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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合作协议书(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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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建筑设计院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学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通过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甲乙双方互惠互利,最终达到校企共建、合作双赢的目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合作宗旨

大力加强________与行业、企业界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教育与经济共同繁荣的新思维,努力培养出适应建筑行业发展需要的、既有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优化校、企双方人力资源,建立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国家、学校有关本科教学计划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建筑行业的工作需要,共同制定、完善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尤其明确主干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强化学生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的学习、训练,加强工程师素养的培养,使本专业学生毕业后能迅速胜任建筑学专业的技术工作。乙方应派出工程技术骨干,为乙方提供不少于1人次的课程教学或讲座。

2、合作共建实习基地,合作开展学生相关实践环节教学、考核和学业评价:

甲乙双方合作共建建筑学专业实习基地,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年____名实习岗位给在校学生,开展工学结合的课程实习和专业实习,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指导、考核。实习内容、实习管理以及实习考核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和实施。

3、就业:

甲乙双方共同从大学____年级建筑学专业学生中,推荐____名左右学生在乙方实习,学生实习期满后,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乙方考核后,乙方优先录用其从事工程设计岗位的工作,并在乙方工作不低于____年时间。

4、教师培训:

甲方每年有计划派遣教师到乙方接受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年不少于____名教师的培训岗位,并负责配备专人对接受培训的教师进行指导,并对教师培训期间表现进行考核;接受培训的教师应难受乙方各项管理制度,并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

5、合作开展产学研:

甲、乙双方就建筑行业的重大课题、乙方承担的重要工程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合作开展横向科学研究,甲方为乙方提供实验场地、设备和人员(教师和学生)支持,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支持,研究成果和经济效益共享。

三、学生管理

甲乙双方共同对在乙方实习的学生实施管理,共同做好参与实习的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全权负责。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的管理主要由乙方负责。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遵照约定执行,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五、争议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优先,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设计院合作协议书 篇2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万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建筑设计院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学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通过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甲乙双方互惠互利,最终达到校企共建、合作双赢的目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合作宗旨

大力加强________与行业、企业界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教育与经济共同繁荣的新思维,努力培养出适应建筑行业发展需要的、既有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优化校、企双方人力资源,建立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国家、学校有关本科教学计划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建筑行业的工作需要,共同制定、完善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尤其明确主干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强化学生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的学习、训练,加强工程师素养的培养,使本专业学生毕业后能迅速胜任建筑学专业的技术工作。乙方应派出工程技术骨干,为乙方提供不少于1人次的课程教学或讲座。

2、合作共建实习基地,合作开展学生相关实践环节教学、考核和学业评价:

甲乙双方合作共建建筑学专业实习基地,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年____名实习岗位给在校学生,开展工学结合的课程实习和专业实习,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指导、考核。实习内容、实习管理以及实习考核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和实施。

3、就业:

甲乙双方共同从大学____年级建筑学专业学生中,推荐____名左右学生在乙方实习,学生实习期满后,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乙方考核后,乙方优先录用其从事工程设计岗位的工作,并在乙方工作不低于____年时间。

4、教师培训:

甲方每年有计划派遣教师到乙方接受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年不少于____名教师的培训岗位,并负责配备专人对接受培训的教师进行指导,并对教师培训期间表现进行考核;接受培训的教师应难受乙方各项管理制度,并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

5、合作开展产学研:

甲、乙双方就建筑行业的重大课题、乙方承担的重要工程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合作开展横向科学研究,甲方为乙方提供实验场地、设备和人员(教师和学生)支持,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支持,研究成果和经济效益共享。

三、学生管理

甲乙双方共同对在乙方实习的学生实施管理,共同做好参与实习的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全权负责。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的管理主要由乙方负责。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遵照约定执行,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五、争议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优先,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