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建筑物地上权设定协议热门3篇》
水泥建筑物地上权设定协议(精选3篇)
水泥建筑物地上权设定协议 篇1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 对 工程基桩进行检测,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桩基设计概况:
楼号 总桩数(个) 桩 长(m) 桩直径(mm) 设计承载力(KN)
第二条 检测方法、内容及数量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桩检测的方法、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 检测方法 检测内容 检测数量 备注
1 静载试验 基桩承载力
2 低应变法 桩身完整性
3 高应变法 基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基桩完整性
4 钻芯法 基桩完整性、桩身混凝土强度
5 声波透射法 基桩完整性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地质勘察报告 1份
2 相关施工图纸 1套
3 桩基施工记录 1份 每根被检测桩的施工记录,有甲方、监理等单位盖章。
4 桩位图 1份 每根桩施工编号。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桩检测报告
序号 检测报告 数量 内容要求 交付时间
1 桩基检测报告 4 检测内容满足相关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质量,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2
3
第五条 检测工期
本工程基桩检测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现场检测,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现场检测完成后 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第六条 甲方责任
6.1按时提供桩基施工记录、地质资料、桩基平面图等资料。
6.2 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检桩桩顶和场地的处理。
6.3为桩检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照明电及动力电,设备进、出场吊装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场地。
6.4负责现场检测有关各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6.5按时向乙方支付桩检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
7.1 向委托方提供桩基检测方案,含桩头处理方案。
7.2 根据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供设计依据或验证设计), 严格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__)及其他有关桩检工作的规范、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桩检工作。检测工程桩质量,确保检测质量,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7.3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检测,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7.4 按时提供检测结果,配合施工。桩检单位应在桩检结束3日内,出具桩检报告(按单栋楼号提交报告,每栋各四份,也可根据情况调整数量),桩基检测报告内容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基质量,并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7.5检测场地内的水电接入及水电费用由桩检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由委托单位代交,付款时委托方扣回检测单位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
7.6桩检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如桩检单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因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2日内提交有关证明,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
第八条 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检测项目测试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
(1)低应变检测 根,单价 元/根,计 元;
(2)高应变检测 根,单价 元/根,计 元;
(3)静载试验 根(点),单价 元/根(吨),计 元;
(4)试验 根(点),单价 元/根,计 元。
8.2检测费用支付方式:
(1)提交检测报告,支付合同价款的80%;
(2)工程进度到±0.000、结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检测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否则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元 。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检测任务完成、检测费用付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
第十四条 合作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 运营管理中心合约法务部提起实名投诉或举报(电话投诉不予受理)。
具体投诉方式:
信函: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水泥建筑物地上权设定协议 篇2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政策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建筑 岗位从事 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3)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甲方依法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2、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其劳动工时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
实行: / 计时工资制,工资 / 元; / 计件工资制,工资 / 元。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 日为工资发放日。工资标准为:每月/日 / 元;或按双方约定 / 办法执行。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依法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2、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争议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依法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相勃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建筑物地上权设定协议 篇3
立契约书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兹为签订地上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二条地上权设定目的是为了甲方所有的钢筋水泥建筑物。
第三条地上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_________年为限。
第四条租金以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给。
第五条乙方必须办理前记地上权设定的登记手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地上权人(甲方):_______地上权设定人(乙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