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工聘用合同参考(通用五篇)》
部门职工聘用合同参考(精选5篇)
部门职工聘用合同参考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雇乙方担任职务。试用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自动转正。如甲方认为乙方不合要求不必试用期满则按日发给试用期间待遇。如乙方自行终止试用,甲方不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工作职责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
三、乙方上下班时间、休息、休假等,依公司规定办理。
四、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试用期工资为每月元,试用期满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继后考核、升迁、调职、奖金、休假等,均按甲方规定办理。
五、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10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六、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
七、乙方参加甲方公司工作,要遵守甲方一切规定,善尽职责,努力从公,如有违背,服从公司章则处理,如情节重大被甲方解聘亦无异议。
八、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离职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九、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起生效。保持持续有效。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年月日 联络方式
部门职工聘用合同参考 篇2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__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一)聘用合同的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__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部门职工聘用合同参考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考核指标每月(每季度、每年)为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__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______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部门职工聘用合同参考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电工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兼职电工。
2、负责处理配电室的操作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甲方,并协助甲方消除隐患。保证配电室不出问题,确保不耽误生产用电。
3、甲方因生产需要随时电话通知乙方前来工作,乙方若无特别理由不得拒绝.
第三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500人民币。
2、工资以月结算。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五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部门职工聘用合同参考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文化程度: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驾驶员聘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合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湖南龙镶巴士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的租车合同以及管理公司指派,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湖南省交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具有客运营运资质,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录用乙方,乙方须具备的条件:
1.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上岗前须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工作期间无饮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7.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乙方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管理公司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作息时间按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甲方实行绩效工资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工资由公司按时发放。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若甲方担负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指定性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并完成任务。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客运驾驶从业资格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汽车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驾驶员说明情况,听取管理公司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湖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