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九篇》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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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1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2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3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4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5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6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7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8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9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
进网标志码号
生产厂商及产地
数量
单价
三包期限
主机
随机配件
合计金额拾万仟佰拾元角¥
第二条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2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是否完整。如果是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_________;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序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88558800、88558516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
充电后移动电话机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_______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________消费者: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动电话机名称:
第二条交货地点:签约地点/交货时间:即时/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支票/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
第四条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和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有交货时当场提出。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 质量标准:
(二) 三包规定:
1、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凭修理记录,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规定。
第六条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 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 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 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的违约金;
(二) _________ 。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买方:
电话:电话:
住所:住所: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4
致消费者的特别提示:本合同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上海通讯制造业行业协会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希望您在充分了解下列条款和注意事项后再进行交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销售人员,他们有义务给您做出确切的解释。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品牌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块,序号 、 ,非原装电池板块;原装座充电器部,原装便充电器座;非原装座充电器座,非原装便充电器座;原装耳机副,非原装耳机副;其他 。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 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论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 名 称│性 能 故 障 │
├─────────────┼──────────────────────────┤
│主 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三包有效期1年) ├──────────────────────────┤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
││无振铃│
│├──────────────────────────┤
││拨号错误│
│
├──────────────────────────┤│
│非正常关机││
├──────────────────────────┤│
│sim卡接触不良 ││
├──────────────────────────┤│
│按键控制失效││
├──────────────────────────┤│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
│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三包有效期1年) │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
│电 池 │充电后移动电话机仍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6个月)│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
├─────────────┼──────────────────────────┤
│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 (三包有效期3个月)││
├─────────────┼──────────────────────────┤
│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机价款×0.25%)/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 售 商(盖章) 消费者(签字)
地址 联系地址 (可选填)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可选填)
合同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可选填)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5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
进网标志码号
生产厂商及产地
数量
单价
三包期限
主机
随机配件
其他
合计金额拾万仟佰拾元角¥
第二条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6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是否完整,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块,串号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0.25%对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_______消费者: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7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品牌及型号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进网标志码号生产厂商及产地数量单价三包期限主机 随机配件 其他 合计金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第二条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第四条验收
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第五条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第六条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8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是否完整,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串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0.25%对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_________消费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第二条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
第四条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
(三)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日内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