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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认购股份协议书【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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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认购股份协议书(精选3篇)

借款认购股份协议书 篇1

甲方: ——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丙方:——

地址: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市——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的全体股东大会决议,甲、乙、丙各方就认购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至——万元人民币。

二、——万元人民币的增资额,由甲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乙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丙方同意认购——万元人民币。         

三、认购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性质由内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的出资额以——出资;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以——出资;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认购增资的出资额以——出资。合营期限为——年。

四、出资期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部分的出资额由甲、乙、丙三方按其认购增资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分二期缴付:第一期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认购增资额的15%,余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内缴清)。

五、原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合资企业承继。

六、本协议所规定手续交割完成后,丙方开始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合营公司取得的利润或造成的亏损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七、合营期满后,其资产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八、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部门解决。

十、合资公司原则上使用原有职工,缺额部分按规定公开招聘。

十一、协议经合营各方签字并报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审批部门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借款认购股份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与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实业发展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拟以发起人身份出资认购股份公司______万股股份;

3.乙方因资金紧张、拟向甲方借款以认购股份公司股份,甲方拟向乙方提供相应借款。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借款

1.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等借款。

1.2乙方同意,其从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1.3双方同意,作为借款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与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双方同意,乙方应于三年内清偿借款,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1.5如发生下列事项,乙方应立即偿还借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费:

1.5.1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消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或股份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

1.5.2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未第1.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协议第1.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每延迟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签署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规定

5.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5.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认购股份协议书 篇3

甲方:

证件号:

乙方:上海______有限公司

注册号:

目标公司:上海______有限公司

鉴于:

1、上海______有限公司系一家注册于中国上海的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会务服务,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木制品的销售】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注册地址为【__区__路__弄__号】,办公地址为【___区___路___弄___号】,注册号为【310____________】。

2、甲方已完全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认可目标公司的投资理念和管理模式,并完全知晓甲方的投资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甲方愿意出资认购目标公司股份,并将其股份交由乙方代持。

现为明确各方因股份代持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认购股份

1、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认购目标公司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将其出资人民币万元全额支付至以下账户:

二、委托持股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标的股份的隐名持有人,并将标的股份交由乙方代持,由乙方成为标的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或其他有关机构将标的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

2、甲方承诺,其不可撤销的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红利或其他收益,并将目标公司的决策权、选择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以及《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股东权利均委托乙方行使。

3、甲方享有委托持股期间的标的股份的分红权,并根据其认购的股份承担投资风险等义务和责任。若乙方代甲方收取红利或其他收益的,则乙方应在收取红利或其他收益后【2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之分红支付给甲方。

4、在未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要求在工商或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将标的股份登记在甲方名下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标的股份进行出售、转让、质押等处臵或存在其他损害股东权利行使的行为。

三、股份回购

1、甲方有权视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选择在甲方足额缴纳全部出资之日起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要求乙方回购标的股份,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应当按本条第2款约定与甲方办理回购手续。若甲方选择要求乙方回购标的股份的,则甲方自愿放弃自其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目标公司的分红权以及其他股东权利,也不承担目标公司的股东义务和责任,有关股东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2、回购手续的办理:

若甲方要求乙方在届满日回购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递交回购申请、本协议、经目标公司盖章确认的出资证明、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经乙方审核无误后,双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将甲方认购的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并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方根据《股份回购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于《股份回购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支付给甲方)。

3、若甲方在届满日之后要求乙方回购标的股份的,则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双方届时的一致意见办理。

5、甲方的分红及回购标的股份转让款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承担。

四、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五、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的,则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标的股份之回购价格,且对于乙方及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效力或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上海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人:

目标公司:上海中_____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