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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合集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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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精选28篇)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竞业限制:

1. 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3. 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

4.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5. 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6. 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7. 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8. 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9. 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10. 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1. 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2. 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保护知识产权及确定乙方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知识产权归属

1、本协议所指的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研究开发成果。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位开发成果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3、乙方任何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协助甲方为保护取得的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完成的非职务性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商业秘密,所取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下列情况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一、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二、实际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

三、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取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报说明。

8、乙方调入甲方任职,其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可以转让给甲方,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确保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的保护

10、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所有研究、开发成果及有关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种信息。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秘密规章、制度。对本人履行职务掌握的甲方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研制进展情况、技术数据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业秘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漏。

12、乙方保证在甲方任职期间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或掌握的其他商业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术、管理人员询问、了解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13、乙方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人员)。

1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非得到批准,不得将自己掌握的技术资料、相关文件带离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应将接触到的所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数据、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资料如数交回给甲方。

15、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无论何种原因),应替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和经营,或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16、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性、疑问性服务。

17、乙方保证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到同甲方处于竞争状态的公司担任与在甲方期间所承担工作同种类工作。

附则

18、本协议所指聘用期(含试用期)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乙方离开甲方时间,是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19、乙方辞职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事宜后方可离职。

20、若乙方违反该协议内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 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__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社会保险

B.小城镇社会保险

C.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G.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十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B.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三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5

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用自己的技术和劳务,跨越国界地为另一方当事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跨越国界地派遣专家或以书面方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并收取报酬;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工作成果或者取得咨询意见并付给报酬的书面协议。

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点:

(1)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合同;

(2)根据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供方以其掌握科学技术的劳动力为受方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提供咨询意见,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工程设计、提出工程计划、编制施工方案、派遣专家指导生产、培训技术人员、就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设计的改进、质量的控制和企业管理提供咨询意见,并按约定获取报酬。受方按照合同规定检查验收,取得供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接受咨询意见,并付给约定的报酬。

(3)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一个重要特点是,供方所提供的是某种技术性的劳务,而这里所指的“技术”是指既不具有工业产权的技术,又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它是发明专利技术、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以外的普通技术。

根据供方提供咨询服务内容的不同,各国法律把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

我国1988年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2条把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分为6类:

一是受方委托供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设计的合同;

二是受方与供方合作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设计的合同;

三是雇用外国地质勘探队或者工程队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

四是委托供方就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提供服务或者咨询的合同; 五是委托供方就产品设计的改进和质量控制提供服务或者咨询的合同; 六是委托供方就企业管理提供服务或者咨询的合同。

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取决于技术咨询服务的性质、方式和规模。一般来说,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几项主要内容和条款: (1)供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清单,包括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目的、范围、内容、履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条件等。

(2)如果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涉及工程师、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的派遣,在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派遣工程师、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的级别、人数、具体的专业、工作量、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验收标准、工作地点、工作期限、日工资标准以及其他待遇等,不能留下任何缺口。同时还应规定,如果供方派遣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受方有权要求供方调换、改派合适的人员。 (3)人员的培训。在合同中,应该把培训人员的目的、内容(如专业、工种)、应达到的目标、培训的方法、培训的地点、时间、期限,接受培训人员的入境、待遇及在指导人员或受培训人员丧失能力以及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理办法等规定清楚。

(4)供方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担保和保证。例如,供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派遣合格的、有经验、有能力的、身体健康的专门技术人员到受方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其专门技术人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能认真地传授技术,耐心地、准确地回答受方受训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保证向受方的受训人员提供合同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过程所需要的有关资料、说明。又如,供方必须保证实现受方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生产率等技术目标,对于在生产规模缩小、原材料和产品组合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必须作出恰当的估计并提出解决的方案。如果供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有瑕疵,则必须负责修理或更换设备,如果供方所担保的技术指导资料、检验标准、图纸有问题,则必须更换,以上所需的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5)国际技术咨询服务报酬的计算和支付。国际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所以 ,国际技术咨询服务的报酬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咨询费、服务费、技术资料费、培训费、专家费、安装费、试车费和维修费等等。 (6)与其他合同的关系。如供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是对独立的第三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则合同就应规定监理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关系。 (7)验收条款。对于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来说,验收条款是很重要的,是保证供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关键。可以规定,由受方单独验收,或由供方和受方共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验收。

(8)其他条款,如违约补救和索赔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6

被许可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软件产品的使用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协议:

一、软件产品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许可的是软件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版权属公司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合同书上所列软件产品的全部软件使用许可费,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合法使用权。

四、软件使用许可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未将款项支付至乙方银行指定账户,导致乙方未收到软件使用许可费,视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软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货方式:乙方上门安装。

七、限制规定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2、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授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

3、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务

1、本软件用户享有终身服务,服务内容为解决用户使用软件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出现的问题或操作不当等问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2、如甲方因操作不当需乙方进行上门服务,则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人/天。

九、软件非保证范围

乙方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因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出错。

2、硬件或网络出错。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等。

十、权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当保留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盘及文档)的所有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

十二、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决纠纷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7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8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二)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三)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四)依法行政。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条合作要求

(一)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第四条合作内容

(一)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

(三)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五)知识产权保护。九省(区)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区)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主席,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区)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第六条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九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各成员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签字:___

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签定本知识产权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岗位,按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工资,为乙方的研究开发提供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对乙方在研究开发中的重大发明、研究成果和技术革新给予奖励。

2.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职务性的开发结果和非职务性的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4.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内,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a.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b.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c.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5.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6. 乙方如果为新调入人员,其所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保证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而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乙方应予以提供。

7.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8. 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间为聘用期间。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9.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劳动合同书》有同等效力。

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0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 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1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2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被许可方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3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就信息查询服务事宜,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信息查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向乙方支付信息查询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查询所需信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查询结果以文本形式送达甲方。

三、甲方对于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在使用信息时,不得妨害国家安全,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公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5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3.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部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5.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6.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7.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8.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9.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10.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1.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6

甲方:

地址: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顺德北窖美的工业城内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 ”商标[注册号:1523735],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菲林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7

一、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8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编号:

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事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双方确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信息等产生的如: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者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与乙方的聘用期相同。但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权利期限超过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碍、阻止或干扰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使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

五、乙方保证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返还属于甲方及其甲方所属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教材、书籍等)报告、企划方案、软盘、图纸及其复印件和拷贝,并保证不自行保留或交给非甲方指定人员及任何第三人,不论该项研究开发处于何种阶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

(2)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侵害甲方权益的,同时承担侵权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甲方管理规定办理。甲方有权解释和修改管理规定,涉及乙方义务时,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已经仔细审阅甲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并了解本协议中的名词概念和内涵,知悉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19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 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 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 不侵权保证

1.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 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 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 对专利权的保护:

1. 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 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 商业秘密的保护:

1.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 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 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0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 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 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

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 不侵权保证

1.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 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 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 对专利权的保护:

1. 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 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 商业秘密的保护:

1.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 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 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1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专利的申请加急事务,经双方协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如下条款:

一、 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本合同的义务,负责为甲方提供专利申请加速授权服务。

二、 乙方必须如实、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委托终止时应当报告结果,转交委托成果。

三、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应保密。乙方应严格保守委托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加急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在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在专利申请日起五个月内,将专利证书交与甲方。

五、 如果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将专利证书交予甲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专利申请加急的全部费用退还给甲方。

六、 甲方如有有关专利的法律事务向乙方咨询,乙方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无偿的咨询服务。

七、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甲方申请的专利做出通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 双方出现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需向青岛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协议未规定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2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3

说明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专利的重要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填写权利要求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主张权利的范围必须明确,有几项权利要求,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学技术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以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2)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整洁清楚,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3-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0.4厘米之间。四周须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留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留1.5厘米。

(3)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如写不下,可用白纸续写。续页必须与首页大小、质量相一致,横向书写,只限使用正面,反面不得使用,四周应留有空白。邮寄不得折叠。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4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_____”),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_____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_____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_____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_____成员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_____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_____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_____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____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_____成员共同享有。

3.3?_____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_____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_____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_____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_____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____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5?倡导性建议被____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_____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_____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_____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_____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_____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_____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____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_____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_____,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_____委员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____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_____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本_____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_____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_____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5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6

甲方(许可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甲方为一家经营文化娱乐产业的公司,其开发的 项目取得成功,乙方为了发展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项目,需要借助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因此,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以授权使用许可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授权使用许可合同

第二条 使用许可授权

甲方通过一揽子的授权,将其商标、作品、商业秘密、商号等使用权利授予乙方,具体的授权内容由本合同其他部分予以规定。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 使用许可费

本合同为一揽子授权合同,各项使用许可的费用(报酬)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本条所述之使用许可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商标许可

第五条 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为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标识、使用范围等详细信息见附件)

第六条 许可使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时间范围是 。 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为限。

第七条 监督和备案

甲方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场所或载体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甲方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标许可向商标局备案。

第八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乙方不得超出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款规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标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或相似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 著作权许可

第十条 许可的作品

截至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且在 公开或发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号设计、招牌、建筑构造、设施布局、特有雕塑、动漫卡通人物雕像、制服、广告设计等)授权乙方使用。(具体作品目录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授权使用的范围和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使用甲方作品具体方式为原样复制,即在被授权使用的地域内且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将甲方作品原样复制再现,除此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作品。甲方对其作品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除复制权的其他权利),如以后乙方需要使用的,需另行由甲方授权许可。

第十二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作品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作品。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作品。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原样复制使用甲方的作品过程中,不得歪曲、篡改甲方的作品。

2、乙方不得使用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或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4、乙方应依法使用甲方的授权作品,不得将甲方的作品用于违法、低俗、淫秽和违反社会道德的服务、商品、包装或装潢之上,如因乙方的违规使用导致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所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将甲方的作品用于产品生产、产品包装、产品销售、广告宣传的,乙方应事前将产品和广告样品送甲方检查,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才可以实施。

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在图书或报刊上出版,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中或市场推销中使用宣传手册的方式使用甲方作品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实施。

7、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进行表演的,表演场所限定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不得将该表演制作成录像制品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8、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制作录音或/和录像制品的,这些制品只能在乙方经营场所内使用,该制品不得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9、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过程中,应标明“甲方授权使用”的字样。

10、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使用的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11、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部分 商业秘密利用许可

第十四条 许可的商业秘密

甲方许可乙方利用的商业秘密是指: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经营模式、企业管理模式、营销模式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许可利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的方式为: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业秘密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利用的技术秘密具有可操纵性,并能有效实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将商业秘密的内容交付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派人员培训的,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乙方应依法安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过程中,对消费者、员工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有效保密,如甲方的商业秘密经由乙方员工泄露给第三方,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被有关机构的人员获悉的,同时乙方没有过错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在事前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部分 商号许可

第十八条 商号许可

甲方将其合法使用的商号许可乙方使用。(具体商号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商号许可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号是必须在商号前加上乙方的企业全称。同时乙方应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号。

第二十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号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号。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号。

第二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商号的有效性。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商号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号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登记与甲方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商号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或与甲方商号相近(或相似)的标识用于申请注册商标。

8、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部分 其他许可

第二十二条 其他许可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还需要前述条款规定之外的许可,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方式予以许可,相关许可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 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作品、商业秘密、商号及其他甲方授权乙方使用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甲方授权使用的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设施、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本合同约定的授权使用有关的任何标识、作品。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部分 其他约定

第三十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一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十三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7

专利申请专项资金使用偿还合同书

甲方(申请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专利申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利申请专项资金为有偿滚动使用资金。为了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现就有关偿还事项规定如下:

一、申请资助的专利项目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申请资助的种类:

申请费□实审费□加快审查费□年费□代理费□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被资助项目取得专利权或实现产业化后,应按照《_________省专利申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偿还资助资金。

四、预计还款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年内。

五、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照《_________省专利申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次为甲方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转帐、领取、邮寄),拨付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对甲方被资助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甲方应合理使用资助资金,按预计偿还时间偿还相关费用。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 篇28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