(6)工程结算按实际开挖量予以办理,甲方派专业测量工程师、预结算人员现场测量确认工程量,乙方必须经甲方确认的开挖方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施工,对于与经甲方确认不符之处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和结算,乙方必须挖至甲方指定标高位置。
四、付款方式与结算
1、工程量每完成x万m3以上,付至该完成量造价的70%。
2、工程竣工办理结算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结算资料(以A4纸张装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合同或协议、清单报价、变更单、现场签证和图纸、名种验收资料及施工记录等)。
3、一期工程全部完成,并办理结算时,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5%工程完工后一年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
1、依据图纸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本工程须达到合格标准。
2、本工程严格按照《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省、市现行的规范、规程或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于开工前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监理、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乙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以及规范、设计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
3、 乙方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工程设计图纸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否则对有经验的乙方应能发现但其未能发现的错误造成工程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甲方做出整改后,乙方依照整改方案实施。
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对本合同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安全措施,在操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
6、于工程竣工时提交所有的工程竣工资料及图纸4份(包括电子文件)。
7、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同志,联系方式: 负责现场指挥并与之相关的协调工作。
甲方责任:
1、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负责技术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2、根据合同约定,对本工程发出工程变更要求或进行现场签证。
3、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4、 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移交等手续,协调乙方的工作。
5、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或监理认为必须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图纸等。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阶段性工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5天内,如乙方仍无明显改进或赶工措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即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7、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违约索赔。如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该项违约金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即可生效。
8、甲方提供土石方挖掘基本条件如水源、电源的接驳点。
9、甲方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 ,负责现场指军与调度,并协调办理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时,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做法,如发现,甲方可处以1000元罚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指挥,如因乙方未听从甲方项目负责人的指挥,造成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影响的,由乙方承担此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须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要求,未达到合同要求或未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解除其合同关系,所造成的损失归乙方负责。
4、除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无法履行其合同将追究其承担责任的后果,所造成的损失归违约方负责。
八、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在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合同保修其满后失效(原签订合同自动中止)。
九、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最新土石方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白鹤滩电站工地土石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便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四川省宁南县白鹤滩镇。
二、工程名称:
白鹤滩电站左岸导流遂洞出水口边坡土石方挖运。
三、工程内容:
土石方挖运(包括清挖工作面、施工便道挖运及施工道路整修,在乙方施工范围内),运距4千米以内,如超过4千米每增运500米运价另算。
四、工程单价:
土方挖运单价:壹拾元(10)元/方,石方挖运单价:壹拾叁点伍元(13.5)元/方。按实际测量的板方计算,柴油价格8元/升计算,如
市场油价变动,本合同油价不变。
五、工程工期:
总工期12个月时间。
六、承包方式:
单项全额承包。挖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建筑营业税由甲方承交。
七、工程计算
乙方工程计量以甲方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量为准。
八、工程款结算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扣除燃料、借支),挖运单项工程完工必须一个月以内办理工程结算,所有工程款在甲乙双方工程量结算后一个星期以内付清。
九、其他要求: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要求配置的人员和设备进场,不得招用童工和智障人员,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机械产品;
2、乙方在施工中要绝对听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若有挖运跟不上进度、不听从甲方正确合理的安排指挥,甲方随时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索赔误工损失。
3、乙方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如果乙方违约造成中途退场,必须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5、如因甲方的原因耽误乙方挖运,所产生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由保山市人民法院解决。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员和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和人员进行处罚;
3)甲方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
4)甲方要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调甲方全面推进工程进展;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按协定支付工程款;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十二、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最新土石方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主要是挖填土石方,所有土石方全部内运、场地平整等。
(四)工程方量:此标段挖方总量为立方米(图纸范围内)。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
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x元/立方米,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x元整(¥x元),乙方于合同生效后x日内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属乙方放弃该合同,甲方将重新招标;
2、工程验收合格后天退还(无息)。
(四)工程价款结算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x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元整(¥x元);
2、工程结束后,甲方在x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款项,即人民币x元整(¥x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x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x元整(¥x元)。
(五)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
(六)甲方转账:中国建设银行
乙方转账:中国招商银行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附件中所列的人员进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开工时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送到甲方备案,工程完工后退还。
(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臵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
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x日内进行验收;
6、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并与浏阳市永安镇行政执法部门签定建设项目文明施工合同。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涉及到材料运输用工等当地群众关系由乙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由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10、双方约定的由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误x日,按完成工程总价款的‰罚款;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中止工程:
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连续停工x日以上,视为中止工程,甲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作为罚款,并取消中标资格,后期工程重新选择队伍;
6、乙方必须按排具体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x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x元。
八、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向浏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3、依法向x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