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合集3篇)》
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通用3篇)
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篇1
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已到会。
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如决议未经与会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归于无效。
一、会议决定免去_________的_________职务,选举_________为公司_________职务。
二、因_________提出辞去公司_________职务,会议决定免去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职务,聘任_________为公司_________职务。
三、会议决定委托_________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风险提示: 董事会决议设计业务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否则董事会决议当属无效。
_________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篇2
甲方:全体股东
乙方:王正玉
为了加强华亭正宇、成宇公司经营管理,经20__年元月26日全体股东协商并征得承包人乙方同意,将公司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承包费:每年税后肆佰贰拾万元整(420万元)。
二、承包期限:自20__年元月26日至20__年12月30日止。承包期五年,承包期满,在同等承包条件下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期间承包费支付:承包费按年支付,每年分两次付清,具体每年三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八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
四、承包期间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分五年付清,每年12月30日前付给股东计每年元。
五、其他事宜:
1、乙方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其他股东再不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
2、乙方承包期间,原股东会制定的财务人事制度废除,财务方面除应法定计提费用外,其他财务费用由乙方自主按排,人事管理由乙方聘用。
3、乙方承包期间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停产,乙方可提交股东会商议解决。
4、乙方承包期间应按时付清股东会规定应付股东承包费及未分配利润,否则按每日3‰计取滞纳金。
六、本合同一式八份,股东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20__年1月26日起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篇3
结合当事人的要求及其现实情况,代拟一份合同,供情况相似者参考:
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甲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经营公司,现对期间事项作出相应约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信息
名称: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住所:
第二条、期限
合伙期限与营业执照期限一致,属于长期合同,不得任意退出,如任何一方需要退出,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且遵循本协议的处理办法。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出资。
2. 乙方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出资。
3.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
4.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公司存续期间各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四条、持股比例
经协商,甲方享有公司 %的股权,乙方享有公司 %股权。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照其持有的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本协议约定退股、或者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增加注册资本
1、吸纳其他股东
如后续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需要扩大公司规模或者其他原因,引入其他股东,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需经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
(2)其持股比例由甲乙双方与新加入股东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书面形式确定持股比例;
(3)新入股东视为同意本协议约定内容
2、一方自行出资增加注册资本
(1)需经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
(2)出资数额及持股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撤回出资
1、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撤回出资;
2、如一方执意撤资,撤资需要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并依照如下规定执行:
(1)如一方想撤回全部出资,且最终通过表决全体股东同意撤资,可另行协商可退还的出资比例及分配的利润比例;如表决未通过,一方仍执意要求撤资,则公司不退还出资款项,但可分配相应利润,具体为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扣除包括不限于人工等各项经营成本之后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如一方想撤回部分出资,且最终通过表决全体股东同意,则可另行约定撤资比例和当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且需要另行协商持股比例,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如发生本条第一款约定事宜,如剩余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同意其继承人作为公司股东,则其继承人可作为公司股东,反之,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另行协商退资事宜。
如发生第二款约定事宜,出资人不再适合作为公司股东,参与经营,持有公司的股权,但应返还出资并分配其应得利润。
如发生第三款约定事宜,出资人丧失出资人资格,不在作为公司股东。
第十条、股权转让
未经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股权;
如满足转让条件,如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之规定,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
第十一条、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同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如由于公司运营不规范导致财务不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股东对对外承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若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则双方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管辖,通过诉讼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3、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